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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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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冉没好气地说。

莬挥挥手:“放心,我本体是植物,没那么禽兽。”

任冉:“……”

跟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说这个,特么合适吗!

任冉深深地在心中鄙视了一番万,假装没听懂。

同时她毫不客气地抛出一个感知隔绝阵,又布下一个防御阵。

防御护罩瞬间形成,将莬弹了开去——她找他说话,本就是为了提醒他这个,而某妖不说人话,咳咳,也就不能怪她行事激烈了。

当然,这两个阵法都是防君子不妨小人的,其实并没有多大的作用,稍微一攻击就会被击破,但她也只是用来防范莬而已,相信他还做不出那么小人的事。

至于村周围的城主妖兵,任冉相信,有莬在,他们翻不出什么风浪来。

布置完这一切,任冉就抱着白露进了空间。

去看了一回任歌,又跟鸟妈说了话,任冉走到药圃旁,轻轻一招手,白露给她的息壤顿时出现在了手中。

任冉没舍得多用,只捏了细细一小点,大概只有总量的三分之一,撒了下去。顿时,药圃中所有的药材抽枝吐蕊,以一种肉眼都捕捉不及的速度走向成熟,药圃土壤本身的品质也得到了明显的提高,所蕴含的的灵气大幅度增加。

与此同时,任冉感到胸腹之间流过一阵暖流,那平时几乎看不出动静的六角塔飞速地添砖加瓦,只是片刻,十层塔已然全部筑建完成,自己正式进入了筑基中期——与药材的成熟恰恰同步。

所以说,不仅自己的修为会影响空间的变化,空间的变化也会影响到自己的修为!

任冉为自己的这个发现震惊不已,一时有种冲动,将剩下的息壤全部都撒下去,那是否可能立即就达到筑基期大圆满,冲击结丹?

略微冷静了一下,任冉并没有这么做。

倒不是因为怀疑这效用只是暂时的,自己的修为究竟是短暂的提升,还是永久性的提升,这一点她还是能辨别出来的。

她没有这么做的真正原因是,反正息壤在自己手中,不会丢失,真有此效,她随时都可以这样做。在这之前,她还想仔细地研究一番自己的修为与这个空间到底有什么联系,最好能达到利益最大化。

当然,之前白牙用它肯定是为了暂时提升自己的修为,否则他早就把自己修为提高了,怎么可能留到战场才用。

至于为什么息壤用在自己身上与用在白牙身上效用不同,这也许是因为他们的使用方式并不一样,也可能因为自己的体质比教特殊?

其实这时候想起来,自己的体质特殊至极,非但完全继承了鸟妈的雷属性和空间属性,更是五行大圆满,并风、冰等变异属性也一点不缺,也许事实上他们并非出自遗传,而与这空间的属性一一对应,完美的拥有了构成这个空间的全部元素。

又其实,构成一个世界的,也正是这些元素。

这样一个近乎世界的空间当真是因为她遗传了鸟妈的空间属性才存在的吗?

任冉第一次对此产生了怀疑。

明显这比单纯的空间属性高级,且复杂多了。

再忆及得到这个空间时所梦到的那只五彩大鸟,任冉琢磨着,自己体内的凤凰血脉,只怕并不是自己所以为的那么一丝。

难道鸟爹它勾搭过凤凰,因此其实这可能根本就不是什么隔代遗传,而是她完全地继承了她妈的优秀基因?

当真鸟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那自己妈到底哪里去了呢,是嫌弃自己爹走了,还是被棒打鸳鸯,更或者……

总之都不像是什么幸福的故事,任冉的心沉了沉。

倒不是为自己,而是为鸟妈。生恩与养恩,自一开始她就将之都归诸于鸟妈一身,就算后来知道鸟妈其实是爹也没有改变。

作为一个一出生就有成年人思维能力的人,那个素未谋面的妈并不能牵动她多少感情。

每一个人都是有故事的。

不,每一个存在都是有故事的——鸟妈和虫祖目前尚不能被称为人。

任冉深深地叹了口气,将这些思绪都摒除开去,调息打坐,将状态提升到最完美。

经过连日来的锻炼,也因为境界的提升,这一次任冉炼完丹之后并没有立刻睡死过去,虽是疲倦无比,她还是撑住了细细感悟这一次的炼丹所得,尤其是最后丹成的那一刻。

这还是她第一次在清醒的情况下收元灵丹,这种四品巅峰接近五品丹药成丹那一刹那的灵力涌动,对于她如何使用灵力也有导向作用。触类旁通,真的不是说说而已,至少她自己因为一直炼丹、分丹,对于灵力的精细掌控要比同境界的修士强上不少,否则她今日也不能一箭十发,还夹杂加了料的火箭,以一己之力,牵制住了包括九个五阶妖匪在内的六十余个妖匪。

此时,回味着成丹那一刻,任冉这几日一直苦思无果的双色炎箭竟似有了一点点的头绪。

这种双色炎箭主要还是两种异火的交织,而非融合,因此考验的的正是灵力更为细致的应用,成丹那一刻的经验当真难能可贵。

任冉有心试验一下,却见炎火精抱着冥火特别的萎靡不振,连转动的速度都慢了下来。

炼元灵丹它出力最大,白天也曾出力不少,难怪它累成这个样子,倒是金线仍有余力,懒懒地翻着个肚皮,还摇头晃脑的,似在咀嚼着什么美味。

当然,金线只是一条线,能看出这些都依赖于任冉日渐变大的脑洞,金线越来越人性化也是原因之一。

至于金线在吃什么,任冉早就心中有数,炼了这么多的丹,这点猫腻她还是看得出来,也乐见其成的,当下也不管它,只把炎火精从识海中揪到了丹田里,用灵力好好温养了一回。

这个过程中,任冉发现,炎火精的灵识比初始壮大了不少,心中顿时有所明悟,为什么它后来选择的寄居地点是识海而毅然放弃了丹田,只怕那些识种于它也有些益处。

对比当初金线第一次得到识种时那种护食的样子,再看它如今不但大方地与识海共享那些识种,还不介意炎火精去蹭点,任冉不由莞尔:土豪就是这么任性。

一个周天过去,炎火精终于振作了起来,它迫不及待地又溜回了识海。

回至识海后,它并没有靠近识种,反而一点一点地蹭到了金线身旁,小心翼翼地用自己圆溜溜的身子在金线身上蹭啊蹭的。

在任冉的目瞪口呆中,金线吐出了一点点的白浊,被炎火精迅速地收纳进了自己的火球之中。

所以,这还不是什么土豪风度,而是它收了一个小弟吗?

自己吃肉,小弟喝汤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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