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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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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们有个习惯,每次吃完都会统计一下战绩,看看都吃了几碗米饭,碗是较为普通的饭碗,不大不小,现在的我估计每顿只能吃一两碗了。这顿饭我们吃了半小时,连菜汁都没有留下,阿争和小光斗气似的一人吃了六碗,波哥和阿文也紧追其后一人吃了五碗,我是最差的,只吃了四碗,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这样吃都不知道老板是不是亏本了。

夕阳西下,给这个较为简陋的小山坡蒙上了一层金色;延绵婉转的小道旁边是生机勃勃的各种植物。我们满足而又疲惫的开始走向那个充满书卷气息的校园,晚自习就要开始了。阿文和小光还是同样的不老实,一路上都是吵吵闹闹,不同的是这次阿争也加入了他们,波哥还是那么不怎么说话,只是看着他们吵闹跟着傻笑,而我却是迈不动脚步一般不想走进学校,一方面是脚很酸,另一方面就是单纯的不想回去,想多感受一下校外的自由空气。有时候觉得学校就像一只怪兽,而校门就像怪兽的血盆大口,虽然到这个年纪不该有这样幼稚的想法,但有时候遇到烦恼的事情还是忍不住想逃避,或许我就是一个这样的懒人。有时候真的很羡慕小光他们,可以过的那么没心没肺,无忧无虑。

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很快就回到了学校开始上晚自习,开始一周又一周的无聊循环!刚坐下没多久,小雪就兴冲冲的跑过来笑着说:闭上眼睛,张开嘴巴,给你个惊喜。当时她那个开心的样子我至今记忆犹新,怎么形容呢?应该是笑的像个五百斤的胖子吧!当然这个想法我保留至今,没有跟她说过,估计说了会被当场灭了吧!

感觉有个像大拇指般大小红彤彤的水果扔进了我嘴里,于是很自然的咀嚼了一下。然后那种味道让我回忆起六年前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在姑姑家里面第一次看到那种红彤彤的,一个一个又大又红的东西,看了就非常想吃。由于长在菜园里面,我一下没忍住翻过篱笆墙,进去摘下一个就往嘴里送,然后就记下了那个让我终生难忘的味道,因为它我吐了好几次,感觉胆汁都吐出来了!没错,绝对就是这个味道,虽然这是我第二次吃,但我瞬间就感觉出来了是它:万恶的西红柿,绝对是的。我满脸苦涩的看着小雪睁开她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盯着我说:怎么样,好吃吧,惊喜吧?是不是没有吃过这种这么好吃的水果?我从来没有吃过这种小的番茄,叫圣女果,生吃超级好吃,我最喜欢吃了。

圣女果的味道和一起吃过的西红柿味道一模一样,本来就是同一物种。我欲哭无泪,想吐又不好意思吐,只能怀着关爱女同学,不辜负漂亮女生好意的人生理想,勉强将口中之物吐了下去,强忍着想吐的冲动,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小雪看着我有点不对劲,有点迷茫地说:怎么了,不好吃吗?我强颜欢笑,满不在乎的说:没有,没有,还不错,还不错!听完后她很开心,于是很大方的又给我扔了几个到我手上,语重心长的跟我说:这个可是我今天逛了一个下午街最好的收获,我最喜欢吃的水果,看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份上才给你吃的,但买的比较少,下次我多买点,再多给你点。说完一蹦一跳的跑回了自己的座位,留下我傻傻的站在那里思考着她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啥意思,脑袋有点蒙!然后赶紧将手里剩下的几个塞到了小光嘴里。

这些年来我身边的人都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会那么讨厌吃西红柿,其实我自己也很奇怪,也做过很多次尝试,虽然后面没有之前那么夸张,吃了就想吐,但至今还是很不喜欢那种味道,可能是与生俱来的吧,有些东西天生就不喜欢!不过,心情还是不错的,毕竟是一个单纯女孩对于自己最喜爱的东西想分享给好朋友的一种心意,虽然难吃了点(我个人觉得),但也很荣幸。

晚自习的铃声已经响起,教室里面立刻又恢复了一贯的安静,只有书本翻页和笔写字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响起。周末的假期虽然只有一个下午,但还是很满足,和朋友们一起也非常开心,确实是一个难忘又愉快的周末!

☆、爱情是什么?(一)

爱情是什么?这对于18岁的我来说是一个无解的问题,一道解不开的奥数题,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

当我第一次问小光这个问题的时候他盯着我足足看了十秒,然后蹦出一句:你发春了?气得我当场踹了他一脚,骂道滚!却见他突然严肃起来,看着我说:你这样的人这种时候还是别谈恋爱了,会很惨的!我觉得他莫名其妙,那么惨,为什么你还谈得不亦乐乎,他立马大言不惭的说道:哥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你这种老实人哪里能理解的了。我当时就仰天长叹:我最近真是读书读傻了,怎么会想到来问你这种问题。

时间还是如流水一般缓缓流过,我似乎已经渐渐习惯了复读的生活,枯燥的上课,考试;天气还是照样炎热,仿佛小时候的秋季已经彻底消失了。在这样的天气下,午休时间对我这种爱熬夜的人来说是非常宝贵的,同样的,至今对中午的起床号有种莫名的厌恶与恐惧。每当起床号响起时都痛不欲生,苦不堪言!然后迷迷糊糊的起床,顶着老大老大的太阳摇摇晃晃的走向教室。

周一下午一二节是英语课,小胖老师(英语老师有点小胖,我们私下都叫他小胖老师)还是照样很有激情,以他具有特色的刺耳嗓音,用尽全力的给我们打精神,让我们不再昏昏欲睡!但明显作用是微小的,比如此时我身边的两位大哥已经倒下了,他们用了两叠厚厚的课本堆在桌子上面,然后趴在书后面睡觉。一方面给人一种努力学习的错觉,一方面又可以用来挡住老师的视线,一举两得!虽然我提醒过他们很多次,根据勾股定理结合老师的身高加讲台高度、讲台到我们座位的距离以及桌面上书本的高度得出的结论:老师身高只要高于150cm就能完全看到他们的头!而我们的老师之间没有身高低于150cm的老师,所以他们的做法显然是掩耳盗铃。当然,他们打死不相信,一直以老师看不到自己的美好心态安心睡觉。对此我一直感到非常郁闷,因为最后一排老是就我一个没睡的,每当小胖老师投来欣赏的眼光时,我这个高中三年英语没有及过格的人就很羞愧。我心里对老师说:不是我不困,也不是我不想睡,更不是因为我想听您的课,只是因为我趴着就是睡不着,难受!

不过在此不得不提一下我的英语悲惨史!农村的教育普遍比较落后,而作为农村人的我上初一时才开始学习英语,那个时候感觉像天文一样。由于那个时候我们都没有手机,更别提电脑,接触到英语的机会实在太少太少,刚开始学时就云里雾里了,更别提我们那些个发音都不标准的英语老师了。发音不标准也就算了,毕竟我们主要是应试教育,会做题就行,所以刚开始时最起码考试还是问题不大的,一般能考个七八十分;但后面问题就来了,上了初二后换了英语老师后她的发音与初一时的英语老师完全不一样,这让我瞬间就在风中凌乱,听不懂了。一气之下就不行学了,然后初二荒废了一年,一到初三就完全傻眼了,啥都不会了。一直到现在,英语都是我的硬伤,是我内心的痛!有时候我甚至都在想如果不是英语差,我现在应该不会坐在这里复读了,第一年高考英语一百五十分的试卷我只考了五十分,这也是落榜的根本原因!其实我对小胖老师的感官还是不错的,并且复读也确实是想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但奈何确实有点无力回天的感觉。虽然一直有在努力记单词,但永远坚持不了几天就放弃了,或者是忘记了,然后又重新开始,然后又......

所以到现在为止,我的英语考试基本上靠蒙选择题,靠点投机取巧的考试技巧得点分。英语课对于我而言一般都是过的很快的,一般在神游或者看小说中度过。很快下午的课程结束了,我的两位同桌大兄弟也恢复到了一天中最精神,最亢奋的时候了。由于现在我天天得带着小雪去吃饭了,所以基本不和他们一路了,他们吃饭那副狼吞虎咽的尊容以我的脸皮厚度都不好意思被小雪看到。每天的晚饭时间也是比较轻松愉快的了,虽然每次路过篮球场时还是会有点手痒痒,但没办法,必须得忍住;更何况美女在旁,嗷嗷待哺,得先带她去填饱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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