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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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揉着眼睛刚从房间出来的辉仔跟柱子一听,顿时精神了,小跑过去围着原芯问:“小姑,你做了什么好吃的?”

“我今天做了番薯雪饼,你们赶紧洗漱过来吃。”

“好,我们马上去。”

胡春丽跟两孙子从来没听过雪饼是啥玩意,更别说吃了,可看着白白嫩嫩的一团东西,口水都要流出来,拿上一个放进嘴里咬了一口,番薯蓉细腻香甜,糯米皮软糯又不缺嚼劲。

三人吃得眼睛亮闪闪的,一边吃一边一个劲地说好吃。

等三个雪饼下肚,胡春丽才想起来问:“你啥时候买了糯米粉的?”

这年头糯米的产量很低,糯米粉就更少,也就更金贵了。别说没钱没票,就算有也不一定买得到。

原芯把嘴里的东西吞下肚,笑眯眯地说:“沈皓昨晚上拿来的。”

果然如此。

胡春丽那天晚上虽然答应原芯跟沈皓两人的事,可心里因为沈皓命犯孤星的事情而忐忑,所以也试图去挑他的毛病,可这一天一天地过去,这未来女婿根本让她挑不出错,还越看越满意。

而且,他是真真对原芯好,上赶着把所有好东西都搁她面前去。

“沈皓是谁呀?”辉仔边吃边迷茫地问。

“……”原芯突然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向小侄子解释自己跟沈皓的关系,说处对象,小屁孩知道处对象是什么吗?她没出声,倒是胡春丽很快开口了,“沈皓就是咱们前溪公社的书记,也是你们以后的小姑父。”

辉仔跟柱子不知道书记具体是干什么,但如果书记来学校,平时一言不合就用鞭子抽屁/股的老师个个都像孙子一样,所以书记肯定是个厉害的人物。而现在这么厉害的一个人要成为他们的小姑父,他们激动得都忘了要去抢盘子里最后一个雪饼了。

“小姑,有了小姑父,以后别人是不是再也不敢笑话我们了?”

原芯听着,心底像是有股热泉蹦出来一般,他的男人就是能给人安全感、让人安心,她心底为拥有这样一个男人感到骄傲,她笃定地说:“是的,小姑父以后都会保护我们的,下回见到他,你们嘴巴记得甜点,喊他小姑父哦!”

“好,我们一定喊,喊得最大声。”

胡春丽看着乐成一团的三个人,心里也开心,不过还是瞪了原芯一眼,“人家还没娶你呢,你脸皮能再厚一点吗?”

原芯半点也不害臊地说:“妈,就你女婿那条件,我脸皮薄点,他都是别人的了。还有,他可着急把我娶回家呢,昨晚还让我跟你说,让你挑个黄道吉日让我们成婚。”

“不合适。”胡春丽一听,忙说:“结亲日子都是男方定的,哪里有女方定的道理?”

“别人没有,但他不是情况特殊吗?你就辛苦一点帮我们选个好日子。”原芯说。

沈家什么情况,胡春丽很清楚,她轻叹一声道:“要是李桂香不管,那我就去让别人挑日子。哎……要我说那沈树根跟李桂香心肠也真够硬的,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别人嫌弃沈皓,他们当爸妈跟别人一起瞎起哄,是人干得出来的事吗?”

说着,她突然气愤起来,“不过他们家除了沈皓其他都是蛇鼠一锅,沈旭那人还好意思带着媳妇回来摆酒,黄勤兰更不要脸,全生产队,除了咱家,其余的是亲戚不是亲戚,有来往没来往的全请上了,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儿子是个陈世美。”

“……”原芯听着,这才想起今天是沈旭跟陈微月补办喜酒的日子。沈皓虽然跟他们关系冷淡,可作为叔叔也得露一下脸。他现在不去喝他们的喜酒,还特意带她出去约会,是怕自己触景伤情吗?

她家男人实在太好了,原芯感动之余,就想着等会要清楚告诉他,她一点都没有觉得伤心,她只喜欢他,最最最喜欢他。

吃过早餐,胡春丽去挖土,辉仔跟柱子去上学,原芯则留在家里做鞭炮,直到十点钟,她才换上之前新买的衣服,等沈皓来接她去约会。

她挑了白衬衣加黑布裙的那套新衣裳,黑布裙刚过膝盖,露出她纤细白皙的小腿,白衬衣布料偏厚不会透,就是没啥设计不显腰身,她就把衣摆塞进裙子里。这样一来,她盈盈一握的小蛮腰跟傲/人的事业/线就凸显出来。

原芯看着镜中的自己,满意极了,她再给自己扎了两根麻花辫垂在胸前。清纯靓丽的面孔加上魔鬼身材,要是她是沈皓,肯定忍不住把自己扑倒,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能忍。

她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把新买的皮鞋穿上,这时门口传来声音,她走出去一看,果然看到沈皓骑着自行车停在门外。

“你来啦!”原芯急忙跑过去开门。

沈皓一直知道她很漂亮,即使以前粗布麻衣也掩盖不住她的美,今日穿上新衣服,更是好看得让他移不开眼。

她笑着朝他小跑过来,胸前的起伏因为她的动作而晃了起来,看得他有些口干舌燥,立马别开了眼。

“我今天好看吗?”原芯臭美地问。

“好看。”沈皓抬头,就看到她双手抓着麻发辫搭在胸前,让他的注意力又落在了不该落的地方,脑子里不由自主想起那天她留他在房里谈判时不经意漏出来的春、光。

他觉得自己不能再想下去,否则会闹笑话了。

“我把车放在你家院子里。”沈皓边说边下车。

“我们不骑车出去吗?”原芯不明所以。

沈皓:“不远,我们走路过去。”

原芯:“我们不是去约会吗?”

“不是,我们去喝喜酒。”沈皓说完,又有些拿不定她心里的想法,立刻补充一句,“你要是不想去就不去,我过去走个过场就回来找你。”

闹了半天,原来今天不是带她去约会,是带她去喝“前任”的喜酒。原芯果断地说:“去,你不是随礼了吗?当然要去,不吃白不吃。”

她从来都是直性子的人,沈皓知道她真的不介意,心里唯一那么点小情绪都消失殆尽。他把自行车推进院子里,然后跟她一起出门,朝沈家走去。

今天他们一起出席,等于把他们的关系公诸于世,原芯虽然有些担心会影响他,不过从胡春丽那里得知他最近因为组织生产队卖河塘泥在整个公社的声望很高,她也就不纠结了。

反正瞒也瞒不到几天,现在是农历七月,胡春丽是希望他们八月成婚的。

不过,现在在村里,他们也不敢太过亲密,只并肩走着,不敢牵手。

“我今天打算就随十块钱的礼,你觉得会不会太少了?”沈皓问原芯。

换作是以前,他因为大哥,至少给沈旭一百块随礼,就当按照农村的彩礼水平,帮沈旭娶媳妇了。可现在他们彻底寒了他的心,他又有了原芯,当然什么都首先考虑她,不会像以前那样一个劲地补贴给他们。

“十块?”原芯瞪大了眼睛,下一刻就拿出管家婆的架势教训道:“沈皓,你真是个败家子,我听我妈说咱沈家村喝喜酒随礼顶多就五毛,你现在给20倍,真嫌钱多我给你保管。”

“……”沈皓讪讪地抓了抓头发,说:“我好歹是他小叔。”

“你把他当侄子,他把你当冤大头。”原芯恨铁不成钢是说:“咱们最多给两块,剩下来的八块还能给我买新衣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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