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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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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林的回答挺有意思,他说他给顾朝歌的东西是当年文先生——也就是妙襄公要求的,要能够切开最硬最硬的头骨的刀,要薄,要能将骨头的损伤减少到最小。

郑林壮年时生了一场病,是路过的妙襄公将他救好,那时候的妙襄公只是个铃医,他为了报恩才殚精竭虑为他造出这么一把刀,却不知道他拿来做什么。至于妙襄公的事迹,郑林也仅仅知道他来自蜀中,姓文,如此而已。

那天顾朝歌回来的时候,抱在怀里的长匣子,大概就是郑林打造的那把神奇的刀。想起那本札记上最后空白的部分,伊崔无端端觉得背脊发凉。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猜测,不敢相信顾朝歌竟然敢独自去完成这件事情。还有妙襄公那个老头子,死了之后居然把这么艰难的任务交给一个小小的女弟子,真不是东西啊。

伊崔的这个上午注定不平静,他送走郑林,还没来得及缓过神来,同士兵晨练后归来的燕昭,听说伊崔竟然一个人把顾朝歌送走了,找上门来,摇头叹气:“你怎么让她走了!那么一个小姑娘,走在半路让贼子给截了,哭都没地方哭去!你居然还亲自送,这不是送她上鬼门关么!”

早起来左三圈右三圈活动筋骨的薛吉也如此认为。

伊崔觉得自己很冤枉,小丫头倔得很,她执意要走,莫非他还能搞根铁链把她绑起来?

“你、你不会劝劝她,说些好听的吗?”薛吉用手指头指着他,仗着自己资历老,恨铁不成钢地骂:“哄人都不会,这脑子笨的,让老夫说你什么好!”

伊崔面无表情:“先生聪明,也不见得把她留下。”

薛吉噎住,拿眼睛瞪他,这小子还敢顶嘴,真是不开窍!

作者有话要说:顾大夫一个人去打新副本了,不带你们玩儿╭(╯^╰)╮

感谢正在输入君的地雷么么哒!

☆、第 21 章

当黄昏的最后一抹余光隐去,意味着又一天的结束,深秋的风带着透骨的寒气呼呼刮过,阴沉沉的天色意味着今夜有雨。

伊崔坐在他的木轮椅上,双腿都浸在热水中,他弯腰,自己用双手认真地按摩右脚的穴位,一个又一个,慢慢来。这是顾朝歌临走前教他的法子,出于那点可笑的尊严,伊崔不愿让其他大夫接手顾朝歌的工作,况且并不是每一个大夫都有她那样的针灸水平,譬如周德,他活了大半辈子,从未碰过银针。

所以她教他如何按照顺序按摩足部和腿部穴道,或者是用艾条熏灸,并且留下一张分量经过加减的补中益气汤方,叮嘱他要按时吃药。

“不过,药方该是根据病人身体情况适时调整的,我走后,你……唉,滁州城里哪个大夫,我都不放心。”伊崔想起她在灯下写方,昏黄的烛光映着她眉头紧皱的小脸,她咬着笔头,凝神细思片刻,最后在方子的分量上又稍稍减了些。

“这个方子,长期服用,该是问题不大。可是一定要长期坚持,半途而废,效果可就不大了!”她把方子递给他的时候,表情认真得不得了。按照惯例,她还得写一份议病式交给他,可是她写完后却担忧他根本不以为意,最后让这张宝贝的议病式淹没在大堆卷宗中不见踪影,待她回来的时候问他要,他根本拿不出来。故而她写完之后,宝贝地叠了又叠,自己收了起来。

想起她又气恼他,又不得不为他着想的时候,那纠结的小表情,伊崔的嘴角禁不住勾了勾,觉得越想越有意思。

这么一个有趣的小丫头,他当初怎么会不喜欢她,觉得她很招人烦呢?

“笃笃。”敲门声打断了伊崔的思绪,来人是盛三,他带来宋无衣的口信,告知伊崔,顾朝歌一月前出现在长兴,这也是红巾军最后一次得知她的行踪。

往南,是无法无天的流寇地带,再往南,是张遂铭的地盘。宋无衣在这一个月里,没有接收到任何关于顾朝歌的消息。

她消失了。

伊崔面上的笑容慢慢收起来,这是早就料到的事情,如今只不过是真的来了而已。

“知道了,让宋大人莫要再费心。”他转头看了一眼压在案几上的那封来自大靖官府的招安令,心里清楚,正值多事之秋,不该在这种事情上浪费人力,打听这些,已是他任性了。

深秋的滁州城尚且还算平静,但已有一场无形的风暴正在酝酿。

而此时的顾朝歌又在何处呢?

她在深山老林,打起仗来,这里是最安全的哒。

能经过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地方而毫发无损,这间接证明我们朝歌的认路能力感知危险能力野外生存能力不是一般的强。

离开长兴之前,她有试图在乱葬岗待过,可是红巾军统治的地方治安太好了一点,当地百姓发现乱葬岗晚上亮灯,都会向当地士兵头头告密的!

这种时候伊崔的牌子派上了用场,士兵头头们接过牌子仔细端详,狐疑地打量她,打量得她从头到脚抖个不停,方才放过她,并且勒令她赶快离开这种地方。

可恶,红巾军怎么跟别的地方的叛军不一样,人家都只管烧杀抢掠,为什么他们还要管当地治安啊!

一定是伊崔让他们这么干的,他就是爱管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顾朝歌在心里暗搓搓地诅咒伊公子吃到的菜叶上都有虫子,然后十分郁闷地离开了红巾军的地盘。

她往东南方向走,起先还能见到一些村落,她会住进去,给农家看病,打听附近有没有擅长治疗外伤或者腿疾的铃医,或是于腿疾有好处的当地偏方。她始终挂记着伊崔的腿,可惜让她失望的是,土方子很多,但专门针对伊崔那种特殊情况的,一个也没有。

这种事情急不来,她知道,很多时候得看缘分。

但是越往东南走,情况越糟糕。她看见很多烧毁的村落,房屋黑漆漆的一片,半边塌下来,有些烟气未散的地方,走近了还能闻到烧焦的肉香味。

那是人肉的味道。

顾朝歌不会去这种地方寻找尸体。她很有经验,知道混乱的地方,常常会有多股盗匪贼人的势力交错,他们会因为女人、钱财和地盘的事情火并,失败的那一方常常落荒而逃,顾不得埋藏同伴的尸体,即使事后想起来回去找,发现丢了一两具尸体,也只以为被野狼叼走,不会在意。

那头她从滁州带走的驴子,真是驮运尸体的好帮手。她带着食物和水,躲进山林,找到能够容她一人藏身的狭长山洞,然后可以连续好几天慢慢研究一具尸体。无人会打搅她,只是运气不好的时候,会有鬣狗甚至野狼循着血腥味过来,她按照老猎人教的方式在洞前埋上许多陷阱,彻夜燃着篝火,竖着雪亮的刀,得到尸体的野狼懂得见好就收,唯有贪婪的鬣狗,不见血便不懂得要逃走。

真奇怪,可能是独处的时间太久,她不怕野兽,却很怕人。

以前并不需要这样麻烦,跟随师父解剖过很多尸体的顾朝歌对此驾轻就熟。只是这一次的情况很特殊,她要完成师父札记上最后也是最艰难的一个部分——人脑。

没有任何脏器和骨骼的复杂程度,能够比得过人脑。师父生前,最念念不忘的就是这一个部分,她那时候小,不懂,问师父研究这些有什么用处,只会被人当做神经病和妖怪。

那时候师父摸摸她的脑袋,笑呵呵道:“了解我们自个儿,难道是没用的?就算现在看不出好处,留给后人,也总归是有用的。”

师父是个怪老头,她以前以及现在都这么觉得,但是不管怎样,这本汇集师父毕生心血的札记,她怎么也要完成的。

头骨是人体最坚硬的部分。郑林打造的那把刀,更像是锯子,刮干净头发,露出头皮,划开,用那把刀锯来回拉锯,一点一点,慢慢的,直到把头骨锯开为止。

那种骨屑的味道,让顾朝歌恶心得想吐。

是的,即便是她,也觉得开颅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她需要费很大的力气慢慢地锯,锯开头骨的时候,骨屑四处飘扬,就像它那生前无恶不作的主人将灵魂附着在上头,用阴森森的视线全方位围绕着顾朝歌,谩骂她,诅咒她,竟用这么恶毒的手法毁掉自己的脑袋,让自己死无全尸。

有一次,顾朝歌手一抖,刀锯一滑,将手指割了很深一道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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