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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只手遮天 第二十四章 血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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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熊的老子也叫黑熊,据说黑熊的爷爷也叫黑熊,只是人过中年,如今认识他的都喊他老熊,黑熊已经是他儿子的名字了。

“这春未老呀,你老子我许多年前喝过。”老熊走到枣树旁的木桌前坐下,“你刚出生那会,我可是喝了足足一大缸子。你娘呀,还笑话我,说我是醉熊,哈哈哈哈。”

老熊哈哈大笑起来,黑熊也跟着笑,他放了酒壶,进屋拿了两个耳碗,回院子里和老熊对坐。

酒塞被拍开,一阵空灵的闷响夹杂着酒水声晃荡传出。

黑熊恭敬地给老熊倒酒:“爹尝尝,要没当年那个味儿,回头我去砸了那铺子。”

“暴脾气!动不动就打就砸。”老熊板着脸,可转眼突然笑起来,“像我,是咱熊家的人。”

“嘿,儿子以后要当了大官,可得娶他个十几房小妾。”黑熊双手举碗,“给咱熊家下他个十几二十个熊崽子。”

老熊大笑着和黑熊碰碗,随即举起豪饮,酒液顺着倒刺般的白须滴落。

他放下碗,重重颔首,说:“好酒!不愧是春未老,还是当年那个味儿!”

酒过三旬,黑熊撑着吱哑作响的木桌问:“爹,你方才说我出生那会你也喝过春未老,可咱熊家祖祖辈辈都是代州人呀。”

“呵呵,你老子我当年走南闯北,去过的地方可不少。”老熊撑着桌角卖弄老江湖,“九州之地皆有老子的脚印,当年跟着代州牧出远门,就来过烟州,就是在这,我遇见了你娘。”

黑熊的记忆里没有娘亲的气息,从小到大,是老熊一手带着他,从代州到门州,最苦那几年还是在满红关。

那几年吃不饱饭,他就去抢,有人欺负他,他就打,从熊孩子到流氓打手,他跟着老熊一路到了崇都,才算是彻底安顿下来。

而他一身的横练功夫,在由老熊亲手调教喂招,最主要的就是成长过程中养成了不要命的性子,令他在军伍中如鱼得水。

“爹还跟过代州牧?我不记得。”黑熊叹了口气,“儿子没出息,在崇都混了怎么些年,还是个小小兵卒,爹,儿子给熊家抹黑了。”

老熊知道黑熊孝顺,他们父子相依为命多年,他总爱提起那见利忘义的老婆,而黑熊却不喜欢多提自己的亲娘。

老熊便顺着话头安慰:“儿子,福兮祸所依,你知足吧。跟着崔引弓那二愣子押送队伍还叫重犯给逃了,能保着脑袋就是老祖宗保佑。你迟早要跟着军队去满红关,那边流寇多,你有一身武艺傍身,定能混出头!”

“边塞成天打仗,爹,儿子不像您,道上的兄弟都尊您一声‘怒涛卷霜雪,’走到哪都有人认识,出路多的是。”黑熊耸搭着脑袋自说自话,“儿子笨,闭气功夫没练好,拳脚也不比爹您,儿子给您说句实在话,我怕去了边塞就回不来,儿子……儿子想……”

说到这黑熊鼓起的勇气泄了不少,他不敢说自己怕死,但他真的怕。

从军多年,老熊都跟着他,照顾着他,像是一座沉稳的大山给予他勇气和信心。

他害怕离开老熊。

“我跟你说过咱熊家老祖宗的怪病吗?”老熊晃了晃酒壶,“我年纪大了,记住的事情不多了,趁着我还记得,儿子,你老子我给你讲讲咱熊家祖宗的怪病。”

黑熊洗耳恭听,他咽了咽唾沫,神情专注地看着老熊。

“咱们熊家不是代州土生土长的人,说起来,你我身上还流着流寇的血。”老熊给黑熊倒了半碗酒,“咱们的老家远在大漠三庭之外,祖爷爷辈儿的眼睛还带色儿。祖地呀,是个圈地的部落,族人天明外出捕猎,妇人在帐篷里洗衣守住火苗,那是弱肉强食的地方,可偏偏咱们的祖爷爷得了个怪病,怕血。”

黑熊诧异地瞪大眼:“怕血?难道见血就晕不成?这不和崇都那群瘦皮子书生一个德行,见了血就倒?”

“嗯,还真是这么回事。”老熊啜了口酒继续说,“因为这怪病,老祖宗被赶出了部落,他沿着河流往西边走,坐了足足半年之久的大船,辗转之下,跟着骆驼队进了大漠,后来在路上遇到沙暴,和队伍人走散了。最后没吃没喝走了六天路,晕倒在沙漠里,醒来后才发现,他到了大漠的中帐王庭。之后,慢慢的娶妻、生子,才将咱熊家的血一直传到今天你我这。”

黑熊挠着后脑勺,嘶了口气:“这么说,爹和儿子还不是郑国人。”

老熊点头:“外寇与边塞将士常年打仗,但是彼此之间常有贸易来往,只是这些勾当都是底下暗手做着,没敢往上报。你爷爷就是跟着你太爷混进商队,进了满红关,之后在代州待久了,便住了下来。说起来,这病隔代传,你太爷没有,我爹,就是你爷爷,他有,而我没有,到你这……玛了个巴子的,没个算盘先生我还真算不清,你有没有,你老子我还真不知道。”

黑熊还真不怕血,城西禁军领军校尉崔引弓看他一身横练功夫惊人,便给他安置了一个操练小校的职务。

他时常和人动手,见血那是常有的事。

可他有一件事不敢跟任何人说,包括老熊,那就是他怕的是刀子,这就是为什么他时刻将马鞭缠在腰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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