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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4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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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渠今天已经领教了方晏初嘴下不留情的样子已经不止一次了,但还是为方晏初的直言感到震惊。不过他没想到的是,方晏初这话说得居然是真的。

他的根脚是一棵遮天蔽日的大树,出生的时候我和玄天君落地即为神,而参天君最开始是棵小树苗。他长得也很慢,当时我和玄天君四处找也找不到另一个同生的神明,还以为他死了呢。后来又过了几千年,我们出生的地方突然有棵大树拔地而起,参天君从里面化形而出。

最开始的参天君哪怕化形了也没有灵智,是一棵傻乎乎的人形树苗。还是我和玄天君每天给他浇水施肥,才让他真正有了灵智。方晏初的记忆回到了很久很久之前,这些事情本来早就应该埋没在他漫长的生命中,但不知道是因为他丢了不少记忆还是说那些年本就十分重要,现在翻出来,方晏初还能够想得起其中的细节,有了灵智的参天君也十分憨傻,好像脑子是木头做的一样,有些东西要教他十遍百遍,他才能稍微做出一点来,除了精力旺盛以外,没有哪点像一个神明。

那孔渠看着照片上那些字,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自己第一反应觉得那字那么像方晏初写的,这些字是你教参天君写的?

方晏初几不可查地点了点头:是啊,我教的。因为总是教不会,我就写下我会的所有字,然后让他照着画下来,反复画,直到画得一模一样为止。

这样一来,这字迹跟方晏初的字迹有所区别也能解释得通了,在使用禁咒和普通写字时,经脉中的灵力流向是完全不同的。方晏初为了加强禁咒的力量往往将禁字写得格外尖利,但在写字时就会稍微圆滑一些。

那后来

孔渠依稀记得自己有了灵智的时候见到的参天君可是格外和蔼可亲,温文有礼的啊,并不,呃,并不像个傻子。

后来他的树开花了,人也终于开智了,就搬了出去,非常开心地收了一个徒弟,跟我和玄天君说要把他教成像我和玄天君一样的人。

是魂青?!

从结果上看,呃,参天君应该是失败了吧?孔渠试探着问道。

如果说是修行天赋的话,那他其实是成功了。单手托腮,方晏初垂下眼睛,他那个徒弟是世间少有的修行天才,而且非常聪敏,至少比参天君聪敏太多了,学东西非常快,几乎不需要教导,只需要一遍示范就能做出一模一样的来。我见过他的字,跟参天君分毫不差。

这根手指,孔渠终于听明白了,是魂青做的封印。

没错。

但是这根手指有招财的作用,如果不是你们这种天生神明写的字根本不可能招财啊。财运也不是是个人写两个字就能招来的,如果那样的话世界上就没穷人了。

智清一直没有参与他们之间的讨论,不仅仅是因为听不懂,还因为他们讨论的实际上是他诞生之间的那段时间,对于自己还没有经历过的时间他没有什么发言权。但是提及招财这一点,他猛然插话道:长明灯也有招财运的作用。长明灯油,长明灯油是以天地精华集结而成的,不灭者久之,用长明灯油写的字有招财之效。

他越说越激动,倾身向前看着方晏初,最后几乎是站起来说话:如果说魂青没死,魂青用长明灯吊住了命,那他用长明灯油写下这串禁字就完全合理了。是不是,龙游君?

这两个人都想长明灯这个圣物想疯了,哪怕有一点点可能也要硬往上扯,他们站在方晏初面前信誓旦旦一定要把这张照片上的这根手指跟长明灯扯上关系的样子,让方晏初也觉得有些头疼。

如果你们想让我判断的话,起码应该把这个原物拿过来,而不是拿一张照片来。

那我去偷!

智清啪得一下拍案而起,几乎毫不考虑地往外冲去。刚走没几步却被孔渠拉住了,孔渠一边拉住智清一边回头去看安然端坐在桌前摆弄梦魇的方晏初:等等!智清大师!方哥,你有什么办法你就说吧,需要我们做什么?

四圣物不仅仅是孔渠急着找,也不仅仅是智清,他们三个人之中最需要四圣物的还是方晏初。四圣物是救回玄天君的基础,当然也是方晏初那个新世界的基础。

坐。方晏初没急着说话,而是上下扫了孔渠一眼,示意他坐下,紧接着把梦魇放了出来,解除禁言之后说,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什,什么考虑?

如果你想让我帮你实现你的愿望,那就归顺于我。

如果我不呢?

方晏初微微一笑,拿捏住梦魇的命门:那你就成为我剑下之鬼吧,跟你的族群们团聚。

梦魇早见过方晏初变脸之快,知道这圣人一点也不怜恤众生,好汉不吃眼前亏啪得一下跪在桌上,连连叩头:大人饶命!我愿意归顺于您!我愿意!就是不知道您需要在下做什么?

第一件事,把你藏的那个东西拿出来。方晏初略一偏头,单手依然按住梦魇的命门,手指之下便是梦魇一族的灵魂所在。这一指下去,别说重整族群,恐怕要魂飞魄散,拼都拼不起来了。

梦魇在方晏初看不见的地方暗暗咬牙,手伸进自己漆黑的身体内缓缓摸索,只听得头顶上传来一道冰冷的声音:你想好了,商浮梁只是蓬莱之首,蓬莱之人能给你的东西可不多,就算他身边有再强力的帮助也一样。更何况,你已经听到了我的计划,就算我放了你,天道可不会。

颠覆天道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方晏初之所以会告诉梦魇,第一是利诱,第二就是威逼了。天道高高在上,永远不会允许任何人挑战他的权威,一旦梦魇把这件事泄露出去,第一个倒霉的绝对不会是现在地位举足轻重的方晏初,而必须是梦魇。

趋利避害不仅仅是人类的本能,它几乎稳稳地盘绕在每一物种的心里。梦魇犹豫了又犹豫,咬着牙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漆黑而瘦弱的爪子轻轻地将那样东西放在方晏初手里。

解开繁复的包裹,展现在三个人面前的正是一截干枯的手指。

你!孔渠瞪着梦魇,你是什么时候偷来的?!

就梦魇扭捏答道,就你拍完照之后呗,有人让我帮他偷这根手指。

手指初一入手,蓝色的火焰便噌得一声腾空而起,在方晏初手中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直到覆盖满了方晏初的整个手掌。

是,是佛火。

就算是被捉住之后,你也从没放弃跟蓬莱的合作,先是用尘世镜的碎片将我和千山隔开,继而假装被我捉住,然后跟着孔渠进入张家,偷到手指之后又故意不隐藏气息。你们是故意让我知道的,尘世镜和长明灯都在蓬莱?

第七十五章

(七十五)

孔渠艰难地抓住身下的羽毛,他的发型早乱成一团,在呼啸的北风中被吹得像一溜向南倒去的稻苗,又在迎面而来的东风中被吹了回去:智清,你不是有私人飞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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