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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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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是入了深秋,就算港城是位于热带边缘,等到了下午四点的时候,阳光也不是那般灿烂了。徐徐西垂的夕阳在西方的天空中渲染出了瑰丽绚烂的色彩,而到这个时候,戚暮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序号。

等他进入音乐厅的时候,刚在舞台上站稳,他一眼便看见了坐在五位评审中间的艾伦·斯威尔先生。

这是一位脾气很好的指挥,在戚暮经常去的多瑙河论坛里曾经进行过一场投票,以公认的世界一流乐团的指挥为基础,让大家评选出脾气最温和的指挥。

在那次投票中,艾伦·斯威尔的名字高高地悬在第一位,与第二名多伦萨先生都隔开了近一半的票数。至于你问倒数前三是谁?这说出来有风险,还是保密为妙。

难得见着一位亚裔的青年,斯威尔先生温柔的目光在戚暮的身上打量了一转,最后他笑了笑,说道:“似乎有些眼熟,你是216号的……戚暮是吧?”一边说着,他一边翻看着手中的报名资料,然后抬首看向戚暮,说:“我记得你,八年前你曾经与埃弗拉的乐团在维也纳合作过。”

戚暮闻言也是一愣,精致的眸子倏地睁大,有些不敢相信起来。

没等他回过神来,一旁的几位评委用英语笑着说道:“艾伦,你刚刚安慰那个小女孩才安慰到人家都哭着找妈妈了,你现在还想让这个漂亮的男孩也哭鼻子吗?”

“好了好了,艾伦,快收起你那罪恶的笑容,要不然人家又要说你一句‘您真是个好人’,然后哭啼啼地走了。”

戚暮:“……”

他总算明白那些又哭又笑的乐手们,到底为什么会作出这么古怪的神情了。温柔到让人想要哭泣,也算是……某种极端了。

斯威尔先生无奈地笑了笑,接着摆摆手,看向戚暮道:“你应该听得懂英语吧,戚暮。我很高兴能再次听到你的演奏,你今天要演奏什么曲子呢?”

戚暮认真地鞠了一躬,然后礼节十足地笑着说道:“斯威尔先生您好,我八年前确实与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过,我今天想要表演的曲目是马勒的《少年的魔角》。”

戚暮话音刚落,在场其他评委都是齐齐一愣。

所有人都知道纽爱这次要寻找的是演奏西贝柳斯《第一交响曲》的首席,因此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西贝柳斯的曲子作为比赛项目。也不是没人选择其他曲目的,但是选择马勒的曲子的人,戚暮还是第一个。

这让一位女性评委忍不住看向斯威尔,小声问道:“艾伦,你是不是看人家小男孩长得好看,给人家开后门了啊?”

斯威尔:“……”

戚暮:“……”

第三十六章

虽然那位女评委只是开玩笑的话,但是却也让戚暮哭笑不得起来。等到他正式开始演奏的时候,连戚暮自己也没有发现的,他更加认真了几分。

即使斯威尔先生一直声明自己在今天之前真的真的没有和戚暮说过话,但是那女评委的玩笑却真正听进了戚暮的心里。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真的算是“走后门”了——

从闵琛那儿得知了斯威尔先生最为偏好的曲目,难道不算是一种走后门?

《少年的魔角》是十九世纪德国著名作曲家古斯塔夫·马勒的代表作之一,是为德国诗人布伦塔诺的同名诗集所谱下的曲子,一般而言很少有小提琴独奏会选用这样的吟唱式曲目,但是戚暮既然选择了,自然也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世界上任何一个音乐家,无论他是再过于出色的,也不可能真的将所有的音乐都熟练掌握。这首《少年的魔角》戚暮只在刚进入日内瓦学院的时候练习过几周,之后就再也没有了碰触的机会。

只见俊秀漂亮的青年将长长的琴弓轻轻放在了琴弦上,他稍稍松了口气,接着,便是缓转而轻柔的乐声从琴孔间细细流出。那声音仿若是从遥远的天边响起,滑过碧波荡漾的莱茵河,将来自远方的呼唤传递进来。

戚暮演奏的这一小段是《少年的魔角》4.《莱茵河传说》,在正规表演中通常是由清醇响亮的女高音进行演唱,而这一段的小提琴配奏则是起到了一种应和的作用,渲染出了莱茵河传说美丽动人的意境。

全曲只有短短三分多钟,难度也不算高,但是这首看似简单的曲子不同人演奏出来,总是不同的效果。

在马勒的曲子中,艾伦·斯威尔比较偏好的除了几首知名的交响曲外,就是这首《少年的魔角》了。作为一位世界级的指挥家,斯威尔先生自认为听过不少《少年的魔角》,但是很少有人会演奏这一曲《莱茵河传说》。

少,却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听过。

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克多里·斯特利恩就曾经演奏过这首《莱茵河传说》,斯威尔先生不得不承认,就单从表演的技术效果上来说,克多里的演奏再加上那位世界级女高音音乐家的歌唱,真是比眼前这一幕要优秀太多。

但是,不知怎的,斯威尔莫名觉着这个青年演奏的……其实并不比克多里差。

如果说克多里演奏的是最浑然大气的《莱茵河传说》,那么这个青年所演奏的便是一首悠扬近人的《莱茵河传说》。

这也很容易理解,没有这个广阔的舞台与合作的乐团、音乐家,戚暮就是想要表现得再过大气,那也是绝对不可能的。原本戚暮昨天晚上练习的时候就有想过,在没有同伴的情况下,自己该如何表演好这首民歌曲。

这个问题他思考了许久,最终得到了一个勉强解决的方案,却令戚暮十分不满意。但是就在今天早上乘车来到音乐节场地时,戚暮正垂眸凝思着,忽然便听到了一个低醇优雅的声音在一旁响起。

“你喜欢听歌剧吗?”

戚暮倏地一愣,诧异地转首看向一旁的男人。只见闵琛正淡定从容地拿着一份音乐杂志随手翻着,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表情,似乎只是随口这么一问。

稍稍思索了会儿,戚暮回答道:“歌剧也挺不错的,但是……我听得不多。”

戚暮也没有说错,他的养父养母家中虽然不算穷困窘迫,但是也算不上大富之家。他在进入琴行之后就经常自己做点零活赚赚钱,好不容易存了钱都会去买一张音乐会的门票,歌剧倒是听得少。

至于后来养父母去世、他进了日内瓦学院后,更是忙得连听音乐会都得挤出时间来听,哪儿有时间来听歌剧。所以虽然戚暮对歌剧并不反感,却也没什么特殊的感觉。

闵琛闻言轻轻颔首,他将那本厚厚的音乐杂志合上,转首看向了戚暮。阳光透过出租车干净的玻璃照射下来,戚暮仿佛看到了闵琛的左手食指上似乎有点反光,但是他却没有再多注意。

“歌剧和交响乐还是有一些区别的,歌剧是以歌唱为主体,乐团的演奏必须得为主唱者服务。从某种角度而言,歌剧和交响诗倒是有点交集。”说道这的时候,闵琛忽然顿住,目光深邃地看向戚暮,问道:“你觉得,它们的差别在哪里呢?”

戚暮倏地一愣,他微蹙着眉头思索了半晌,试探性地问道:“主体?”

“那他们的相似点呢?”

这话一落地,戚暮如同拨开云雾,恍然间明白过来:“叙事性!”

安静宽敞的音乐厅里,青年短短三分钟的琴声已然结束,但是却好像还在场馆里徜徉着。坐在评委席中间的艾伦·斯威尔先生难得地收敛了笑容,眉头紧蹙地在思考些什么。

戚暮也不着急,只是微笑着望着这位世界级指挥。

良久,只听斯威尔先生轻轻叹了声气,说道:“我自觉对音准的听辨是不错的,就是在旋律与节奏的掌握上,我也能厚着脸皮说一句……尚能掌握。但是戚暮,你的这首《莱茵河传说》只改动了几个细微的音律,我却总觉得产生了很大的区别。”

斯威尔先生蓝色的眼眸里带了点笑意,他看向戚暮,道:“刚才我想了想,你是把这首短曲……往交响诗的方向做改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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