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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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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星夜仍然不动声色,不置可否。

柳攀安嘿嘿干笑了两声,说道:“我还道胡家已经洗手了,原来,呵呵,原来当年的毒誓全是假的啊!”

胡星夜还未回答,那小童已抢着辩白道:“舅舅确实已经洗手了。我不是胡家的人,我又不姓胡。”

上官婆婆转过头去,锐利的目光在小童黝黑的小脸上扫射,说道:“小娃子,你是谁,叫什么名字?是谁让你去取这水晶的?”

小童直望着上官婆婆,答道:“我叫楚瀚。这水晶是我自己去取的。”

柳攀安站起身,脸上摆出他一贯僵硬的笑容,来到小童面前,蹲下身子,向那水晶球观望了好一阵子,才道:“了不起,了不起!真是后生可畏啊。楚瀚小兄弟,请问你几岁了?”

小童楚瀚见他神态比那猫脸老太婆和善一些,略略降低了戒心,正要开口回答,胡星夜已来到他身后,口气严肃道:“小孩儿家别多嘴多舌了!快将那物事放下,这就回家去,乖乖待在房里不准出来,听见了吗?”

小童楚瀚赶忙小心翼翼地将紫水晶球放在茶几上,一跛一拐地奔出了祠堂。上百对眼睛望着他瘦小的身影消失在祠堂门口,心中都怀藏着同样的一个疑问:三家村中早已洗手的胡家,竟出了个跛腿小厮,出手取得了天下三样绝不可能盗取的事物之一——紫霞龙目水晶。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第二章 龙目水晶

夜色已深,小童楚瀚独坐床头,无法入睡。他伸手按摩酸疼无比的左腿膝盖,倾听着窗外的蛙鸣虫嘶,心中忐忑不安,他幼年时左膝曾受过重伤,每回疾行后左膝都疼痛难忍。数日前,他天还没亮便已启程,骑马疾驰四百里,徒步奔行一百里,跋涉了五百里路程,才抵达山西安邑。就算他惯于操持苦练,肩背腰腿各处肌肉并不酸痛,但这受过伤的膝盖便顶不住了。

他回想着这几日来的经历:盗取三绝之一“紫霞龙目水晶”——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为此已筹划了整整两年,将舅舅教给他的一切采盘、取技和飞技全都用上了。这两年中,他隔月便赶去安邑一趟,易容成不同的人物出现在城镇里,暗中观察探勘,甚至取得了当世大卜仝寅守门者的信任,将仝寅的住处方位、起居习惯都探得一清二楚。

仝寅所住的庄子并未守卫,也没有多少个家丁。他孤身一人,无妻无子,只有两个亲传弟子住在庄中,负责洒扫服侍。年长的名叫凌九重,三十来岁;年轻的名叫周纯一,不过十三四岁年纪。然而最大的难处是:仝寅是个天下大卜,能够预知未来,又怎会不知有人正谋划盗取龙目水晶?楚瀚知道三家村中曾有人下过手,却中了机关,失败而归,几乎丢了性命。仝寅如果能够预知谁将来取宝,并预知可以如何对付此人,又怎会让宝物真的被人取去?

楚瀚思虑了很久,也与舅舅反复讨论过此事,最后决定——宝物不能偷,只能光明正大去求。求宝的目的,不能是为了自己,而必须是为了宝物本身。宝物来处为何?又应归于何处?楚瀚完全不知道,只能尽力去寻求答案。他原是小乞丐出身,自然半个字也不认识,胡星夜为此特意替他请了一位教书先生,他苦读数月后,识字逾千,阅览书籍时已能够略明其意。之后他便常潜入京城皇宫,遍搜皇室藏书阁,又远赴南京,流连文渊阁,择阅《永乐大典》中关于古代神物的书籍,更寻访江南藏书最多的书香世家,包括童氏兄弟的石镜精舍、胡万阳的南国书院、金华家藏书楼,以及袁忠彻后代的瞻衮堂藏书楼等,有时偷偷潜入,有时坦然地向主人借阅。

如此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楚瀚遍阅野史卜书,终于在两本书中找到关于龙目水晶的记载。他将这两段记载一字不漏抄下,带回家中,与舅舅一起研究,发现两书所说颇为相似,都道龙目水晶乃是流传久远的神物,能预卜天下大势,道破百年风云。然而最重要的是:书中说战乱时这神物由卜者收藏,而太平时则应由天子所有。

楚瀚所作的一切准备至此终于派上了用场。就在飞戎比试的数天前,他抱着诚心求宝的心思,飞驰数百里,来到安邑,请求仝府的守门者引见。门者已经识得他,便去替他传话。

楚瀚站在门外,满拟门者会让他等上好一阵子,才回来告知仝老先生拒绝接见,而心中也早已准备好了相应的对策,如何恳求说服门者再次代他传话求见。不料,不到半刻,门者便出来了,说道:“老爷有请。”

楚瀚一呆,心想自己一个心怀叵测、来历不明的少年,贸然上门求见,仝寅想必会将他拒于门外,岂知仝寅竟然这么爽快便答应见他了。这一切都在预料之外,令他有些惶惑,战战兢兢地跟着门者进入仝家,来到一间小厅之内。

耳里听得里头传来一阵洪亮的笑声,楚瀚跨入厅中,便见到了当世大卜仝寅。只见端坐厅上者身形肥大,虽已有六十来岁,但须发全黑,红光满面,穿着玄色宽袍,一双眸子黯淡无光,脸庞正对着自己,仍哈哈大笑不止。两个弟子凌九重和周纯一站在他的身后,垂手侍立。

楚瀚耳中听着仝寅的笑声,心头不禁一凛。他知道仝寅自十二岁上便双目失明,但仝寅盲而不茫,卜算祸福吉凶,百灵百准,当年英宗皇帝因亲身经历而深知他的本领,对仝寅极为恭敬礼遇。

楚瀚面对这样一位举世敬重的神仙人物,收起了所有偷盗窃取的心思,只存一念:“我要帮你将宝物送回它真正主人的手中。”

他在仝寅面前跪下,恭恭敬敬地道出早已准备好的说辞:“仝老先生在上:小子楚瀚,从《异物典》和《灵宝秘录》两本书中,得知紫霞龙目水晶乃是安定天下的重宝。如今天下安宁,民丰物阜,天子垂拱。小子浅见,这宝物应当回镇京城,由天子持有,方能顺天应时,调阴谐阳,祈请老先生将紫霞龙目水晶交给小子,小子承诺一定将之送入皇宫,交到皇帝手中。”

举天之下,当今之世,也唯有楚瀚这么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儿,能有此胆量、勇气去向当世大卜仝寅说出这一番话。是以三家村中人没有人能猜想得到,一个十多岁的小童,如何能从仝寅手中取走他最珍贵重视的紫霞龙目水晶?

此时楚瀚坐在自己的床上,一边揉着膝盖,一边回想着这两年来的努力,以及今日自己与仝寅见面的经过,不禁露出微笑,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事情会如此容易。

却说当时仝寅在听完楚瀚的请求之后,并未出言质疑,也没有询问他的出身来历,只又哈哈大笑起来,声震屋瓦,笑了好一阵,才说道:“孩子,你来啦。我已经等你很久了!”

楚瀚呆在当地,霎时感到全身冰凉,背后冷汗直流,但见仝寅无神的双目正对着自己,似乎看尽了他的过去,看穿了他的当下,看透了他的未来。楚瀚只能硬着头皮,跪在当地,屏息凝神,肃然望向仝寅。

仝寅笑完了,伸手摸索身边的一个匣子,取过放在膝上,缓缓打开匣盖,双手从匣中托出一颗巴掌大的珠子,正是闻名天下的紫霞龙目水晶。他显然早就知道楚瀚今日会到,也早已做好了准备。

他招手唤楚瀚近前,双手捧着水晶缓缓说道:“孩子,这就是你想求取的紫霞龙目水晶。你倒猜猜,我会把它交给你吗?”

楚瀚听他直言相问,也只能老实答道:“我不知道。小子心想,如果我心存真诚,老先生或许会相信我,将这件宝物交给我。”

仝寅侧过头,似乎在思考他的话,过了一阵,才道:“这事物,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简单。你瞧瞧,这水晶球中是什么颜色?”

楚瀚凑上前,见到水晶当中一片清晰透明,隐隐含着一抹极淡的紫色,说道:“好像带着一点儿紫色。”

仝寅哈哈大笑,笑声洪亮,说道:“不错,不错。你拿着。”双手伸出,将紫霞龙目水晶递过去给他。这件世间宝物,便这么从当世大卜仝寅的手中,转到了飞贼小童楚瀚的手中。

楚瀚双手颤抖,小心翼翼地接过这巴掌大的水晶球,彷佛害怕它随时会跌落破碎。他低头望去,但见水晶内部缓缓转变,一眨眼间,已变成为通体青色,楚瀚大奇,叫道:“仝老先生,水晶变成青色的了!这是怎么回事?”

仝寅大笑起来,说道:“青色吗?呵呵,好,好!我毕竟没有料错。”

楚瀚只被他笑得心惊肉跳,生怕这水晶有什么古怪,怀疑自己是否上了个大当,难道这并不是紫霞龙目水晶?水晶又怎会自己变色?

仝寅笑了一阵,才道:“不要担心。这水晶能分辨忠奸善恶。心存恶念者碰触它时,它便会转为赤色;心存善念者碰触它时,它便会转为青色。你年幼清净,心无恶念,因此水晶呈现一片青色。”楚瀚听了,这才吁了一口气。

仝寅又道:“孩子,难得你有此恒心毅力,遍读群书,得知这水晶乃是帝王当有之物。但我需告你,若帝王昏聩,王纲不振,则切忌让水晶落入奸佞之手,以免奸人生起篡位之心。你听明白了吗?”

楚瀚并不全懂,便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明白。”

仝寅轻叹一声,说道:“你年纪还小,现在不明白,但是以后就会明白了。”摆了摆手,说道:“如今水晶交给你了,还不快走?再不走,怎么赶得及在初一子夜之前回到三家村呢?哈哈,哈哈!”

楚瀚闻言不禁一怔,仝寅显然清楚知道自己来讨水晶的用意,便是将之拿去参加“飞戎之赛”,那他为何仍将水晶交给了自己?为何如此信任这个来自偷盗之村的小娃子?还是他看见了太多我看不见的事情?

楚瀚一看天色,惊觉时间果然不多了。他无暇多想,赶紧将水晶放入袋中收好,跪下向仝寅磕头。仝寅却侧过身不受,大笑道:“你向我磕头?小孩子,你弄错啦。该是我向你磕头才是!”

楚瀚不明白他的意思,仍旧恭敬地向他磕了三个头,这才退了出去。他怀着满腔的兴奋和困惑,从山西安邑疾驰回到京城以南的三家村,赶上了初一当夜的“飞戎之赛”,听从舅舅的指点,出示了紫霞龙目水晶,给了柳家和上官家一个大大的下马威。

上官家和柳家虽然又惊诧又忌惮,却无法指责胡星夜违背了洗手的誓言。楚瀚今夜并未说谎,他确实不姓胡,也不是胡家的人,他是四年前胡星夜入京时在街旁捡回来的小乞儿。那时他不知何故遭父母遗弃,落入了城西乞丐头子的手中。乞丐头子见他生性精灵,便故意打断了他的左腿,让他撑着拐杖满街行乞,他靠着浓眉大眼的老实模样,以及微笑时浮现在两颊的酒窝,颇能博人同情,乞讨时的收获十分可观。间中他还兼作“绺儿”(即偷人银钱的小扒手),他眼捷手快,数月间便替乞丐头子攒到了五六两银子,成为乞丐头子手下的第一号摇钱树。

那年胡星夜在街头撞见楚瀚时,他正下手偷取一个商贾银袋中的零钱,神不知鬼不觉地已扒走了五十钱,却被胡星夜瞧了个一清二楚。胡星夜二话不说,等那商贾走开后,便拉了楚瀚去找乞丐头子,当场出价二十两银子将他买下。乞丐头子见钱眼开,欢天喜地立即答应了,胡星夜便带了楚瀚回到三家村。

这三家村确实是个古怪的地方。楚瀚才来不久,便知道这一村中除了胡家之外,全是飞贼。有的巧取,有的暗偷,总之干的都是那没本的生意。而村中严禁使用“偷”、“盗”、“窃”、“贼”等字眼,只能说“取”、“拿”、“借”、“得”;连偷盗之王“飞贼王”都去掉了“贝”字边,改成“飞戎王”的美称。三家村以高超的飞取之技为傲,瞧不起烧杀掳掠、残狠凶暴的盗匪,认为那是等而下之的土匪行径。为了表明本身绝非匪盗一流,三家村子弟自幼受族长严令,偷窃贵在不为人知,切忌杀人伤人,违者由族长废去一身功夫或处死,以维护令誉。

村中最古怪的,还属胡家。胡家子弟都不学“飞技”或“取技”,只顾耕田务农。听说许多年前,族长胡星夜忽然大举传告江湖,说胡家从此洗手不干,不只震惊了三家村,连江湖上也为此议论纷纷。胡星夜在洗手之后,深自谦抑退让,刻意与上官家和柳家划清界线,即使住在同一村中,也少有来往,更无联姻。上官家和柳家财多势大,对胡家鄙视轻蔑,时不时派些子弟来胡家挑衅,胡星夜总告诫自家子弟诸多忍让,不予理会。

但胡星夜并非坐以待毙之人,他虽不让胡家子弟学艺,却决定暗中挑选外徒传艺。他四处寻访手脚灵敏、性格谨慎的小童,千挑万选下,最终挑中了小丐楚瀚。当时在京城中见到楚瀚出手偷钱时眼明手巧,机灵敏捷,取物时谨慎警觉,丝毫不引人疑心,年纪虽小,却已是个中高手,显然是个天生的偷子。胡星夜见之十分爱才,便向乞丐头子买下了楚瀚,带他回家,心中暗想自己弄了个乞丐兼小绺回到家里,想必得好生下一番功夫,才能扭转这孩子的禀性气质。

然而大出胡星夜的意料之外,楚瀚这孩子身上并未有市井流气,也没有乞丐的肮脏懒惰或是偷子的狡猾贪婪。他来到胡家的第一天晚上,胡星夜让他跟着大家一起吃饭,楚瀚便规规矩矩地坐在桌边,默默举筷吃着碗中的白饭,除了胡星夜夹给他的菜外,一点多余的菜也不敢夹。

胡星夜让他住在仓库边上的小房中,给了他一张床,一席棉被。晚间胡星夜提着油灯,来到他房中,说道:“孩子,让我看看你的腿。”楚瀚应道:“是。”便卷起裤脚,让胡星夜检查他被打断的左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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