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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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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周易的年纪还小,无力自己耕种,他娘还在世是就把地租给了隔壁的邻居耕种

他怀孕了。说好每年把地里出息的四层给周易。

邻居一家还算厚道,这些年下来,每回有了出息,总是如约给他送来。加上他在自家院子里重点蔬菜,又把家里的书抄起来拿到书肆去买。去掉笔墨费用,一本书也能赚个几十文。

如此,周易日子虽然过得不是多么美的富足,但也安安稳稳。

苏半夏向周易打听清楚哪座山上猎物丰富,拎起院子里放着的砍柴刀,就准备去打猎。她想来想去,最适合她做的事情就是打猎了。来钱最快,还有肉吃!

两人互通了姓名,苏半夏趁着周易不注意,转身出了院子。

无意间看见村民,发现对方无论男女老少都穿着古装,苏半夏更加确信这地方是古代。只是不知道她到了华夏历史上的朝代,还是不知名的朝代国度。

周易原先没有注意到苏半夏不见了,还以为人家在院子里待着晒太阳呢。昨天晚上他看见她身上连个包袱都没有,现在别说换洗衣裳,估计连梳子都没一把。

翻了自己的旧衣裳,只寻出一套她勉强能穿的。打算让她试试,找了一圈儿都没见着人影。还以为她不辞而别,走了。

直至太阳将近落山,周易才等到匆匆归来的苏半夏。

“你……”周易的世界观再一次被刷新。原来女子也可以如此强悍!周易的两只眼睛都快成星星眼了,实在太厉害了!

只见苏半夏的肩膀上扛着一头野猪,几只兔子跟野鸡外加一头鹿前脚都被树藤分别绑起,然后用另外一根树藤扎成一串,拎在右手上。

此刻的她头发有些凌乱,脸也是一块脏,一块干净的,看起来有些狼狈。但那双眼睛却分外明亮。

苏半夏进得院子,看见周易两眼冒光地站在厨房门口,连忙道:“周易,快过来搭把手。”

待周易上前帮忙,才知道苏半夏出去了一天,收获是有多丰富。瞥见到苏半夏腰上别着的砍柴刀,才晓得砍柴刀被她带走了,他还以为被他扔到哪个犄角旮旯了。

一头三四十斤重的鹿、两只野兔、一头一百多斤重的野猪、两只山鸡,这收获不可谓不不丰富。

“这些都是我今天去山上猎的。我打猎不错,以后可以经常去,既可以改善伙食,又可以换点钱。”苏半夏嘴唇有些起皮,出去一整天,没喝一口水,嗓子有些冒烟。

“你先把山鸡跟野兔收拾了,各炖一只来吃。剩下的挂在外头房梁上风干。”苏半夏的猎物都是弄死了的,活捉虽然可以养在家里,但是她嫌麻烦。她说完,便去厨房寻水喝。

周易对着山鸡跟野兔傻眼,他根本就不会收拾。周易提着菜刀,来回比划,想着是不是得先开膛破肚。

喝完半壶水出来的苏半夏,看见周易对着鸡兔无从下手,不禁扶额。

“要先烧水拔毛,再清理内脏好不好!难道你没有吃过吗?没吃过总看见过吧?”队友是个古代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也就罢了,居然连收拾也不会,有这么坑的吗?

这倒是冤枉周易了,书生不太会干粗活是很正常的事情,是苏半夏对书生的期望太高了

[网王]吃饭睡觉玩妹妹。

都说君子远庖厨,当初他家家境还算富裕,爹娘就把他送去念书,根本没干这样的活计。直到他爹去了,才停了学业回家照顾家里卧病在床的母亲。厨艺,粗活这些才勉强学会。

人都是逼出来的。

周易低头,不敢看苏半夏。他不觉得不会做这些不对,但不知怎么的,在苏半夏的淫威之下,有些底气不足。好像在她看来,人人都会一样。

“算了,你先去烧水,等会儿看我收拾,你在一边学。”退而求其次,只能如此了。

周易诺诺点头,去厨房烧水。

“你知道鹿跟野猪多少钱一斤吗?我想明天拿去卖,换点钱,买些家用的东西。”苏半夏不知道这里的物价,问周易这个土著是最好的选择。

“我听隔壁的张婶说,县里的云海酒楼是收野味的。村子里的李大壮是靠打猎为生的,他打到的猎物都是送到云海酒楼。云海酒楼是我们县里最大最好的酒楼了,给的价格据说也很公道。”周易想了想才回道。

“云海酒楼?既然是最大的,那应该不会差,明天我们就去这家酒楼。”苏半夏扯了扯身上的衣物,有些破破烂烂的,不禁皱眉。

周易早就看见她的衣服有些破烂,估计是上山的时候被树枝勾破的。知她不声不响地就上山,山上多危险,这次是安好,下次也不知道会怎么样。

听说东边那座最高的山上新来了只大虫,隔壁村已经有好几个人死在虎口。加上过往的路人,已经死了好几十个。弄得人心惶惶的,现在许多人都不往那条路去了,宁可绕远路。

这件事轰动了整个县,官府组织了猎户去猎杀大虫,但大虫实在太厉害,去猎虎的猎户没有一个成功的,反而折进去好几个。

周易觉得必须告知她这事情,“东边那座最高的山上有大虫,已经吃了好多人。你去打猎的时候一定不要去那座山,去别的山也要多加小心。我们明天去县里,县里有大市集,买东西也方便。”

“大虫?大虫是什么?”苏半夏心下嘀咕,歪头想了一会儿,才忆起,古代的大虫就是老虎的意思。

“等下吃了晚饭,我去跟村里赶车的李爷爷搭个话,我们明天坐他的牛车去。”转而想起什么,周易不要意思的说,“我厨艺不是很好,闷个饭,熬个粥还行,做菜的话有点勉强。”

言下之意是,我烧的不好吃,还是你来吧。烧坏了,他赔不起。

周易是个大孝子,这几年守孝,都没沾过荤腥,过的日子跟和尚差不多,都不知道肉是啥味道了。

苏半夏听闻他手艺不行,也不勉强,“那你来烧火,我来做。我一边做,你边看边学习。你以后总得会的。我不爱天天做饭。”

周易点点头,答应。他觉得她的意思是,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她会住在他家。朝夕相处,日久生情什么的,最容易了。

苏半夏探索完了厨房,发现厨房里只有大蒜,一个罐子底的猪油,还有小半罐的盐,没有其他调味料。心道,只能将就着了。希望土灶的威力大,缺少调味料烧出来一样美味。

☆、第三章 大虫吃人

灶上有两口铁锅,一大一小,周易平日里都是小锅做饭,大锅烧水。苏半夏先刷了小锅,加水,待水沸腾后,把切成小块的山鸡跟野兔肉,一起放入锅中过水焯一遍。差不多之后,捞出,让周易洗干净血沫。

苏半夏趁着空挡把两口锅刷干净,在小锅中倒入少许油,待油熟后,放入切成碎块的蒜爆一下,接着把洗净血沫肉块下到锅中爆炒。直至香味散出,加盐,加水,盖上锅盖炖上两刻钟就差不多了。

苏半夏又在大锅里,下了两斤米,焖饭。

“这下应该学会了吧?”苏半夏把活都做完,转头问在一边观摩的周易。

周易全程看到尾,觉得其实挺简单的,点头道:“会了。”

“对了,你家还有多少米?米缸里的米就剩一层了。估计只能吃个三天。”刚才淘米的时候,苏半夏就发现米缸里的米大约只有十来斤的样子,这一顿就给她下了两斤米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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