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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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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好看,这是她亲手挑的笔,怎么能不好看!

这支笔是刚入s大那年的事,她从莫婉婉那得知温浅对s.n的签字笔情有独钟,为了能赶在他生日之前买到,她利用课余时间连打了两个月的工,发传单做家教送外卖,甚至去街头替美容院推销产品,没赚到多少票子,反而招来满满白眼,期间有几个小混混指着她臃肿的腰身与脸上疤痕放肆嘲笑,“这么丑站在街头吓人,还有没有社会公德心?”

她窘迫到无地自容,换了一家保险公司做电话销售,一天几百个电话中,她说到喉咙沙哑嘴唇发裂,得到的是客户不耐的拒绝与厌恶的谩骂。

那一天,她经历了人生中最多也最脏的羞辱,但工作结束后,她捏着那张单薄的红票子,心里充满了喜悦。

一天赚一百,再硬着头皮被骂半个月,那支签字笔就可以做他的生日礼物了。

半个月后,她终于买到了那支笔,莫婉婉却突然告诉她一个消息:“樊歆,他跟齐湘在一起了,前天的事。”

她哦了一声,紧捏着手中的笔,在心脏针扎般的疼痛中扬起一抹笑,“是吗?我见过齐湘,艺术系的女神嘛,很美,他们很配。”

这强颜欢笑过后,她还是借莫婉婉的名义将那支笔送了过去——尽管知晓他的恋情,但那支她努力很久的笔,她仍想善始善终。当然,她禁止莫婉婉透露这笔的真正出处。

莫婉婉问为什么,她只一笑,说:“有时候,我们喜欢一个人,只是想让他欢喜而已。至于这欢喜是谁给的,不重要。”

那个夜晚,莫婉婉带着她的笔去了温浅的生日派对。而她,留在学校练功房独自练舞。

跳跃,扭腰,旋转……累到气喘吁吁,脑中却不停回想着那支笔,不知道他收到了没有,不知道他喜不喜欢,不知道他日后会不会用,是会拿来画他最爱的五线谱,还是给齐湘写下歌曲般动听的情诗?

此后她便无法忘怀的在脑中烙下笔的模样,精致流畅的宝蓝色笔身,笔帽上的宝石莹莹闪烁着光,像她幼年看过的童话剧,爱上了小王子的精灵,得不到王子的爱,在黑夜中整宿整宿的跳舞,最后一秒,她滑下一滴蓝色的泪,悲伤如破碎的星光……

……

车窗外小雨淅沥,高速两畔物景移变,在车灯中幻出迷离流光,前方蜿蜒的高速公路漫长到没有尽头。樊歆沉浸在往事之中,而车内cd放到那首《匆匆那年》。

“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是否还能红着脸/就像那年匆促/刻下永远一起/那样美丽的谣言……

如果过去还值得眷恋/别太快冰释前嫌/谁甘心就这样/彼此无挂也无牵/我们要互相亏欠/要不然凭何怀缅……”

王菲空灵而微含慵懒的嗓音轻悠传来,低处如春燕呢喃,高处又通透婉转,拖长的尾音与独特的颤音巧妙融合,透着一种奇异的美,加之林夕缠绵刻骨的词,更是将这滚滚红尘里红男绿女的悠远痴怨,诉说个淋漓尽致。

樊歆默默听着,任由雨丝飞过半开的车窗扑到脸上,过去的悲欢离合随着旋律电影镜头般回放,她抹掉脸上的雨珠,瞥了一眼身畔的温浅。

那一刻她想,这首《匆匆那年》写的真好,她此时心境被那低吟浅唱刻画的入木三分。

她曾为温浅不顾性命,然而事隔经年,一切都不再重要,倘若此生得不到他的爱,让他愧疚愧疚也是好的——不然,这一生痴恋,凭什么怀缅?

樊歆想着想着,竟轻笑起来,不知是因为慰然,还是悲哀。

而车厢里汪姐的话题还在那支笔上,“温先生,这支笔越看越有味道,送你笔的人眼光真好!”

温浅面上腾起一丝恍惚,好久后道:“一个慕姓校友送的,她很有才华。”

汪姐没再问,话题到此为止,而副驾驶上的樊歆却扣紧了腰上的安全带。生硬的金属扣触到掌心传来冰凉的冷意,她丝毫感觉不到似的,大脑里只有两个念头:第一,温浅知道了这笔的来源,二,他居然用才华两字来形容她。

呵,车厢里的樊歆无声嗤笑。原来在他心里,除了厌恶与歉疚以外,他还有其它认知。

她一时百味陈杂,后面汪姐见她久久不说话,以为她是累到了,忙道:“樊歆,比赛完了你就回去休息几天,反正秦晴这两天在米兰陪慕总看时装秀,你们专辑的mv也拍不了。”

驾驶座上的温浅眉头微皱,“还有空去米兰?我不是让她快点把歌再录一遍吗?上次唱的根本不合格。”

见温浅不悦,汪姐赶紧打圆场:“温先生您别生气,虽说秦晴歌曲功底不如樊歆,但我们慕总对她宠爱有加,她跟着慕总上了那么多期头条,知名度也是大涨,冲这人气,这歌曲也是有市场的。”

温浅的回答*,“我不认名气,我只认歌喉。如果秦晴不行,我会取消合作,哪怕毁约我也不要一个垃圾来糟蹋我的音乐。”

汪姐:“……”

回到y市是夜里十一点,温浅将樊歆与汪姐直接送到医院门口。

跟温浅告别后,汪姐挽着樊歆的手轻声道:“这温浅性格真怪,你说他好接近吧,他硬梆的像个石头,说句话能噎死人,可你说他难接近吧,我请他帮忙救场时,他又毫不犹豫。”

樊歆笑了笑,没答话,径直去了病房。

赫祈躺在床上,看来已没什么事。他笑着拍拍她的手臂,“我没大碍了,倒是你脸上那黑眼圈,快回去补觉吧。”

……

樊歆与汪姐出了医院的大门,樊歆正要拦的回去,汪姐却突然喊住了她。

汪姐眼里有犹豫,却还是说了出来,“樊歆,有件事我瞒你几天了,怕影响你比赛的心情一直没讲。”

“什么事?”

“那个……高层把你的德里广告给秦晴了。”

樊歆怔住。

——德里是全球最大的彩妆公司,但凡能与它合作的艺人,哪怕只是一个几秒钟的短广告,知名度都会大涨,所以圈里艺人们削尖了脑袋想跟它合作。

这次德里的粉底液广告竞争激烈,樊歆没靠慕春寅的关系,毛遂自荐去的。为了拿到这支广告,她可没少想心思。如今高层们随手一挥,跟德里通通气,这个名额居然就给了秦晴。

见樊歆不语,汪姐道:“你别太难过,毕竟高层有权调动员工的工作安排。”

樊歆却问:“是哪个高层给秦晴的?”

汪姐道:“这还用问,当然是高层里最高的那个,慕总啊。”

樊歆抿唇沉默,好久后她答:“我知道了。”她向汪姐挥手,“很晚了,汪姐您回去休息吧。”

汪姐走后,樊歆没有回家,辛苦得来的广告被慕春寅给了她人,她不可能没有气。想想慕春寅还在米兰,她也不需要人回家伺候谁,便返回了医院。

赫祈虽然贵为天王级明星,可住院时身边除了助理与经纪人,连个亲人都没有,孤儿出身的她难免产生同为天涯沦落人的感觉,再加上她入行后他帮了自己许多,她不忍心把他丢在医院。就这样,她在医院里陪了一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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