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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零我绑定了搞钱系统 第3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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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老爷子看起来喜欢极了那盒普洱,还拉着她讲了很久的茶经,态度亲和得不得了,完全不是她想象中的模样。

其实她不知道,谢老爷子早就找人调查过她了。当然他侧重的不是家世,而是人品和能力,余瑾显然都是极为优秀的。

而且她好像还有些不得了的能力,经过她手制作出来的祛疤油,效果奇佳,再严重的疤痕,六七天就能治好。

这消息若是传出去,还不知会引起多大的轰动。

但显然,这时的余瑾是承受不住这样的曝光的,所以他出手了。除开尽全力的封锁消息外,还明里暗里向那些已知情的人员透露,余瑾是有靠山的,而且这个靠山还是京城谢家。

如果有人胆敢动她,那便是与谢家为敌,单这一点就吓退了绝大多数人。也因此,那一年多里,余瑾在学校的日子才会过得那么消停。

第83章 京市

接连喝完两泡茶,正好欢姐来叫三人吃饭。谢老爷子当先站起身,大手一挥,“走,小瑾,咱们吃饭去!”

余瑾乖巧地应了一声,和谢明煜一起跟在老爷子的身后朝饭厅走。

这顿午餐,吃的是宾主尽欢,以至于当饭后余瑾提出告辞时,神色中添了些不舍。无论前世,还是今生,她似乎都没什么长辈缘,爷奶不慈,父母又只知压榨她,因此这会儿碰到谢老爷子这么一个慈祥、和蔼的老人,她难免会生出些孺慕之情来。

而谢老爷子对余瑾的印象也好极了,虽然从调查中早已知晓对方的人品如何,但那和现实相处又是不同的。她自信、低调、谦虚、纯良,比他那个大了两岁,却还不如人家懂事的小孙子可强多了。

不如人家懂事的谢明煜和余瑾离开谢家后,一起坐车去了火车站。来前他们已经和老爷子商量好了,就买五天后的软卧车票,这五天的时间刚好用来给他们各自处理未尽事宜。

之后两人打道回府,虽然余瑾一直说不用送,但谢明煜还是坚持先送了她回去,这才离开。

接下来的几天,余瑾基本都在忙碌中度过。

第一天,去处理了景馨花园的续租事宜;第二天,约了林洁、安娜和妮妮出来逛街、吃饭;第三天,约了岳婷和刘艳出来吃饭,三人相约到了大学后也一定不要断了联络;第四天,专程去了趟邱家,算是辞行,也是感谢。

感谢他们为她所做的一切。

直到临行的前一天下午,她才彻底闲了下来。不过这闲指的只是她不用再出门了,行李还是得收拾的。

好在她的行李本就不多,一些重的不好拿的还能直接扔进空间戒指里,因此最多不超过两个小时便全部弄好了。

接下来,就只需静待明天的出行了。

*

八月十六日,天气晴朗,微风,宜出远门。

余瑾和谢家三人会合后,在软卧候车室等了半小时左右就上车了。

千禧年过后,火车相比之前,速度提升了很多。以前从江城到京市,需得坐一天两夜的火车,现在只需要坐二十二个小时左右。中午十二点半发车,次日上午十点多就能到达京市火车站了,不塞车的话还能赶回家吃中午饭。

不过,这会儿余瑾却是不好直接去谢家的。谢老爷子也理解,便让谢明煜先陪着她去找住的地方,等休整好了,再约个时间去谢家做客。

而余瑾在来京市之前就已做好了计划。首先当然是去看房子,之后她想将时间都放在去图书馆看书上。学医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尤其对她这样的新手来说更是,所以她想在开学之前先多了解一些相关知识。

找到宾馆定好房间,谢明煜将她送到房门口,问她:“明天来我家吗?”

余瑾摇摇头,“不了,过几天吧,我想先去看看房子。”

“买?”

“嗯。”

谢明煜:“……”

余瑾没理他的震撼,反正这种事情震撼着震撼着,也就习以为常了。目送谢明煜离开,她拿出纸和笔来,开始计算以她的存款,能在这儿买套多大的房子。

目前,她卡里的存款总共有五十来万。其中的五十万是当时邱家给她的,她一直留着没用,就是准备在京市买房子的。

以她前世对京市的了解,01年三环以内的房价好像在5000左右,买个80平左右的应该足够了。当然四合院是不用肖想的,郊区倒是还有可能。

不过暂时余瑾不打算去郊区买房,一是离学校太远,二是就算去郊区也不一定能买到合心意的房子,她不愿意将时间都浪费在跑来跑去找房看房上。

这里的房产经纪效率还挺高,没两天就带她去看房了。而她也是个干脆的性子,看好就下手,最后定下了一套两居室,就在距离学校不远的一个小区内,电梯房,九楼,80平方大小。

房子的事情搞定,便该准备去谢家拜访了。

这天一早,余瑾提着特意买好的礼品,在谢明煜的带领下,来到了谢家老宅。

谢家老宅是一栋复式别墅,在一个高档别墅区内,青山绿水,环境清幽。

余瑾超级喜欢这里的居住环境,可惜以她现在的财力来说,连这里的一个厕所都买不起,想想就好无力。不过她相信自己总有一天能买得起这样的房子的,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她对自己很有信心。

第84章 拜访谢家1

因为余瑾来的这天是周末,所以谢家大房的除了还在部队不能出来的谢建军,其他人都回了老宅。他们在听说明煜谈了对象之后,都对余瑾好奇得不得了,一个个追着谢明煜问余瑾的事。

可谢明煜哪是这么好说话的?任由他们怎么逼问就是一句话都不愿意说,实在受不了就跑出去找余瑾,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偏偏他们一个个又不敢去问老爷子,这就使得他们对余瑾更好奇了。

当然在他们之中,最好奇的当属白晓梅。作为谢明煜的亲妈,她对这个儿子还是很了解的。虽然明煜在外人面前总是一副冷冰冰不爱说话的样子,但其实他才是谢家最单纯,也最好相处的人。

像他这样的性子,其实是不适合做生意的,所以当初谢建军有想过要把他送到部队去。可谢明煜自己不愿意,他对做生意和当兵都没什么兴趣,反而对拆装东西特别感兴趣。

从他很小的时候,他就开始表现出在这方面的天赋来。一样东西只要他拆上一遍,就绝对能原样装回去。像家里的遥控器、电饭锅、自行车,甚至电视机等,都被他拆过,以至于家里的佣人一看到他就赶紧将电饭锅这些东西锁好藏好,生怕他一个兴起,再给拆了,那她们就没东西做饭了。

还好,家里人对他这一爱好都挺支持的,因此在得知他报考了计算机学院之后,也没觉得多奇怪。说不定什么时候,他就能折腾出一台这个世界上最先进的电脑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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