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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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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蔷薇做娇羞状捂着脸,偷偷暗笑:嘴边的馅饼不吃白不吃。

“我今夜当值,就不陪你去了。”杨憧有些不甘,“明明是我先认识你的,你和路不易关系倒是挺好。”

蔷薇一扬起眉毛,“那当然,我们都是杂种嘛,而且在大漠盗贼城妓院那会还是同僚,自然谈得来。”

杨憧不自然咳嗽道:“咳咳,同朝为官才叫同僚,你我共同效命公主殿下,也勉强叫做同僚,至

于你和路不易在妓院那会,叫做共事。”

蔷薇不满了,“你这个人就是麻烦,都是做事赚银子,分那么多说法干嘛?还有,你母亲是胡姬舞娘,你也是个杂种,你却非说是什么混血。唉,和你沟通起来就是困难,我走了。”

遭遇斥责,杨憧很郁闷,左想右想都觉得自己没错,为什么总是不受待见?呜呜,公主,我好冤枉啊!杨憧咬手帕在雪地里泪奔,找幽闲哭诉去了。

……

帝都白石城,皇家宗庙,子夜。

白麻长袍、头戴紫竹冠的祭司在白纸上勾勒着线条,灯光有些暗,他几乎是半趴在书案上,鼻尖都快碰到笔杆了。

“路不易,我好不容易抽空出来一趟,你倒是陪我聊会天呗。”对案的蔷薇也裹着一模一样的白麻长袍,捧着一杯开水没滋没味的喝着。

“噢。”路不易蘸了蘸墨汁,埋头道:“我不是一直在陪你说话么。”

“喂,是我一个人说得口干舌燥好不好?”蔷薇放下杯子,“你不过是哼哈嗯哦了几下,好歹人家现在正值青春年华,美得惨不忍睹,看着我你眼睛能长鸡眼啊?”

“鸡眼长脚上,眼睛长针眼。”路不易难得抬头扫了一眼蔷薇,又垂眸继续画图。

蔷薇好奇问道:“画什么呢?那么用心。”

路不易,“羊驼。”

“羊驼?”蔷薇歪着脑袋看过去,乐了,“这不就从大漠回来途径马勒戈壁的草泥马嘛!傻呆呆的,你画它做甚?”

“别碰!快画好了。”路不易拐着胳膊护住白纸,“我再写一本《东行游记》,记录从十八岁起从西方一路东行的所见所闻,再配上图,这个草泥马很罕见,你看,我画得像不像?过了好几年,有些地方记得不清楚了。”

蔷薇伸出兰花指在草泥马周围画了一个圈,“太瘦了,你多画些毛上去,至少要肥一圈才行。”

“还装女人啦,他们不是已经知道你的真身了么?”路不易赶苍蝇似的拨开他的兰花指,“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这绝对不是我说出来的。”

蔷薇摊开四肢烂泥似的躺在软榻上,“知道,你自称神职人员,无论偷盗还是杀人放火,只要对你说真话寻求宽恕 ,你绝对会保密。”

路不易在胸口虔诚的划十字,“我是上帝的仆人,受他指引一路传教布道,相信上帝,即可得救,阿门。”

“哈哈,这和幽闲经常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一样嘛,上帝和佛差不多。”蔷薇笑得直抽搐,

“你现在是北焰国皇室宗庙的小祭司,祭天祭地、祭土地五谷杂粮、祭幽闲的祖宗、还有这个国家的文臣武将、有时还要挥着破扇子戴面具跳大神求风求雨、把乌龟王八壳扔进火炉里占卜什么的。早就忘了你的上帝吧,上帝也忘了你,那时候你被那些愚蠢的信徒卖到妓院做男妓时,上帝什么时候来救过你?”

“上帝来过,他派公主殿下来救我,感谢神。每一个先行者必将遭遇各种磨难,耶稣基督还被钉在十字架上受鞭笞乱石投掷之苦,相比而言,我那些苦算不了什么。”路不易平静答道:“我从来没有放弃自己的信仰,只是目前还不到传教的时机。我先把教义思想融入这本游记里,只要种下种子,总有一天会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蔷薇不依不饶挖苦道:“高鼻深目白皮肤上帝老头儿派一个拜菩萨佛祖的小尼姑去拯救小小传教士?街头说书也没这么扯谈的。”

路不易,“公主殿下很包容,我们信仰不同,但没有争执。”

蔷薇猥琐呲牙一笑,“嘿嘿,你就不怕然镜那个臭和尚喝一缸老陈醋,把你剁成八块大呼‘教士!乃敢和贫僧抢师太!’。”

“然镜?哦,你是说你那个可怜的罗密欧吧,他和公主的家族是世仇。”路不易扼腕长叹,“罗密欧啊罗密欧,你为什么偏偏是南焰国王子呢?可怜的朱丽叶公主,青梅竹马的爱情遇到家国情仇,也不知道会是怎样的结局。”

“糯米藕?然镜那家伙既不白也不胖,叫甚么糯米藕?”蔷薇跳起揪着路不易的衣领,“哇!你说幽闲是猪什么叶!你才是猪,你全家、你的上帝都是猪!”

路不易抹掉脸上的口水,“你可以侮辱我,但不要侮辱我的信仰。”

……

路不易,本名其实叫做路易 勒内 阿尔贝尼古拉斯雅克 德弗雷德里克——这还是简化不少的名字,据他自己交代,要把他的名字完整的写下来,一张信笺都不够使的——而且还是正反面!

这个自称出身贵族,混有东西方至少二十多个血统的年轻传教士是怎么结识蔷薇幽闲的,这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用蔷薇转述路不易的话来说,就是龙龙恶狗(其实路不易的原话是:long long long ago)

几年前,幽闲眼馋别人跨越沙漠戈壁运丝绸和瓷器去西方赢得暴利,不顾顾念久的反复劝说,自己毅然整了一个商队出发了。顾念久因商会事务缠身,没能和幽闲一道前往,他派出手下两个走过这条凶险之路的老前辈,本意是帮助幽闲,岂料,却害了她。

两个老前辈土匪出身,他们深知此行凶险,祸福难料,搞不好两把老骨头就死在大漠或者沙匪手里,后来见幽闲年少,钱财又多,便起了歹心,暗中联系沙漠土匪,在大漠中设下埋伏,杀人劫财,五五分成。幽闲在武家肉铺跟着武信旋学过兵器格斗之术,加上一些运气,好歹逃了出来。

她不知方向,也不知如何寻找水源,很快人困马乏,杀了马匹取血吃肉,勉强撑了三天,最终昏迷过去。

醒来时,她被一伙路人救起,为首的那人给了她两个选择:“左边,通往自由,你可以随时离开,我们不会阻止你;右边,是一副脚铐手铐,我们会把你卖到黄金城格斗场做战奴——为了救你,我们失去了一皮囊比黄金还要珍贵的清水,所以你的命是我们的。”

“前者,你在大漠迷路肯定会死;后者,做战奴可能会死。”

幽闲想了想,径直走到右边,自己戴上了脚铐和手铐,“这很公平,谢谢你们救了我。”

黄金城,沙漠中罕见拥有深层地下河流的地方,意为每一寸土地都价值千金的城市,沙漠中的绿洲。这座城市是各国的逃犯、沙漠土匪、盗墓寻宝者等冒险嗜血爱好者的天堂——只有拥有足够的金钱和能力,你可以过得像一个国王。

久而久之,黄金城就有了盗贼城这个绰号。不同的是在那里获得暴利的,都把她叫做黄金城;相反,那些在黄金城失去利益或者经历非人折磨的,有时候把她叫做该死的盗贼城。

这是一个嗜血的城市,这里有腰肢最柔软的舞娘、最风骚魅惑的□□娈童,但是他们最欣赏的,是格斗场战奴相互砍杀,兵器刺破皮肤肌肉、截断骨骼、血溅三尺、亲眼看见生命一点点消逝的那种残酷的美感,所以这个城市大大小小的格斗场比酒肆还多。

幽闲在黄金城一年后,渐渐从最肮脏的地下圈牲口般的屠宰场走上了高级别的格斗场,她时刻反省着自己的错误,学习他们的贪婪狡猾,以及在这个城市生存下去的技巧,她结识了杨憧,和这个出生在本城的土著十分投缘。

杨憧教她父亲传下来的剑技和灵活的身法,让她在格斗场中一次又一次的险胜保住性命;幽闲给他讲沙漠另一边土地的故事风俗人情,他一直认为是个废物般的父亲宫年轻时在六合三国是一个多么传奇的人物。

一天,幽闲骑着骆驼去沙漠学着辨认方向找水源——她从来不给自己犯同样错误的机会。在沙漠里,她将晒成人干的蔷薇捡了回来。

蔷薇来到黄金城,不知道是因为水土不服还是体质与寻常人不同,总之他除了上厕所吃饭喝水以外,屁股就没有离开过铺在干草堆上的那张破羊皮。

清醒的时候捂着肚子像瘟狗瘟鸡似的哼哼唧唧叫不舒服,睡觉的时候张牙舞爪连踢带踹将一直认为他是女子而同床共枕的幽闲折磨的痛苦不堪,幽闲觉得没有必要和一个病人理论,于是咬牙掏出积蓄买下新的干草和毯子独睡。

黄金城什么都贵,钱不值钱,一根干草都是要花钱买的。食物和水堪称天价,更别提给蔷薇治病的药物了。幽闲和杨憧积攒下来的血汗积蓄很快就见底,这样下去,三个人都要饿死渴死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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