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鬓边华(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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鸾和十九年,季冬。

距离长安城不远的银州的官方驿站迎来了一匹特殊的客人。

为首的年轻男子骑的是高头大马,小麦色的肌肤健壮有力。他身披羊皮大衣,脚踩镶银丝边的马镫,腰间乃是黄金狩猎纹蹀躞带,别一柄嵌红黄二色宝石的银月弯刀。乌黑的长发变成辫子披散在脑后,面纱遮住半个脸,深邃的眼窝嵌有一双漆黑的眸子,垂眼俯视人群时眼底泛起一抹幽幽的深蓝。

尾随其后的人亦是披发骑马,佩着长弓,高举旗帜,行进的队伍一眼望不到尽头。

前来迎接的大楚官员缩在锦袍内,捧着暖炉,冒着冬日凌厉的风向远道而来的贵客俯身行礼。

领头的男人则是倨傲地淡淡点头,冷声道:“我乃阿史那摄图,奉伊然可汗之命,前往长安。”嗓音毫无中原男子的清朗温雅,字字低沉威严,仿若粗粝的沙。

阿史那摄图,东突厥伊然可汗长子,年十九。

突厥,一个起源于狼的民族。而阿史那这个姓氏的本意就是高贵的狼。

两百年前,突厥人以对柔然的战争为契机,建立了突厥汗国。他们把控着大楚与外商的贸易要道,以肉和奶制品为食,住在帐篷内。不管男女老少,人人皆兵。

而万国来朝的大楚改朝换代也不过一百余年的历史。

这一百年,大楚与东突厥有战有和。和,多是和亲,譬如与已逝的老可汗婚配的永乐皇子。战,则是胜败平分。太宗曾踌躇满志地发动对东突厥的战争,结果耗时十余年,弄得天下百姓怨声载道,落了个两败俱伤的下场。

突厥人的轻骑极其凶猛,手拿兵器如闪电般瞬间攻上,一眨眼就能冲散我方军阵,任凭你大楚再怎么兵强马壮,也是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甚至连叁年前晋王陆重霜挂帅征讨,也只是将这些个狼崽子逼退一步,使其龟缩草原,不敢再派兵骚扰雁门百姓。

此次乃是突厥战败后第一回向大楚发出交流意图,截至目前,似是友善的信号。

他们已落脚银州,不出七日,这浩浩荡荡的队伍将抵达举世闻名的万城之城——长安。

迎接的官员们不敢懈怠,急忙将这群远道而来的贵客迎入事先备好的住处。

阿史那摄图脱下羊皮大衣和碍事的面纱,露出一张极具异域风情的脸。他的五官深邃迷人,鼻梁挺拔,薄唇高颧骨,微微眯眼时便是扑面而来的血腥气。这种凶悍的气质绝非那些富家子弟窝在院里舞刀弄枪能有的,而是扎扎实实上战场磨砺出来的。

他接过手下递来的热马奶,一饮而尽。

汉人安排的住处格外风雅。云榻绣屏、纱幔飘落,启窗见云雾,日暮苍山远。而落在蛮子眼中这近乎是一种无情嘲弄,是汉人一贯的傲慢姿态。

“少主。”侍卫单膝跪在他身侧。“我们的人已成功潜入长安。”

她是一个豹子似的女人,姿态矫健,粹毒的寒刀藏在马靴。

阿史那摄图听了,微微扬眉。

母亲此回派遣的人比他想象的还要能干,竟提早他们一步瞒过守城的官吏,以胡商之名进入长安。

离开家乡前,他的母亲伊然可汗赐他顾鸿云一名,并亲自找来萨满高唱神歌为儿子祈福。

她将圣水洒在儿子额头,朗声道:“万能腾格里,请保佑我的儿子!庇佑他不受病魔的侵袭,不受风霜的阻碍,不受汉人的蛊惑!凡是他意志所向,便是我数万铁骑将踏平的地方!”

有了这层祝福,所有人都相信,这位骁勇善战的皇子将成功出使楚国。

“抵达长安后,何人前来迎接?”阿史那摄图问。

侍卫微微抿唇,嗓音带了些畏惧。“是晋王。”

“陆重霜?”阿史那摄图冷冷一笑。

她可算是他的老朋友了。

两人曾在雁门有过交锋,他因男子身份退居幕后指挥,而她亲自带兵迎战。那一战是阿史那摄图此生罕见的窝囊仗。她的长弓一箭穿心,快准狠,逼得人无法喘息。

“我迟早要砍下她的头祭天!”阿史那摄图冷哼一声,唇齿间有未散的血腥。

不,我们现在应该叫他的汉家名——顾鸿云。

被顾鸿云如此惦念着的陆重霜,此时正在尚书夏鸢操办的宴会上饮酒作乐。

乐师们鼓瑟吹笙,奏响琵琶。半裸的胡姬媚笑着赤脚起舞,白莲瓣似的脚上套着一对摇铃,胳膊上乃是金灿灿的臂钏,每每扬手便是一阵晃动的金光。

宴厅酒香弥漫,木炭噼里啪啦燃烧的声响被喧闹的乐声、谈笑声掩盖,源源不断的热气与美酒烘得在场的宾客们面颊绯红。冷风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却只能在门外徘徊。

陆重霜就着小侍的手用下新切的鱼脍,默不作声地瞟向端坐赏舞的夏鸢。

因户部侍郎刘静阁之死,宰相夏鸢的地位瞬时微妙。陆重霜本计划拉拢她,以防其迫于形势投靠吴王陆怜清,不曾想她竟先行一步,遣人将请柬送至晋王府。

自孔圣的学说被定为治国安邦的最高理念后,历朝历代,无一不将“礼”与“孝”作为治理天下的必备准则。

君君臣臣、母母女女,再辅以仁义礼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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