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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奴四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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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有余从小跟着路爷爷长大,打从出生开始就是这样。

他爸妈在他出生没多久之后,就意外去世,死因他不清楚。他的爷爷奶奶响应佛祖号召离世得很早,爸爸在这世上没有别的亲戚,而外公一家明确声明不要他,兜兜转转,反正他是被路爷爷收养了去。

路爷爷是个很和蔼的人,擅长国画,鼻子上长年累月地架着一副黑框的老花眼镜。镜框形状是圆形的,路爷爷同年纪的朋友一度耻笑这种眼镜太老土,结果没想到最近几年流行起了复古物件,如此黑框圆形镜片眼镜在当下,居然也成了一项时尚小物,而路爷爷,竟也意外被夸作是紧随潮流的新潮人物。但沈有余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知道时尚什么的都是歪打正着。路爷爷虽然对穿着布料比较讲究,但要论及时尚,那根本就是另一个世界的词汇。

路爷爷的名字叫做路宗涯。

小的时候,沈有余是跟着路爷爷住在周庄小镇里。因为早产的缘故,他身子骨弱,许是城里空气浑浊了点,他矜贵得三天两头要生病,路爷爷拿他没办法,拖着他回了水清水秀的老家周庄住着。这一转移,倒也对了路子,沈有余还就真的在此之后没再怎么生病过。

周庄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本来沈有余那么一个病歪歪的小婴儿,在周庄熬了几年,居然也有了个非常壮实的小身板。不过,小孩子太病弱自然让人头疼,但太健康活泼,同样不见得是好事。

就比如沈有余刚学会说话还在地上爬的事吧,有一天路爷爷出门忘记把院子门关上,下午他回到家一转,发现沈有余这死小孩居然没了。路爷爷急得出了一身冷汗,心急如焚在小镇上找了一圈,终于在镇口收破烂的板车上头找回了沈有余。

沈有余被找到时,坐在小板车上,正无忧无虑地吃着别人给买的金龙糖画,一点都不知道自己的失踪给家人造成了多大恐慌。没人知道他是怎么爬出婴儿床,然后爬出房间,再爬着横穿整个院子,最后还爬上了街道被人捡走。也亏得他运气好,遇上的是好人,不然他哪里还能优哉游哉吃着糖画等路爷爷来接他——早就被人卖了数钱了。

自此之后,针对沈有余的看管就得到了全方位的升级,那么精力旺盛又很会爬的小孩儿真的太吓人了,一个看不好可是要出人命的。此事一直作为反面事例排在了路爷爷的黑名单里头,不过,除上述原因之外,还有一点是,沈有余跟着收破烂的新学会了一个称呼名词,叫做“妈妈”。

妈妈这词本身没问题,但关键是沈有余学了之后,叫什么都是“妈妈”。

沈小同学无父无母,所以他学说话的第一个词是路爷爷教他的“爷爷”。奈何“爷爷”这个发音对幼儿来说太难了,沈有余一直学不会,只好滥竽充数对着路爷爷喊“牙牙”。但其实“牙牙”这个发音也很困难,远不如“妈妈”来得顺口,于是新学会说“妈妈”的沈有余很兴奋,他喊路爷爷是“妈妈”,看到狗也是喊妈妈,看到玩具也是喊妈妈,总之,妈妈这个新词对他来说是万能的,世界万物无一不可是妈妈。

更可怕的是,他们家还养了一堆小动物。

小动物都是路爷爷捡回来的。路爷爷这个人呢,人很和蔼,爱心泛滥,看起来儒雅无比是个高级知识分子似乎很靠谱的样子,但其本人行事实际上非常不靠谱。就比如他特别喜欢捡活物回家,大活人先不说,光是猫猫狗狗白鹅小鸡乌龟鱼什么的他就捡了一院子,但捡回来他又养不好,也亏得小动物自身顽强,才没让他给养死。

面对这么一院子的小动物,学会“妈妈”一词的沈有余,自然是逮着不管什么小动物都要冲对方喊一声妈妈的。于是事情演变到后来,只要沈有余一喊妈妈,这院子就是一片“喵喵汪汪呱呱唧唧”的喧哗声,菜市场都没那么热闹!

这事在沈有余长大之后,路爷爷经常拿出来取笑沈有余,不过沈有余本人不是很在意就是了。

路爷爷这人很孩子气,有着一些十分古怪的爱好,前头说的喜欢捡活物回家是一件,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给人剪头发。对,没错,这是爱好,可不是因为生活所迫诸如镇上没有理发店这种理由——周庄的理发店阿姨手艺可好着呢。

每次沈有余头发稍微长了一点,路爷爷就会雀跃无比地挤到沈有余跟前,然后用一种温柔的语气哄骗说:“小鱼,你这头发长了,挡眼睛了吧,爷爷给你剪头好不好啊?”

一开始沈有余年纪小,没有经验,就让路爷爷给哄骗得手了。但小朋友天生也是有审美的,这种事情不需要人教,年纪再小,也会有个人口味偏好,也知道什么是好看的,什么是不好看。

路爷爷这出手的第一回,彼时,沈有余已经是个知道美丑的小孩儿了。

剪完头后,沈有余一照镜子,他凝望着镜中自己的影像三秒钟,便嚎啕大哭满地打滚将自己折腾成了一只会哭的陀螺。当时还有人被沈有余的哭声惊动出来问是怎么了,路爷爷说:“就、就剪了个头发。”那人看了一眼沈有余的新造型,随后表示,隔壁家黑猫在夏天被主人剃了毛,也会因为觉得自己形象不佳而郁郁寡欢不肯吃饭,更何况沈有余是个人,自然更不依了。

经此一事,路爷爷消停了好几年,但好几年过去,“贼心又起”,不过他转换了哄骗方针,是有模有样地跟沈有余商量:“你要是让我剪头,我就给你零花钱,小鱼,你觉得怎么样啊?”

这一点比之当年可就高明了很多,把理发当成买卖,想要有回报就必须得有付出,就算被剪成丑八怪,也不能哭鼻子。沈有余还真的有几次因为有东西想买,于是“忍辱负重”“出卖”过自己的头——牺牲自己满分的帅气换一笔零用钱,这买卖,他觉得不亏。

除了这些特别爱好之外,若要再仔细点去说路爷爷,那么,或许“表演欲旺盛的老小孩”这个形容说法是比较贴切的。

以前沈有余读书时,晚饭过后总会跟路爷爷一起看电视,看到好笑的地方,路爷爷还常常会去模仿着电视里的人物给沈有余表演一段。无论是淑女还是土匪大佬,他老人家都能模仿得惟妙惟肖。当然,最绝的要数扮演刁蛮小公主。这角色出自一部相当难看的无聊电视剧,剧集自是没有看头,但路爷爷在旁边跟着同步一演,就很“精彩”了,能让沈有余笑得打跌滚到地上。

如此旺盛表演欲,有时候还会被路爷爷以意想不到的方式,“运用”到生活之中。

譬如,他们家有一个大浴缸,大家都很喜欢往里头泡澡,有一次,路爷爷洗完出来跟沈有余说:“果然大冬天的,还是泡个热水舒服。”跟着又道,“小鱼,我替你重新换过水了,你赶紧去泡吧,去一去寒气。”

沈有余被路爷爷脸上高兴赞许的舒缓表情给蒙住了,他压根没多想,直接脱光了往浴缸里头跳进去,然后又一声惨叫爬出来,爬的时候没站稳,还摔着磕青了脑袋。

原来,路爷爷放了一缸冷水诓骗沈有余去泡。

当天夜里,大冬天泡了冷水的沈有余就发起了高烧,这病情来势汹汹,体温计一测,居然都快四十度了,路爷爷吓得老泪纵横,连连道歉,就差没将沈有余供起来磕头。

……

往日种种,皆历历在目,清楚得就好像是发生在昨日的事情。可是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份记忆,其中竟然能抹去了当中一个人的存在?

沈有余叹了口气,他扯了一把身上湿漉漉的衣料,站起来,准备去卫生间洗漱。

也就是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背上有一道伤口。不知道在虫墓里是什么时候被划伤的,老长的一道口子,出了不少血。血干了,伤口就跟衣服粘在了一起。沈有余看着自己这伤也是无语,因为真的完全对此没有印象,果然在特别紧张的时候,人对身体痛觉的感知就会大大降低。

虽然很难搞的样子,但这伤口迟早要处理,总不能让它跟衣服长合了。他坐在洗手台上,慢吞吞地沾了水将衣料从伤口处剥离。大灰和念念提拎着东西回来的时候,沈有余正好处理完伤口将上衣脱了下来。

大灰在门口没看到人于是提着食物袋子喊道:“沈有余,沈有余,你人在哪儿呢?”

沈有余正痛了个半死,他听到大灰的声音,没好气地从卫生间里出来:“声音轻点。”

大灰说话声骤降八度:“知道了知道了——我操,你他妈搞成这样想干嘛?注意点形象行不行,别衣衫不整不穿上衣还搞什么□□,没一点良家妇男的好样子。”

沈有余:“……”

念念咳了一声,她将手上拎着的食物打包盒放到桌上,说:“我和小灰哥都没还没吃,把饭菜买了回来正好大家一起。”

沈有余回应了一句“好”,又问:“你们买了药么,止血消炎的那种?”

念念摇头说:“没买,但是我包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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