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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个将军做老婆_第4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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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家信都没有华丽的词藻,与蓬勃激荡的斗致,完全采用白描的手法,平铺直叙的讲述了,第一场大战,那是一场用白骨堆就的胜利。同时,信中也讲述了北蛮人占领的地方,是怎样一副人间地狱,北蛮人所过之处,烧杀抢掠,老百姓死伤无数,大庆朝所失去的土地上,死去的百姓数目达到三十万之众。而活下来的人,却依旧在顽强奋战,与北蛮人拼个你死我活,为的就是保住大庆朝的国地。信中同时还表达了对亲人的思念,与不怕死的信念,希望能早一日打赢,早日回到家里与亲人团聚。

这样的信,通过一个个读信人的口中传开来,很快就家喻户晓。再加上余明仪的带头振笔高呼,很快的,主战的呼声,就象烈火一样席卷整个大庆朝。至于那些想和谈的大臣,连家门都不敢出了,一出门就会被烂菜叶子臭蛋砸个鼻青脸肿,甚至连他们的家人都不敢出门了,一出门就会被人围观,骂贪生怕死。

不仅如此,好多文人学子还组织了集会□□,强烈要求与北蛮人死战到底。且开始在民间收集粮草,找大户人家捐钱捐物,一心要给边关兵士们最好的支持。在这种氛围下,朝廷不得不全力推行血战到底。甚至连风月女子所传唱的歌曲都变成了激荡人心的奋战曲。

然后,朝廷以国库空虚,兵士严重不足,开始在民间征壮丁,好多人勇跃报名,根本就不需要强拉,很快就集齐了一批青壮年,带着从各地收集上来的粮草,准备开赴济洲府,全力支持平王找战。。其中就有北县的一支约百人的队伍,曾常安也去了,他们还带上了余家与曾家捐出来的粮食万斤。

以防南蛮人兴风作乱,朝廷还加强了,南蛮与大庆的边陲管理,更是往驻地南缰城加派了一支数千人的兵士前去驻守。原本就有数万人的驻守地,又增添了不少新鲜血液。使得原本蠢蠢欲动的南蛮人,很快就按耐下来。他们也在观望,如果北蛮人打赢了,他们就趁机而上,如果北蛮人输了,他们就在慢慢观察,反正这么多年过去了,大家还一直相安无事。

☆、第70章 新政

京都发生的事情,令平王非常满意。简直可以算是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达到了想要的目的,并且比他预想的还要更好。

“曾百户的办法果然有效。”平王乐哈哈的说。

“是啊。曾百户果真是文武双全啊。”朱三感叹道。他一直在平王身边,自然知道平王其实是一个胸有沟壑的人。而阿昊这样的人才,正是他要笼络的。

“王爷,说来这批人也该往上升升了。”朱四说。他们是平王的心腹,自然知道平王的意思。

“这回我们可得好好谋划,不打个翻身仗,拿什么给大家往上升?”平王说。

一连几天,平王都与众军师将领们在商议如何排兵布阵的事情。朝廷派人的新兵士与大批粮草终于到了。因这批人是各地征集上来的壮丁,所以平王亲自欢迎大家,并且慷慨激昂的讲了一通,令众将士皆斗致高昂。

北县来的人,平王一早就打发到了阿昊的旗下,由他管理。

这些人,没来之前就知道阿昊的大名,并且有很多人都见过他,只不过不熟罢了。但归于他的麾下,令大家都格外安心,毕竟不远千里而来,有个熟人总觉得要好一些。阿昊带着曾大山曾常平亲自安置好大家。才带了曾常安过来说话。

“爹,大哥,昊哥。”曾常安激动的解下随身的包袱。这个重约三十斤的包袱,他一路从家乡背来,里面有给三人带来的贴身衣物和吃食,还有一些药物。都是耿秋特意安排好的,营中吃的自然不怎么样,能混个肚饱已经不错了。所以阿昊三人一看到大块的肉干,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阿昊捡了一块丢进嘴里嚼过,笑着问:“是耿秋做的吧?”

“是的,这些吃食都是秋哥亲自弄的,本来想带多些的,可是怕太重背不动。”曾常安遗憾的说。他们可是步行来的,一路急着赶路,怎么可能背太重的东西。大家都不过是背了一个小包袱带了点衣服与吃食。

“秋哥弄的东西就是好吃。”常平边吃边说,嘴里塞着一大块,手里还拿着一块。就好象八百年没吃过一样。

“好了,这么点儿,不过是尝个味的,有象你这样吃的吗?”曾大山笑骂道。大家可是有段日子没见过肉荤了,平素吃的,能搞饱肚子就不错了,哪里能有大块的肉吃。

曾常平笑嘻嘻的,到底是把手中的一块肉恋恋不舍的放了回去。又去翻看另外的两小坛子,问:“这装的是什么?”

“咸菜,里面有黄瓜豆角萝卜等菜,耿秋哥说,怕你们平常是吃不到菜的。带一点让你们也尝个菜味儿。”

“太好了。先别急着打开,我拿一坛子去给王爷也尝尝。”阿昊说着,又捡了几块肉干,依旧用原三包肉的干净荷叶包好。

阿昊走后,曾家父子三人说了会儿话,曾常安就去歇息了。

平王得到阿昊送来的东西,笑眯眯的说:“这里你家里捎来的?”

“回王爷,是我那正君做的,他最会弄吃食。都是平常物,就是在这里难得吃到。”

“是啊,至来这里后,本王就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了,天天夹着沙子的杂粮糙饭,恨不得把牙齿都嘣掉。更别指望吃肉喝汤了。”平王笑道。

他的伙食也不过是比普通兵士稍微好一点,所谓好一点,就是说能吃饱,都是一个锅里煮出来的,不过是给他多装一碗半碗。除了最开始,他自带了一些吃食,后来就和所有人吃一样的了。正因为,他能做到了一点儿也不搞特殊,才会格外受兵士的爱戴。

平王捡了一小块肉干,细细嚼过,满足的说:“好吃。真好吃。”说完小心的把剩下的收好。

至于那小坛子的咸菜,平王更是舍不得的收得好好的,每顿吃饭时拿出来夹几块来下饭。他们安营的地方,冬天很冷,兵士得不停的忙碌着建筑一些防御设施,大部分的人得不停的操练,所以根本就没人想到要去种些菜。平时粮草中运送来的也不过是少量的咸菜,所以能吃到点菜,可不是件容易事呢。

夜里阿昊拿出常安带来的家信,信里面分为三封,一封信是宁哥儿执笔,耿秋口述的。宁哥儿写的信中,也不过是说了些家里的情况,也不过是让他不要挂念家中诸人,好好保重。反而是阿牛,给阿昊写了短短的一封信,说想念他。

阿牛刚学写字,字写得并不好,但阿昊却看得泪流满面。最后是耿秋写的信,他依旧不惯用毛笔,反而是用木碳写的,短短数句,他建议兵士们也种点菜,改善生活,毕竟长期吃咸菜头,又得不到新鲜蔬果的补养,对身体不好。因上次阿昊的信中就提到过,很多人烂嘴角,这都是缺维生素的表现。最重要的是,耿秋说,这估计是长久战,现在就靠在民间征集粮食了,恐怕国库空虚,得想法子自给自足呢。

见到儿子都能写信了,阿昊感概万千。但耿秋的建议,他却非常心动,不得不说,兵士们的生活真的过得极苦,除了粮草刚送到时,能带一点儿菜蔬之外,长期的时间都是吃不上菜的,就连咸菜头也没有。毕竟蔬菜不好运送,总会在路上烂掉,与其这样,大家都宁愿多带些粮食与咸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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