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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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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卫皆是挂念托雷伤势,听到这声音都不由得分神回顾,倒是叫李景行趁势持剑一挡,寻了个空隙跳出了包围,夺了马就跑。他一路飞驰,直往东门去——越军主力就在东门,东门一破,任是宣城如何坚固亦是要守不住了。更何况,托雷重伤,那些戎族人怕也没有守城之心。

李景行策马而过,此时满城皆乱,却有不少戎族人闻讯来拦,城楼之上亦是有人拉弓射箭,一支支箭便如箭雨一般落下。李景行身上虽是披了甲衣并且有心避开,但这般密集的攻势之下,他的手臂上还是先后中了几箭。他浑不在意的拔出长箭,伤口血如泉涌,一眼看去恍若浑身染血,只是他一双眼眸却明亮锐利一如铁血之中打磨而出的刀剑,胸中意气大生,扬声长笑:

“鸿鹄振翅万里天,千军万马只等闲。若得一柄辟邪剑,敢下悬渊斩鬼神。”

众人皆是为他气势所折,一时之间竟是不敢去拦。

☆、177 一笑

这般闹了一场,宣府上下人心惶惶,当真是称得上是一场大乱。本就被大越军队猛攻的东门亦是再守不住,犹如水闸被打开,大越军马一如洪水滚滚而来,势不可挡。

本该出面主持大局的托雷因为伤重,只得带了人撤退。这一撤退,方才发现李景行早前带人在马匹饲料里面下药的险恶之处——因为大部分的马匹都不得用,这一次戎族撤退亦是及其狼狈,犹如丧家之犬一般的被大越大军逼着跑了好一段路。

好不容易到了辽东附近,因为有援军前来接应,托雷等人方才稍稍安心,令人安营扎寨,稍作调息。贾先生因为会些医术又受托雷信赖,特意留在了帐中,亲自捧了汤药递上去。

托雷靠坐在榻上,右胸的伤口已经被妥善包扎,只是上面依旧还染着斑斑的血迹。即使是这样的时候,他的脊背依旧是挺得直直的,如同走到末路的狼王,依旧维持着那最后的骄傲。他有些吃力的伸手接过那碗药,并不喝,只是扬了扬眉,嗤笑了一声:“是那木罕那小子让你给我的?”那木罕乃是托雷长子,如今已有十三岁,因为母族强势、人才出众,早早受封左屠耆王,乃是众所周知的内定继承人。

贾先生神色不动,或者说面上的那张面具已经遮去了他大半的面容,只听他声调和缓的接口道:“宣城既失,此战再不可为,只能退回关内。戎族受此重创,需要的不是战败的可汗,而是认识到自己错误、为了弥补错误而英勇牺牲的英雄。”

“呵.....”托雷并不接口,只是握着药碗淡淡一笑,神色不定,“先生到了如今竟还是一句实话都不愿说吗?”

这个被草原称作雄鹰的男人有着一双鹰隼般的眼睛,那一瞬的目光竟如闪电雷霆一般雪亮吓人。他的声音也冷的惊人,犹如被磨成冰刃的冰片:“你不过是把我当做助你父子扬名立万的踏脚石罢了。就连我那个傻儿子那木罕,怕也不过是被你糊弄了。贾先生,假先生,哈!与你相比,我倒真是个傻子!”前一世,他甚至直到死都不曾知道真相。

贾先生闻言,眼中掠过一丝意外的神色,随即便缓缓伸手摘了面具,还有贴在面上的伤疤。那样一张长期遮在面具之后的脸在帐中摇晃的烛光里显得分外苍白却依旧带着难以形容的丰神俊秀。天人之姿,不过而已。

他负手站在帐中,仪容高贵从容,微微垂了眼去看榻上的戎族可汗,神态淡定:“我一直以为,男儿当长于铁血,方能成器。只是,我确实没想到景行生于诗书礼仪之家,竟有不退反进的果敢决断和以身为剑的勇气。作为父亲,我为他骄傲。”他声音清淡,言语之间却满含为人父的欣慰。

托雷的手指紧紧抓着床榻,青筋毕现。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方才放声一笑:“拿刀剑来。”他微微一顿,声如金石相撞,毫无半点颓然妥协,犹如高傲不屈的头狼,目光凛然,“孤王此生只死于刀剑而非病榻。”

李从渊并未犹豫,从善如流的把匕首递了过去。他亦不愿意在去看英雄末路之景,重新戴上面具,徐徐然的转头去了帐外。

那木罕就等在那里,见了贾先生连忙问道:“父汗如何了?”

“当无大碍,晚间大王就能得到消息了。”李从渊并不愿意多说,只是接着道,“此战既不可为,戎族就要再退回关外。不知大王接下来有何打算?”

那木罕对此亦有犹疑,随即便开口问道:“不知先生有何指教?”

“马上就是冬天,草原之外冰天雪地,我们此行更是受了大挫。怕是回不了草原,其他部落就要闹开了。”

那木罕眉心微蹙,脱口问道:“还望先生明言?”

李从渊静静的看着那木罕,唇角忽而扬起:“过不了多久,大王便是戎族的新可汗,何不替自己再结一门好亲事。”他抬眼去看那泛白的天边,声音清冷一如冷彻的月光,“大王大可递降书给大越,求娶大越公主,以结秦晋之好。”

那木罕似有疑虑,只是道:“此事事关重大,容我再考虑考虑。”

李从渊并未催逼,只是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而去。

那木罕身边的戎族护卫上前一步,压低声音开口问道:“大王,可要......”他看着李从渊的背影,抬手比了一个下刀的姿态。

那木罕摆摆手,看了眼托雷的帐子,目中复杂神色一掠而过,抿了抿唇:“再等等。”不想这一等却是错了时机,等发现托雷死讯,再去寻李从渊的时候,李从渊早已不见人影。

而另一边,本还在阳和城下攻城的戎族人听到托雷负伤退出宣城的消息后皆是仓皇退去。沈采薇敲了半天的鼓,热血过去了,刚刚把手放下的时候只觉得手部发麻僵硬都不是自己的了。

只是,城中皆是为打退戎族而欢欣鼓舞的军民,她缓步从城墙上下来,看着满城之人载歌载舞,琥珀色的酒水如同雨水一般洒了一地,心中竟然也隐隐升起了一点儿无法言语的欢喜。

她如今有孕在身,既不能喝酒也不能随着那些人歌舞欢腾,只得站在一边,静静的看着街道上的军民各自欢腾。空气里带着醇美的酒香,那样甜蜜的香气就如同空气中的暗流,飞溅时显出无比的欢欣,让人情不自禁的跟着微笑起来。

就在这时,城中大门打开,大批的骑兵从城外进来,一个个仪容英挺的骑兵列队从外进来。不少少女眼睛一亮,扬了扬手上的手绢,欢笑着上前去丢香囊、香果,四处皆是清甜的笑声。

沈采薇却把目光投向队伍后面最后的那个人身上。

那人手臂受了伤,包扎伤口的纱布染着鲜红的血,那鲜红的颜色一如刀尖上绽放的玫瑰,艳极美极,热烈如爱情的火焰。

沈采薇与他隔着长街相望,看见他骤然明亮的双眸,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

☆、178 番外1

“因为戎族有所防范,我当时只能一路往北走。越往北就越冷,走到最后就看见了大雪山。”李从渊顿了顿,合上手上的书,看着趴在他膝头等下文的男孩,缓缓的把话说了下去,“等事情都过去了,我就回来了。那时候,长安你已经出世。好了,你该去练字了,再磨蹭的话,小心你爹揍你。”

李长安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又圆又亮,当他抬起眼看人的时候简直能把铁石的心肠都看软了。他听到这话不由得瘪瘪嘴,小小声的道:“祖父你还没和我说大雪山上是什么样的呢?”

“大雪山能是什么样的?不就是满山的雪?”李从渊拍了拍他的小屁股,让他站起身。

李长安磨磨蹭蹭的起了身,然后迈着小短腿“蹬蹬蹬”的跑了出去,等到了院门口才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转头和李从渊摆手:“祖父,等我练完字再来陪你吃晚膳啊。”

李从渊没理他,只是随意的摆了摆手。

李长安刚出生的时候,四边初定,李景行带着妻子回京都安胎。他和沈采薇都以为这是个女儿,已经想好了名字就叫“静辰”,没想到到了头抱到怀里的竟是个儿子,只得捡了个简单的名叫“长安”,也算是好寓意。正好,李景行又要外放出京,想着孩子年纪尚小不适合长途跋涉,便干脆的儿子交给了回京的李从渊。

有了这么一个小尾巴,停不住脚的李从渊也只得安安稳稳的呆在家里,倒是叫李老夫人跟着高兴起来。大概是年纪渐长,心肠越软,李从渊能对着李景行狠心磨练,对着小孙子却怎么也硬不起心肠。那么小小的人儿,总也要拉着他的手指才肯睡;再大一些,眨着眼趴在榻上要听他说故事;吃到好吃的了,就喜滋滋的捧着来和他一起吃.......

不知是否是移情的缘故,他总觉得这个孙子反倒比李景行更像是许氏。说实话,李景行与他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无论性情容貌。作为父亲他自然是十分骄傲,可是想起许氏却又觉得可惜。直到李长安出生,他终于稍稍觉得安慰了些——终究,许氏还是留下来血脉。

他不自觉的想起更早时候的事情,他和许氏少时的事情。

还记得许氏刚刚来李家的时候,身子就不大好了。她年纪尚小却也知道自己的病大约是治不了了,最亲近的家人又不在身边,百般的心事都无人能说。故而,她对着人时虽是笑盈盈的,背地里却暗暗哭了好几场。李从渊正是人嫌狗厌的年纪,成日里瞎跑,有一回就撞见了她在哭。

不知怎的,素来少年不知愁滋味的他也跟着难过起来。他怕许氏一个人闷着会乱想,悄悄寻了一只兔子送给许氏,逗她道:“这是我从古安寺外头抓到的,说不得沾了佛性,总不好杀了吃,想着还是女孩家才能养得活。”

许氏喜欢得不得了,忍不住摸了摸兔子的耳朵,抱着兔子对他笑:“谢谢表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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