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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大火 第46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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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马上给她鼓掌。

佳轩歪着头轻轻一笑,也很受用:“嗨,好久不跳了。”

舞蹈老师看着她:“你原来肯定练过专业的。”

佳轩没否认,还是那个轻巧巧的,不太在乎的态度:“我刚开始也在少年宫学的,后来少年宫排演了一个节目,《天鹅湖》,我们都上电视了。后来被辽芭挑走了。”

孙莹莹忽然发问:“你在辽芭练过?”

“对呀。吕萌还是我们班主任呢。他很有名的,你们知道吧?”佳轩说。

孙莹莹再次跟佳轩确认:“你在辽芭学的芭蕾?”

佳轩喝了一口咖啡,耸耸肩膀,完全不当回事儿的:“嗨,辽芭又不是什么特别厉害的地方,我就觉得每天练功太苦了。我妈也觉得没什么意思,很快就让我退学,去实验中学继续念书了。”

孙莹莹没再说话,她看着佳轩,看得非常仔细,看她厚厚实实的头发,她美丽的不然风霜的脸庞,她的手指甲,她身上那细致羊绒的名贵衣服,她的小腿。我从来没有见过孙莹莹那样看过别人,哪怕是汪宁。她是一个曾经心灰意冷的人,即使要开始新的生活了,也是兴趣缺失的,也是不愿意集中注意力的,她需要很多时间去恢复热情,才能去关注别人。但是佳轩的舞蹈和她在辽芭的经历似乎在瞬间就点燃了孙莹莹,她苍白的脸上潮起一片红色,咬了咬嘴巴,半晌终于轻轻地,满怀羡慕地感叹道:“哎,你在辽芭学过舞蹈呀,你,你可真是的,你不应该退学呀… …”

佳轩也被她那样子吓了一跳,一动不动地任其盯着看了好一会儿,当她知道孙莹莹的反应是因为这个,她马上本能地想要安慰她:“我跟你说,我必须退学!我一点都不后悔!而且我告诉你,那里可不是什么好地方,你去你也受不了,太苦了,每天开筋,每个女孩儿都在哭!而且你知道多少人跳了一辈子都是活背景,有几个人能穿上不一样的衣服,能当主演吗?可难了!”

莹莹慢了半拍,还沉浸在佳轩刚才说的话里,有一点神经质的向往:“吕萌是你们班主任?我怎么会不知道他呢?他是多厉害的舞蹈家呀!他还是奥运火炬手呢。”

“对对。”佳轩道,“我好像就是那一年进的辽芭,就是奥运会那一年。噢不对,瞧我这脑子,之后那一年,09年。”

她说到这里,孙莹莹又一次抬头看向佳轩:“你说你是09年去的辽芭?”

“对。”

“你上过电视,你也在跳过《天鹅湖》?”

“对呀。”佳轩道,“少年宫排的。”

“哪一个少年宫?沈阳市少年宫?”

佳轩说:“不。皇姑区少年宫。我嫌市少年宫远。不愿意去。”

孙莹莹缓缓地,若有所思地:“哦… …我也在那儿,在那儿练过芭蕾。也许,”她继续看着佳轩,目光向着从前追溯,如梦如幻,“也许我们当时还认识,还一起跳过舞呢。”

佳轩像是被提醒了,这时也开始认认真真地打量起莹莹来,半晌,她摇头道:“我一点都不记得了。”

一只黑色的猫跳落在舞蹈教室的窗前。

孙莹莹终于也笑了:“我也不记得你了。”

她两人说话,佳轩的轻佻,莹莹的追问,越到后来越让我提了一口气,终于在得到这个否定的答案的时候一颗心落了地,恨不得赶紧擦汗:“那什么,走不?吃羊肉串去不?我请客。”

第二十三章 (3)

后来的我在脑袋里面构想过他们的事情,关于孙莹莹和天朗。

她像她的父母一样,心有怨气,但是本质善良,她也记得小时候跟那个小弟弟相处的情景,也不难猜测出他尾随她,而后在那个寻衅滋事的坏孩子范小鹏面前保护她的理由——他对她心怀愧疚,仍然想要尽力补偿。

但孙莹莹原本不打算原谅天朗。

有什么可原谅的呢?大火已经卷过去了,伤害已经造成,始作俑者刘疯子死在精神病院里,而她不可能再回到从前,她不可能再成为舞蹈家,汪宁再留在她身边也只是徒增两个人的疲惫和痛苦,她得自己走下去了,眼下看似正常的生活可以说是一种自救,也可以看成是无奈的妥协,凑活吧,凑活着过吧,还能真的去死吗?

可是有人连凑活着过的权力也没有。

当年同样被大火伤害的邻居找到家里来,跟她的父母商量,不能让疯子的儿子留在这儿,得弄走他!他们告诉房东郭姐敢把房子租给他,以后你的文具店生意也别想好好做了。小生意人最怕得罪街坊,赶紧想方设法地把男孩的定金退还给他。邻居们还想出了更直接的办法,他们让她爸爸每天都把垃圾倒在楼下男孩的家门口,以此侮辱更是谩骂:你是垃圾!

她爸爸孙好忠人如其名,是个胆小又笨拙的好人,觉得这事情不太好,但又认可自己跟邻居们立场一致,这事儿得去做,于是捡了自己家的干垃圾倒了几次在三楼男孩儿的门口,然后赶紧轻手轻脚地飞快离开。接着她在自己家里听见男孩的姑姑在门口叫骂,也透过窗户看见男孩儿把那些东西收拢起来,扔在楼下的垃圾箱里。她说爸你别那样了,有什么意思呢?

男孩也有个倔劲儿,他不能开铺子就在楼下铺上报纸给人剪头发,她在楼上一直看着,看着老头子们为了想要免费理发而排队,也看见自己的爸爸接了电话被人指使而上前驱赶,男孩这一次却不肯退让,接着她看见我来了,也看见了汪宁,孙莹莹可能会在那个时候觉得有点放心,当我们赶到的时候,邻里之间哪怕再聒噪棘手的局面也会缓和下来。但这一次并没有。楼下的冲突因为李博揭开了男孩的身份而愈演愈烈,他到底是被逼急了,动了手。那场面像是触发了她脑海中一个小小的开关,她记起很久以前的事情,矮小瘦弱的男孩儿被人摁在地上打,把他的疯子父亲心疼得哭起来,惊声吼叫起来:“你们为什么欺负我的孩子!不许你们欺负我的孩子!”… …大火就发生在那之后!

孙莹莹飞奔下楼,她要阻止那场冲突,也觉得自己似乎在阻止另一场可能由此引发的大火。她自己拿了折叠椅子坐下来,她让男孩儿帮她修剪假发,她告诉在场的所有人自己不想要再活在过去——在这个时候,她已经原谅了刘天朗,她把自己和他放在了天平的同一端,两人同病相怜,他们都是命运的苦主。

… …

直到这故事的最后,我都没有能够跟孙莹莹详细聊过。如此拼凑起来的情节有我自己的猜测,有跟汪宁的讨论,还有一些来自于天朗的只言片语。但是天朗说得也不多。他本来也不太会讲话,而且我觉得他还是有意地在我们面前保护着孙莹莹。

这事情也好理解。

病人之间很容易因为类似的痛苦,同样的经历而结成情谊深厚的病友,但是医生和病人之间却不容易成为真正的朋友。

我这样说并不是要把我和汪宁放在一个更高的,如同医生一样的位置上,我是想说无论一个医生如何高明或经验丰富,如果他没有得过自己主攻的病症,他自己不是病人,那么无论如何他也不会对这个病或它带来的疼痛有足够的切肤的认识。他可能非常负责,兢兢业业,他每天每晚甚至每个小时都在照顾病人,关心病人,您还好吗?您服了药舒服一些了吗?病人会说,是的,我好了,好多了,谢谢您,您看我什么时候出院呢?可是他可能在两次服药的间隙再次经历剧痛,或者明明症状减轻状态稳定的时候撒手人寰。

所以,当我看见孙莹莹和刘天朗都各自口口声声地说想要忘记过去,当他们努力着开始新的生活的时候,我也像一个称职却并不能感同身受的医生一样,我信了,我放心了。

可是过去怎么会那么容易就忘记呢?一场重病怎么会那么轻易的就好了呢?

那天我们吃完了羊肉串,佳轩送我回去,莹莹和天朗一起回家。

“我认识她。”孙莹莹忽然对天朗说。

天朗看看她:“谁?”

“韩佳轩。”孙莹莹说。

“我知道。”天朗说,“你们原来不就见过吗。洋洋姐姐介绍你们认识的。”

“不。”孙莹莹说,“比那早得多。我很早就认识她了。在少年宫。我们一起跳过舞。”

“哦?”

“对。没错的。我记得她。她小时候跟现在差别不大。她没怎么变。从小就好看… …嗯,就算挺好看的吧。穿得裙子都可时髦了。不重样。我妈妈骑着自行车送我去练舞蹈,她们家都开着大车子,她们家还有司机。”孙莹莹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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