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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正值盛夏,我是奥斯陆之王。我用伊莲娜换来半公斤小提琴,去街上卖掉一半,赚来的钱原本要拿来干一番大事业,建立一个新的贩毒网,把老头子踢出市场。但首先我们必须庆祝。我花了点钱替自己添置了一套西装,好搭配伊莎贝尔·斯科延送我的皮鞋。我看起来简直就是百万富翁,但我走进富丽酒店要一间客房时,他们竟然连眉毛都没抬一下。我们在富丽酒店住了下来。我们是二十四小时的派对动物。至于“我们”都有谁则每日不同,那时正值奥斯陆的盛夏,现场有女人也有小伙子,就跟美好的旧日时光一样,只不过用药量稍微重一点而已。就连欧雷克也开心起来,暂时恢复昔日的神采。原来我的朋友比我想象中还多,小提琴的消耗速度快得令我难以置信。我们被踢出富丽酒店之后,转往克里斯蒂酒店,后来又搬到霍勒伯广场的瑞迪森酒店。

当然这种生活不能永远持续下去,但又有什么是永恒的呢?

有一两次我走出酒店时看见马路对面停着一辆黑色轿车,当然车上有可能是任何人,但那辆车就是停在那里不走。

终于那一天来临,钱花光了,我得卖更多小提琴才行。我把小提琴藏在楼下杂物间的天花板上,放在一堆电线旁边,结果却发现那些货竟然不翼而飞。我没有别的存货了。如果不是我在嗨的时候说溜了嘴,就是有人看见了我去杂物间。

我们又回到了原点。只不过这次没有“我们”了。到了该退房的时候,还要打今天的第一管小提琴,这次得去街上买。当我准备结清两个多礼拜的房钱时,才发现身上没有一万五千克朗。

于是我做出最合理的行为。

逃跑。

直接穿越大厅,跑到街上,穿过公园,朝大海的方向跑去。没有人追上来。

我溜达到夸拉土恩区买药,但放眼望去,一个穿阿森纳队球衣的人都没有,只看见眼神空洞、身心麻木的毒虫拖着脚步四处寻找药头。我跟一个想卖我甲安的家伙聊了一下,他说已经好几天没有小提琴了,货源好像断了,但有传言说有些药头在布拉达广场兜售最后几包小提琴,要价五千克朗,他们要拿这笔钱去进一周份的海洛因。

我身上当然没有五千克朗,所以我知道自己麻烦大了。我有三个选择:卖、骗、偷。

第一是卖。可是我还有什么可以卖?我连自己的妹妹都已经卖了。我突然想起那把敖德萨手枪,它放在排练室里,夸拉土恩区的巴基斯坦人一定愿意掏五千克朗来买一把具有连发功能的手枪。于是我往北走,经过歌剧院和奥斯陆中央车站。但排练室像是被人破门行窃过,门上换了新挂锁,功放也都不见了,只剩下鼓具。我四处寻找那把敖德萨手枪,却找不到,一定是被拿走了,操他妈的小贼。

第二是骗。我拦了一辆出租车,叫司机往西开到布林登区。我一上车,司机就一直念叨着叫我一定要付车钱,他还真会看人。我叫司机在铁路前的马路尽头停车,迅速跳下车,穿过天桥,甩掉了他。我穿过创新中心地铁站,不停地往前跑,尽管后头根本没人在追。我之所以奔跑是因为我得赶时间,至于为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打开栅门,踏上碎石路,奔到车库前,从百叶窗旁的缝隙往内看去。轿车停在里面。我敲了敲屋子大门。

安德烈来开门,他说老头子不在家。我指了指隔壁大宅,说老头子一定在那里,轿车还停在车库里。他又说了一次阿塔曼不在家。我说我需要钱。他说他无法帮我,我不应该再来这里。我说我需要小提琴,下不为例。他说现在小提琴缺货,因为易卜生缺少某种原料,要等几个礼拜之后才会有货。我说到时候我就死了,我一定得拿到钱或小提琴才行。

安德烈正要把门关上,我把脚卡进门缝。

我说如果拿不到,我就跟别人说他住在这里。

安德烈看着我。

“你想找死吗?”他用滑稽的口音说,“还记得毕斯肯的下场吗?”

我伸出一只手,说条子一定会付我一大笔赏金,只要我去跟他们说迪拜和他的走狗住在哪里,再加上毕斯肯身上发生的事,又说如果我告诉条子那个卧底警察死在地下室的地板上,他们一定会付我更多赏金。

安德烈缓缓摇头。

接着我跟这个哥萨克浑蛋说:“passholv’chorte.”——我想这句俄语的意思是“去死吧”。然后转身离开。

我感觉到他的视线一直跟着我离开栅门。

我不知道老头子为什么肯放过我偷毒品的事,但我知道这件事我绝对逃不了。反正我不在乎。我已经走投无路了,听见的只是全身血管的饥渴喊叫。

我走到维斯雅克教堂后方的小路,站在那里看许多老太太来了又走。那些寡妇正在前往坟墓的路上,是丈夫的坟墓,也是她们自己的,手提包发出现金的呻吟。但我没胆下手。外号小偷的我竟然呆呆地站在那里,像头猪似的汗如雨下,被颤巍巍的八十岁老太太吓得半死。这真是让人想哭。

那天是星期六,我开始找朋友借钱,没花多久时间朋友就找遍了。没人愿意借。

这时我突然想到有个人如果识相的话,一定会借我钱。

我溜上一辆巴士,往东前进,回到河对岸比较高级的地段,在曼格鲁区下车。

这次楚斯·班森在家。

他站在公寓六楼的自家门口,听我发出最后通牒。我说的话跟先前我在布林登路说的大同小异。要是他不肯掏出五张大钞,我就去跟条子说他杀了图图,还埋了尸体。

班森表现得很冷静,请我进屋,说有话可以好好商量。

可是他眼神很怪。

所以我没让步,说没什么好商量的,他如果不吐出钱来,我就去告发他,赚取赏金。他说警方才不会付赏金给告发警察的人,还说五千克朗没问题,我们那么有交情,几乎算得上哥们,又说家里没那么多现金,我们得开车去取款机取钱,车子就停在楼下车库。

我想了一会儿。警钟在我脑子里响起,但毒瘾简直像一场他妈的噩梦,蒙蔽了所有理性的想法。即使我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还是点了点头。

“你拿到最后结果了?”哈利说着,扫视餐厅里的客人。没有可疑人士。也就是说,可疑人士很多,但没人看起来像警察。

“对。”贝雅特说。

哈利把手机换到另一只手上:“我想我已经知道古斯托抓过谁。”

“哦?”贝雅特语带惊讶。

“对,dna数据库里的数据通常来自嫌犯、被定罪的犯人和可能污染犯罪现场的警察,这次是来自第三者,他名叫楚斯·班森,是欧克林的警官。”

“你怎么知道是他的?”

“呃,这样说好了,我是从已经发生的事件归纳出来的。”

“好吧,”贝雅特说,“我不会去质疑你的推理过程。”

“谢谢。”哈利说。

“可是你错了。”贝雅特说。

“什么?”

“古斯托指甲底下的血迹样本不属于任何叫班森的人。”

楚斯·班森进去拿车钥匙。我站在他家门口,低头看着脚上的鞋子。这鞋真是他妈的太赞了,让我想起伊莎贝尔·斯科延。

她不像班森那么危险,而且她为我着迷。是吗?可能吧?

应该说不只着迷而已。

我趁班森还没出来,一次跳下七级楼梯,按下每层楼的电梯按钮。

我跳上地铁,前往奥斯陆中央车站。我想先打电话给她,但又改变主意。她可以在电话上数落我,但如果我以帅到不行的姿态出现,她可就狠不下心了。她固定来往的小男生周六不在,而且她一定在家,因为马和猪可不懂得怎么去冰箱找食物吃。我在奥斯陆中央车站钻进东福尔线的季票车厢,因为前往吕格市的票要一百多克朗,我身上没那么多钱。我从车站步行到农场。这是一种手法,尤其是在雨中。天空已开始飘雨。

我走进农场,看见她的车停在那里,那是一辆四驱越野车,人们总喜欢开这种车在路上横冲直撞。我敲了敲农场的门,但没人应门。我高声喊叫,声音在四壁间回绕,依然没人响应。她很可能骑马出去了。没关系,我知道她把现金放在哪里,而且乡下人家现在依然不锁门。我压下门把。没错,门没锁。

我朝卧室走去,突然她出现在我面前,身形高大,穿着睡袍,双脚分开站在楼梯上。

“你来这里干吗,古斯托?”

“我想见你啊。”我说,露出笑容,灿烂的笑容。

“你得去看牙医。”她冷冷地说。

我明白她的意思,我牙齿上有褐色斑点,看起来有点腐烂,但那没什么,刷刷牙就好了。

“你来这里干吗?”她又说一次,“要钱吗?”

伊莎贝尔跟我就是有这个共同点,我们都有话直说。

“五张大钞?”我说。

“不行,古斯托,我们已经结束了。要我开车载你回车站吗?”

“别这样,伊莎贝尔,那要不要干一炮?”

“嘘!”

过了片刻我才醒悟过来,显然我有点迟钝,都是该死的毒瘾害的。大白天她妆容完整地站在那里,却穿着睡袍。

“你在等人吗?”我问道。

她没回答。

“有了新炮友?”

“谁叫你哪儿都找不到人,古斯托。”

“现在我不是回来了吗?”我说。我一把抓住她手腕,她随即一个重心不稳,被我拉近身边。

“你全身都湿了。”她说,作势挣扎,但只是希望我抱得更紧一点而已。

“外面在下雨呀,”我说,轻咬她的耳垂,“那你有什么借口呢?”我已把手伸进她的睡袍底下。

“你臭死了,放开我!”

我用手抚摸她修过毛的私处,找到了缝口。她已经湿了,而且湿答答的。我的两根手指一下子就插了进去。太湿了。我摸到某种黏稠的东西,缩手一看,看见手指上沾了黏滑的白色物质。我惊讶地看着她。她露出胜利的笑容,倚着我的身体,轻声说:“我刚刚说了,谁叫你哪儿都找不到人……”

我怒火中烧,扬手要甩她巴掌,但她一把抓住我的手,挡了下来。这贱人还真孔武有力。

“你走吧,古斯托。”

我觉得眼睛里有东西,要不是我清楚原因,会说那是眼泪。

“五千就好。”我用低沉的声音耳语道。

“不行,”她说,“这样你会一直回来要,我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你这贱人!”我吼道,“你是不是忘了什么?把钱吐出来,不然我就把你的底细全都抖出来,去跟记者爆料,我指的可不是我们干炮的事,而是净化奥斯陆这整个阴谋都是你和老头子一手策划的。妈的虚伪的社会主义者,贩毒跟政治根本就是一丘之貉。你想《世界之路报》会出多少钱买这条新闻?”

我听见卧室门打开了。

“奉劝你快跑。”伊莎贝尔说。

我听见她背后的漆黑中传来地板的咯吱声。

我想跑,我真的想跑,可是我无法移动。

咯吱声越来越近。

我想象他脸上的斑纹在黑暗中亮起来。炮友。虎小子。

他咳了一声。

然后他踏进光亮之中。

他帅得要命,即使现在我受了重伤,还是可以再度想起那种感觉,那种想把手放在他胸膛上的冲动,想用指尖去抚触他肌肤上被阳光晒得暖暖的汗水,感受他因为我的放肆举动而肌肉绷紧。

“你说谁?”哈利说。

贝雅特咳了一声,又说一次:“米凯·贝尔曼。”

“贝尔曼?”

“对。”

“古斯托遇害的时候,指甲底下有米凯·贝尔曼的血迹?”

“看来是这样。”

哈利靠上椅背。这个事实改变了一切。这是真的吗?古斯托指甲里有米凯的血迹不一定跟命案有关,但一定跟某件事有关,而这件事是米凯想隐藏的。

“出去。”米凯说,话声不大,因为不需要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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