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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半途而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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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山手机上定了个闹钟,打算六点起床。实际上他后来根本没睡着,辗转反侧直到五点四十分,入睡已是徒劳,便坐在床沿发呆。

他没趁半夜溜走,是因为离开这座小镇的最早一班火车,在早上七点。

闹钟响起,汤山从床底拖出破包,牙也不刷,脸也不洗,准备出门。这时他才猛然想起,昨天中午曾答应方塘,今天要陪她去医院打胎的。

汤山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下,这样悄悄溜走,在方塘眼中,他就成了不守信用和不负责任的人了。她会不会很伤心?一个人敢去医院吗?

汤山对自己苦笑了一下,他已经顾不上方塘。相对于做个逃犯,陪方塘去打胎,就成了小事。他只能选择负于她。

以后若有机会,再向她解释;若没机会,就让她恨我吧。

汤山打开门,本以为会是一片安静,没想到走廊里十分嘈杂。他本能地头往后一缩,便有点后悔,应该半夜趁没人时悄悄离开。哪怕在火车站等到天亮,也不至于被很多人看到自己出远门。

但现在若关门退回房间,被人看到更显得鬼鬼祟祟,况且人既已起床,整个白天都有人走动,难道今天就不走了?对于“逃犯”而言,多待一天,便多一份危险。

汤山硬着头皮打开门,若无其事的低头下楼。只希望别人匆匆忙忙,无暇注意他。

但这是个奢望。以前汤山在整栋楼里算是个低调的人,不怎么与人交往,确实很多人不认识他;可是,昨晚被方莲一顿大闹,汤山瞬间成了名人。

搞大了房东女儿的肚子,那可是值得八卦许多天的大事件。在这群人当中,简直比明星绯闻更值得津津乐道。

汤山尚未走到楼梯口,便有几个家伙朝他挤眉弄眼。看着他背后的行李包,又是满脸狐疑之色,有个家伙不怀好意地问道:

“哟,帅哥,出远门啊?”

汤山知道这人姓曹,菜市场卖鱼的,身上总是飘着一阵腥味,人送外号“鱼老曹”,平常本就是个多嘴多舌爱八卦的人。

如果在平常,汤山肯定会脱口而出回敬道,我去哪儿关你屁事,跟你很熟吗?但此刻他没什么心情跟人斗嘴,因为这种场合,一旦吵开来可能没完没了。

而闹得越大,引起注意的人就越多,这对一个逃犯而言并非什么好事。尽管他是假装的逃犯。

汤山低头绕过他往前走。

又有一个家伙坏笑道:

“一个人走?把别人丢下独守空房,下次肚子再大起来,恐怕就不是你的了。”

此人不知姓甚名谁,只因一张嘴巴没事老向右边歪,遇到开心事笑将起来,右嘴角能一直扯到右耳根,半边脸像划了一刀般裂开,看着相当吓人,因此大伙都叫他“歪嘴”。

歪嘴说话向来不太正经,句句不离下三路。此刻说了句自以为幽默的话,确实把旁边两个睡眼惺松的草包逗笑了。

汤山低头不搭理,只是伸手将挡在正前方的那人拨到一边,继续往前走。

问话的鱼老曹和歪嘴没得到回应,倒还没什么,反正他也就是随便问问;那位被拨到一边的人,却觉得自己一大清早受到了莫名的欺负,心里便涌起一股强烈的火气。

枫林镇是个*罐子。走在大街上,人群密集,你无端将一个迎面而来的人拨到一边,那就是一个无礼而狂妄的举动,轻则吵嘴,直至跳脚互骂,重则动手打架,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都有可能。

汤山运气不太好,被他拨到一边的那位姓樊,平常屁大一点事,经他口一说就像着了火,大家因他脾气火暴而叫他“老烦”。

众目睽睽之下,老烦被无端地推搡了一下,岂肯善罢干休?他没直接动手,已经算是给了汤山几分面子,嘴里立马不干不净地骂了起来:

“我靠,搞上房东的女儿也不用这么嚣张吧?你还没成为这房子的主人呢。”

汤山忍不住回头朝此人狠狠瞪了一眼。

他这几天不修边幅,头发散乱,面目黧黑,而且从头到脚瘦了一大圈,因此这一瞪显得眼如铜铃,里面又白多黑少,整个神情让人感觉凶狠异常,有一种要将人大卸八块的气势。

再加上汤山原本要回嘴对骂,却因急于离开,不想多事而紧闭嘴巴,这样一来,反而使其形象更添几分可怖。

常在街头胡混的人都知道,凡是事前动嘴骂骂咧咧的,基本打不起来;反而是那些闭嘴瞪眼的,通常出手便见血。

那位脾气暴躁的老烦,陡然见汤山这副杀人的神情,立马噤了声。

于是大家不由自主地让出一条路,汤山得以掉头下楼。

但经这么一闹,所有人都知道,这位出租屋的帅哥明星要出远门。汤山有点后悔,真应该在半夜时分偷偷离去,那就不会搞到现在人尽皆知的地步。

汤山走出百米之后,不知为什么心里有点隐隐作痛,忍不住回头,想最后看一眼方塘的身影,但门口只有租客来来往往。

方塘应该还在睡梦中。汤山站在冷风中,怅然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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