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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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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于凛凛的微笑,都敏俊才稍稍安下心来。他是真觉得不安,隐隐觉得自己闯了大祸,身边熟悉的只有宜花一人,他不愿意离开宜花。若是宜花说要去,他便跟着一起去了,若是让他离开宜花,那他是万万不愿的。

他抬起手摸了摸于凛凛微蹙的眉头,直至平整才眨了眨眼。于凛凛看着他这副茫然不知的模样叹了口气,若是他直接离开倒还好了,没想到临走还捅出这样的篓子来,但她又怎么可能真心怨恨他。他三番两次救她性命,这次无论如何,她都一定要保全他。想通这重,她眉目坚定,冲他安慰地笑了笑。

到了宫中因着时间太晚,又加上都敏俊的“异常”,侍卫长得将这些全数禀报了公主殿下才行,那侍卫长便安排了寮所让他们二人歇息了。于凛凛刻意的化妆遮掩并未暴露出她是女子的事实,侍卫长便认为他们二人是亲兄弟,更何况都敏俊坚持,便将他们二人安排在一间房间里。

平日因着男女有别,于凛凛执意是与都敏俊分房睡的,都敏俊却不知为何,有时就歇在她门口。如今宫中须掩人耳目,于凛凛便不再坚持,两人同卧在一张床上,一侧脸还能看见都敏俊兴奋得发红的面颊,和纤长乌黑的睫毛,一双幽深幽深的眸子明晃晃的有如月光,还晃动着微醺的醉意似的。

一想到他明日就要离开,于凛凛再硬的心都软和了下来,她伸手摸了摸都敏俊的头发:“雪,明日便是分别之日了。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不需太过悲伤,你的同伴们和亲人们都在等你。”

闻言,都敏俊眼眸稍暗,有些低落地垂了头,低声道:“没有。”

“恩?”于凛凛疑惑地望向他。

“没有、亲人。”

于凛凛一怔,不由侧过头,正好撞见他近在咫尺的面颊。都敏俊也被她吓了一跳,眨了好几下眼睛,软软的睫毛刷着她的额,他微微低下头,视线与她相交纠缠,逐渐向下,定格在她柔软红润的唇瓣上。不知为何,黑暗中那粉嫩的颜色格外吸引他的视线,令他忍不住靠近、再靠近——好想碰一碰。

都敏俊心中生出渴望,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在这寂静到毫无声息,只能感受到她呼吸的夜色里,他悄悄靠近了少女柔美的面庞,小心地将唇贴了上去。

感受到唇瓣柔软的触觉,于凛凛这才从发怔的状态中醒过神来,近在咫尺的他幽深的双眸,唇瓣温热的相贴。都敏俊眼神恍若地震般强烈晃动了起来,他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感受,猝然而起的野火忽地在心口燃烧了起来,心头流动着一股沸腾的热流,席卷了他全身,令他心头狂震不安。那股热烈的、仿佛会毁灭的情愫蔓延了全身,她近在咫尺,想拥她入怀,想亲吻她,想将她揉入身体,想与她一生一世再不分开。

都敏俊瞪大了眼睛,眼神也是空茫茫的。他……这是怎么了?还未想通这突如其来的情愫,一只手便按在他胸口,坚定地推开了他。再回过神来,宜花已经转向另一边了,只留了个后背给他。

第二日,侍卫长便传来了消息,今上与公主准了令他们两人共同觐见的请求。跪在大殿上,少女娇嗔的声音在金碧辉煌的大殿内响起——

“主上,这便是我看中的夫君,怎样,他是不是很好!”少女遥遥地指了下大殿中的都敏俊,嗓音清脆活泼,一只手挽着上座的王,笑得开心。

当今主上名为李珲,未即位时是前任主上的庶子,被称为“光海君”,他只育有一子一女,因此格外宠爱他这唯一的女儿李萱。听到李萱这么说,于凛凛的心霎时沉了下去。

“可是女儿,这男子出身低贱,又如何配得上你如此的金枝玉叶。”今上审视着跪下的两人,蹙了眉头,招来一旁的内侍询问。

“会良,可查到他们二人来历了么。”

于凛凛心下一紧,缓缓攥紧了手心。

☆、第58章 〇伍伍哀恸之至

闻言,那内侍薄薄的眼皮一掀,扫了跪坐两人一眼,便凑到主上面前小声回答。因着距离太远,于凛凛也听不清他到底说了什么,攥紧的手心倒是出了一手的汗。

“你二人的户籍在何处?”听完内侍的禀报,李珲皱起眉头,威严地看向两人,目光甚至还有实质性的压迫感,那是常年处于上位者的——王者的威严。

于凛凛了然在这时代,她的力量有如蚍蜉撼树,王翻手覆手间就能夺去她的生命,她还不够强大,在这样的状况下,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不过……于凛凛定了定心,望了眼还双眼懵懂的都敏俊,恭敬地叩首后徐徐答道:“禀告今上,我与哥哥来自昭明,去年昭明大水,我与哥哥随父母离开昭明,前往襄平,不想路遇贼人,抢去了全身银两不说,户籍与玉牒也不见了,就连父母也惨死于贼人之手,我与哥哥便成了难民,一路颠簸流离,这才落户在于浪村中。”十四岁还未变声的少年音色,条理清楚逻辑分明地将这事件一一叙来,确实并无蹊跷之处。

李珲仔细打量了两人一会儿,觉得这小少年挺有担当,那位“哥哥”倒是除了容颜俊美、气度不凡外,却没有一点能配上自家女儿的。可是女儿被自己宠得无法无天,如今她说要嫁,只怕自己怎么也是拦不住的。

“容蕙公主喜爱你哥哥,你且向我叙来你兄长具体状况。”容蕙公主就是李萱的称呼。

“贼人杀害我父母,父母将我托付给兄长,兄长为护我逃离,被贼人所伤,不想竟遭受大创,此后脑子受了伤害,语言不通,连日常生活都成了问题。我兄长如今口不能语,就连对声音反应也极为迟缓。只怕会误了公主殿下,怎配得上公主殿下的金枝玉叶。”

听到公主看上的人竟是如此的不堪,李珲皱起了眉头,已是打消了入赘的心思。若是令人知道公主看上的郎君这么差,传到全国各地,只怕会成为一国之耻。不过是个容貌好看的男子罢了,全国上下定也能找个更好的。

不过,这次不等李珲开口,容蕙公主就先一步抢过了话头:“放肆!本公主看上的是你哥哥!什么时候轮到你说他配不配的上本公主了?本公主说他配得上,他就是配得上!”少女言辞严厉地指着于凛凛一通怒骂之后,又挽上了自家父皇的手,放柔了声音道:“不聪明有什么关系啊主上,我聪明就够了嘛~我容蕙公主聪明又伶俐,更何况,我就喜欢笨的。再说了,主上王宫中这么多太医,难不成连他这一点病症都治不好了?主上主上,人家就喜欢他嘛,我谁都不嫁,就想嫁他。”说着,少女白皙的面庞上浮起红霞般的晕红,一双眼睛顾盼生辉,悄悄地朝乖乖跪着不明所以的都敏俊身上扫来。见他垂着眉眼,眼眸澄净,面容一如既往的耀眼,她脸上红晕更胜,鲜艳欲滴,眸中都泛起了迷离的水光。

于凛凛心中暗叫糟,她故意将都敏俊说得不堪,就是为了杜绝今上会招赘的心思,毕竟这涉及到国体的事情,但她万万没估量到公主的感情,她本以为公主不过是看上了都敏俊的容貌,知道他这么多“缺陷”,一定会为之退却。却没想到红颜祸水到这地步,她将他说得这么不堪,也没能杜绝公主要嫁给都敏俊的心思与执念。一想到这儿,于凛凛就想瞪旁边这人,都怪他取下帽子招蜂引蝶!不然怎么会到如此地步!

但如果现在补充都敏俊有癔症,动则打人之类的话,就算公主想嫁,只怕今上也不会同意。于凛凛暗想,事不宜迟,为了不让皇帝因为公主的撒娇而动摇,口中恭敬道:“公主殿下,我兄长实在配不上殿下,我……我兄长伤了脑子后,有时会发癔症,两三个男人都合抱不住,轻则破口大骂,动则伤人伤己。兄长于我有救命之恩,我本不想说,但、我唯恐兄长伤害公主殿下玉体,触怒殿下,不得不说。”

于凛凛这话一出,果然不出她所料。即便容蕙公主本人撒娇不休,李珲也坚定了主意不招赘都敏俊了。若是这男人是个身体健康的,即便没什么背景,按容蕙公主的受宠程度,李珲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招赘进宫便是了。但都敏俊的身体这般差,让他娶自家女儿,岂不是苦了女儿一辈子。

一向撒娇无往而不利的李萱这下没能成功让都敏俊进宫,恨恨地咬了唇,赌气不再说话。倒是李珲赐了他们一些财物,便让侍卫长送他们出宫。于凛凛跪在下面,方才一直紧绷的身体才稍微放松了些,不着声色地松了口气。都敏俊似是知道危机已过,微微一笑,伸出手指去勾于凛凛的手。于凛凛拍了拍他的手背,让他安分点,于是都敏俊只得委屈地缩了手。

这一幕若是看在别人眼里只怕会更为相信于凛凛方才的话,只怕这美男子的脑子真是坏的。但好巧不巧,却是被公主看在眼里。李萱微眯起凤眼,望着两人这小小的互动,望着于凛凛的眼眸里射出滔天怒火和恨意,她冷哼了一声,拂袖转身。

想她容蕙公主容姿艳丽,无往而不胜,自出生以来又有什么得不到的东西!方才两人间那小动作令她嫉恨不已,女人本就直觉敏感,回到自己宫殿的公主依旧气不过自己看上的夫君被那“弟弟”几句话就打消了今上的想法,愈发不甘心起来。她心思一动,便吩咐来侍女细细嘱咐了一番,艳丽的容姿浮现出一股狰狞的怨毒之色来。

不论公主私下如何,于凛凛在和都敏俊出宫后才松了口气,唯恐被人看在眼里,在离开宫中好一段距离后,于凛凛才皱眉与都敏俊道:“还好被我蒙混过去了。”

都敏俊依旧是不明所以的模样,侧脸冲她粲然一笑,露出雪白整齐的两排牙齿,看得出他是由衷欢喜。一向木着张脸的家伙一下子露出这么灿烂的笑容,于凛凛就算再想骂他,也是不由软了心,再想到他今日就要离开这星球,便歇了心思。

两人走了一段后,都敏俊探手过来,小心翼翼又去勾于凛凛的小拇指。感受到手被勾住,于凛凛一愣,想甩开,但想到他要走了,又是不忍,便任由他牵着了。

不久后便回了村子。此时,天色已接近黄昏,于凛凛看了一旁喜滋滋的都敏俊一眼,终于开口提醒:“雪……大人,你该走了。”

听到她的话,都敏俊方才还流光溢彩的眸子霎时就黯淡了下来,黑眼睛里竟渗出些许委屈之色,他静静地打量于凛凛半晌,在看见她一如既往的淡定平静,毫无离别的惆怅伤感时,这委屈就愈发深了,更有些失落悲伤起来。

“不走。”他倔强起来,勾着于凛凛手不放,一副耍赖的小孩模样:“我不回去了。要和你在一起。”

于凛凛微怔。之后忽然想通,想必是初来地球觉得新奇,再加上两人相处这期间产生了感情,所以才赖着不想走吧。于凛凛叹气:“你留在这里的话,身边再没有你的同类,也可能回不去故乡。一个人孤零零的,会很辛苦……你会后悔的。”她最有资格说这话,因为,她便是这样一个同类也没有,孤零零的过来的。

见她仰着下颔,眸中仿佛蒙了一层朦胧的水雾。这时候的于凛凛,格外遥远飘渺,她明明就在身边,却像是隔着千山万水似的。若是真的离开,便是真隔了永远无法跨越距离了。都敏俊觉得心酸,伸手扣住了她的肩膀。

“不后悔。”他坚持摇头,一双眼睛明亮如水。

于凛凛却很冷淡地拂开了他的手:“你留下不留下与我无关,就算你留下,也别再与我一起了。我是不会再和你一起的,如果你执意留下,我会离开。你如果跟着我,我不仅不会理你,更会讨厌你。”

像“恨”啊、“爱”啊、“讨厌”啊、“喜欢”啊这类情感色彩的词,于凛凛是没教过都敏俊的,但都敏俊自己聪明,耳聪目明的他,四处看看便理解了这些词的意思,于是经常与于凛凛说“喜欢”表达自己的感情,自然也知道“讨厌”的意思。听到于凛凛这么说,他当即就白了面孔,呆在原地说不出话来。白天那股锥心似的痛楚又席卷而来,他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之后他听见了自己妥协的声音:“好……好,我走。”

变故就发生在于凛凛要送走都敏俊的时候,其实说送,也不过是送到村口而已,毕竟一起走太远,只会徒增失落与不舍罢了,于凛凛并不是感性的人,送到村口她就想与都敏俊告别了。

虽然心中有不舍,但她清楚地明白,决不能拘着都敏俊,他有自己的归处——至于四百年后,他不在地球也好,改变未来也无所谓。正因为感激都敏俊,感动他对自己的好,才非要送他走不可。没有同类的孤苦日子,于凛凛不想都敏俊也受这苦。

其实都敏俊也是理性的人,但他不想离开,只不过是对于凛凛的爱占据了上风,令他坚定了心思要一起度过罢了。其实也不过是于凛凛心冷,不想因为自己的缘故,惹得彼此将来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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