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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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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失物招领

作者:秦三见

文案:

余歇在高中同学聚会上又见到了沈问言。

当初他暗恋沈问言好久,毕业时告白却被拒绝,为此耿耿于怀,觉得自己丢了人。

时隔多年再见面,余歇发现自己终于可以在沈问言面前谈笑风生,这也就意味着,他不喜欢这个人了。

可是这人吧,就很奇怪,他都转身走了,沈问言却追上来了。

一个长大了、成熟了、懂事儿了、想开了,于是非得要吃回头草的故事。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余歇,沈问言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好马也吃回头草。

立意:坚持自我,自强不息,在成长的道路上不忘初心。

第1章

都说同学聚会是婚外恋和旧情复燃的温床,余歇以前不信,觉得这事儿至少在他身上不可能发生。

但这世上多得是意料之外,18岁被拒绝到直接把QQ名字改成封心绝爱的余歇怎么都想不到30岁的时候沈问言会跟他说:有空一起吃个饭?

他俩这事儿得从高中那会儿说起。

余歇高二下学期转学到一中,高二(13)班,他转学的原因很简单打架斗殴。

虽然30岁的余歇看起来是个长得帅气质佳成熟稳重有内涵的职场精英,但当时的他那是出了门的小混混,打球能变成打人,但凡是自习课都会变自由活动课的那种小混蛋。

他爸妈觉得这样下去不行,一定不是儿子自己的问题,是环境太差了,于是带着孩子举家搬迁,费了不少力气转学到了市重点高中。

那时候让余歇转学,把这叛逆期的青少年气得跟他爸妈冷战了三天,但是这冷战在他到新学校报到的第一天就结束了,因为他想开了。

想开了,这是官方说法,真实的情况是余歇对坐在靠窗第四排的高个儿男同学一见钟情,从此坠入爱河,感谢他爸妈给了他跟对方遇见的机会。

别人是转角遇到爱,他是转学遇到爱。

沈问言当时是高二(13)班的体育委员,身高187,小麦色皮肤,还剪了个圆寸头。

他们那个年代还是非主流盛行的时候,尽管是重点高中,班里不少男生也都沉迷锡纸烫,一个个看起来非常时尚,在这样的时尚里,沈问言就显得尤为清爽。

不过说多了都是废话,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还是人长得帅。

余歇被安排在沈问言前面,他可以十分肯定,那是除了小学一年级之外,他上课时间坐得最直溜的时候。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到底得怎么形容呢?

高中那会儿余歇就只知道俩字儿心跳。

他看见沈问言就心跳加速,想起这人也心跳加速。

前后桌坐了一年多,愣是没说过几句话。

沈问言也挺让他意外的,刚开始余歇以为这位兄弟也跟自己似的,看起来是个打架能手,却没想到,人家年仅17岁的沈问言相当有正事儿,成绩优人缘好,跟谁都笑呵呵的,有时候余歇偷看他的时候,觉得这人特慈祥,跟他那叛逆的外形比起来,反差实在太大了。

完了,更喜欢了。

那时候余歇还是个纯情青少年,内心的爱意无处发泄,于是就每天晚上躲在被窝里写日记。

他的日记本写满了对沈问言的青春幻想,后来这个日记本被他给烧了,太丢人了。

总之他的高中时代是在暗恋沈问言中度过的,在这期间,俩人几乎没怎么说过话,原因很简单,就是他心里有鬼。

当时沈问言挺受欢迎的,余歇也是,但俩人都没早恋,一个是因为为人正直,听妈妈的话,一个是因为心里有人且弯着。

就这样到了高中毕业。

高考结束之后大家都撒了欢,余歇觉得自己考得不错,这也得归功于沈问言。

余歇从来都不是会好好学习的安分人,但因为沈问言成绩太好,他总幻想有一天在排名榜上自己的名字跟对方靠得近一点。

脑袋冒烟似的学了一年多,没少花他爸妈的钱,当时课外补习一小时一百块,那真的是巨资了。

考完之后,余歇掐指一算,念个重点大学没问题。

他们报考的时候余歇很清楚自己不可能跟沈问言考到一所大学,人家不带脑子去考试都能甩他几十分。

但他报了同一个城市的学校,尽管不知道近水楼台这事儿对同性恋有没有用,可还是想试试。

余歇那时候原本打算等到上了大学再试探沈问言,但是可惜了,他的计划落空了。

公布成绩之后,余歇发现自己报的那几所跟沈问言同城的大学他都没考上,虽然被录取的学校也不错,可心里总归是难受的。

他想去那座城市,也舍不得沈问言。

那天余歇辗转反侧,觉得他跟沈问言的缘分搞不好要走到尽头了,在结束之前表白吧。

18岁的男生都是愣头青,做事不过脑子,不计后果。

余歇知道沈问言喜欢打篮球的那个加内特,于是跑去体育用品商店买了一套加内特的5号球衣,又去商场买了个可以刻字的桃木项链,黑色的绳子串起一个圆筒形的桃木吊坠,上面刻着加内言。

他用尽了心思,然后想着到底该怎么把人约出来。

告白那天是在KTV。

班里十几个人一起玩,余歇跟沈问言都到场了。

因为知道沈问言会来,所以余歇特意带好了他的礼物。

趁着沈问言去洗手间,余歇提着东西跟了出来。

告白这一幕余歇记了十几年,后来有一次他翘着二郎腿在大学宿舍上网,无意间看到一部叫《恶作剧之吻》的电视剧,他觉得那天的自己就和向江直树告白的袁湘琴一样,尴尬且丢人。

也是后来他学到一个词,觉得相当适合那会儿的他们俩十动然拒。

余歇把装着礼物的袋子递给沈问言,沈问言当时一脸茫然。

余歇说:送你的毕业礼物。

他强行塞给了沈问言。

然后说:虽然挺不好意思的,但是我喜欢你很久了。

沈问言手里拿着袋子,整个人都往后闪了一下,那表情震惊得像是被篮球砸了脸。

余歇不在意他的这个反应,料到了。

那时候余歇心态特别好,还安抚沈问言的情绪:没事儿,你别紧张,我是同性恋,但不会对你霸王硬上弓。

后来想想,这话真他妈太搞笑了,18岁的余歇到底在想什么啊!

余歇说:第一次看见你我就喜欢你了,这一年多不敢和你说话,不敢和你一起打球,有时候无意间跟你对视一下我都能心跳加速好久,有一回不小心碰到了你手,操,我整个人都烧起来了。

沈问言那时候听得都傻了。

我特喜欢你,从来没这么喜欢过一个人。余歇说,你有喜欢的人吗?

沈问言傻愣愣地摇了摇头。

余歇松了口气,还好,暂时没情敌。

那你愿意跟我试试吗?

沈问言疯狂摇头。

余歇泄了气,摆摆手说:那行吧,祝你幸福。

他说完站在那里没动,沈问言自始至终都没说话,惊讶地看着他。

最后这场告别是以沈问言的深鞠躬来作为收尾的,这场面也实在有些滑稽。

沈问言往后退了半步,冲着余歇深深鞠了一躬,当时的余歇就觉得:我怎么觉得这人在给我上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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