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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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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浩宇在厨房里叮呤咣啷的,不知在干什么,等他从厨房出来时,手里拿着一块用袋子包住的东西,他来到我面前坐下,我们之间隔了一个桌角,他把那东西举起来贴上我的脸,冰凉的触感刺激到了大脑,但我没躲开。

挨了拳头的地方被冰块的棱角戳得有些疼,吴浩宇问:疼吗?

我摇摇头。

凉吗?

我又摇摇头。

然后他起身去屋里拿了块毛巾出来,把袋子裹住,再敷上我的脸,动作比刚才还要再轻一些。他盯着我的脸颊,耐心地、柔和地、没有生气地,他不再说话,连眼睛也不眨。

他说得对,一切已经如我所愿,我不再无理取闹了,我们回到以前,谁都没有说破的时候,好朋友就是好朋友,永远都是。如果冰块不会融化,我希望我能跟他就着这个动作就这样耗下去。

我伸手抚上他的后颈,倾身向前稍微低下头,把嘴贴上他的唇。

喜欢就喜欢吧

吴浩宇的手似乎抖了一下,但除了这一下子,他再没有任何反应,我跟他的距离还从没有像这般靠近过,可我甚至感受不到他的呼吸,他乖顺地维持着原姿势,没有一点回应,任由我亲他。

同样是接吻,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样跟一个男的接吻,男生的唇不像女孩子的软,亲的时候能蹭到周围的胡渣,我把嘴贴上去了也不知道该不该有更进一步的动作。

就这样僵持了一会,吴浩宇还是把脑袋转开,平淡地开口:你在干什么。语气里听不出高兴,听不出紧张,听不出诧异,什么都没有。

我知道我在干什么。我在亲他之前,思考挣扎了可能有三秒钟,然后伸手的动作比大脑做决定还要快,这个吻颤抖生硬唐突不知所以,可我设想的抵触和不适在吻上他的瞬间根本没有出现,反而是安下心,总算觉得他真真实实地还在我身边,从没有走远过。

吴浩宇没有退开,我的气息还吞吐在他脸颊旁,我慢慢开了口:阿宇,我不知道,你说你喜欢我,我除了生气,我也觉得好害怕啊你知道吗,我避开你是因为我真的、真的接受不了这样的感情,我叫你不要喜欢我,你也做到了,就真的不喜欢我了,可我发现我也不高兴,我不知道怎么做才对,我不知道我想要怎么样,我希望我们回到以前,像以前一样,我真的很在乎你,我不想因为这种事让你难过,可我也没法在感情上给你什么回应,因为我真的吴浩宇,我们就这样行不行,我们就继续这样。说罢我凑上去想继续亲他,他却伸手把我推开了。

天乐,你不用这样,你不用做这些,你不用回应我,我不喜欢你了,我可以不喜欢你的,你想要什么样子,跟我说就好了,我还是你的好朋友,好哥们,什么都没变。

说完吴浩宇就要站起身,他话里的每一个字都听得我着急,不是这样子的,这不是我想要的,面对他我总是怎么做怎么错。吴浩宇若是一直有意躲着我,我都更知道该如何应对,他越是若无其事,我越是搞不懂他究竟是怎么想的,现在我意识到,回不去的不是他,是我,他说得对,我心里有疙瘩,我太介意了,这个坎我怎么都迈不过去,而我们的关系无解的原因是,我回不去,也不让他回去。

刚才那个吻是什么意义,我说不清,我想通过那个吻确定什么或是表达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想看见他,也想让他看着我,只看着我,我无理取闹过,气急败坏地对着他攻击吼叫讽刺过,迫切地想让他明白我,这个我自己都不明白的我。

我抓上他的胳膊,他就乖乖地让我抓着,我上前抱他,他就直直地站着让我抱,没有动作,不会抵抗,除了会说话,根本像个木偶。可是这样就很好,起码他还在这里,他的朋友是我,不是别人。

过了一会,吴浩宇似乎是站得累了,出声问我:你晚上要待在这里吗?。

我只是继续沉默地抱着他,不吭声。

他似乎轻叹了一声,你睡床还是沙发?

不用了,一起吧。

吴浩宇还是睡在床的外侧,他侧着身背对着我,呼吸平稳得跟不存在似的。

我睡不着,也翻身跟他面向同一侧,盯着他的头发发呆。

真奇怪,怎么一到跟吴浩宇有关的事情上,我就这么犹豫不决,底线说降就降原则说变就变,被好朋友喜欢实在太糟糕了,这要是换做别人,我早就离了他十万八千里远,可就是狠不下心断斩吴浩宇这条乱麻,说到底,原来比起他喜欢我,我更不希望的是让他失望难过。

我再反省一下,我跟吴浩宇确实是过分亲密了些,亲密到暧昧的程度。他是可以随意翻我东西的人,他写完的作业我可以不用问就拿来抄,我的手机里有他的指纹解锁,打球时故意放水让他抄球,直接对着瓶口跟他喝同一瓶水,吃饭外出玩游戏只要是他提了什么我都没意见,以及,见不得他跟别人同样亲密。

我不自觉摸了摸嘴唇,这要换做是以前,我一定会想我给了他错觉,我有责任,可现在再想这些已经没了意义,我甚至有点侥幸,他跟别人的亲密又能亲密到什么地步。

吴浩宇比我想象得要冷淡得多,我以为他最起码也会积极一些,可之后的每一天,他仍是沉默懒散,对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事都不上心。

但我也无所谓,因为我能感觉到细微的变化,他已经停下了,不再是离我越来越远,至于重新回到从前,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我知道该怎么做。

周六上午吴浩宇请假去医院拆线,我说我翘课陪他去,他说不必了,我没管他,反正我只是通知他一声,又不是在跟他商量。

为防止吴浩宇周六走得早把我甩了,周五晚上我赖在他家,他也没说什么,正合我意,省得我再找理由搪塞他让我老实上课的劝说。

周六一早我按生物钟的时间早早醒了,喊醒吴浩宇,各自收拾妥当后就出了门。现在正值换季,感冒生病的人多,周末大清早的医院里也是人头攒动,挂号拆线包扎拿药这些程序都快得很,时间多半都耗在了排队等待上,全程我百无聊赖,中途出去买了趟早餐就无事可做。

吴浩宇的伤口愈合得不错,终于不再是一条粗大可怖的口子,只是缝合过后的印子和新肉长得凸出且不规则,我皱了皱眉,问拆线的护士:这会留疤吗?

当然会了,这么深的口子,还能指望不留疤啊?

我讪讪地闭了嘴,似乎问了一个很蠢的问题,护士继续给吴浩宇上药包扎,只有他翘着嘴角在笑。

好了,三天不要沾水,回头自己可以把纱布去了,不要抓挠,痒了就擦药。说罢护士惋惜地拍了拍吴浩宇的手背,埋怨道:小帅哥真是可惜了,这么好看的手怎么就给留下疤了,以后长好了来院里美容科做激光啊。

吴浩宇打着哈哈道了谢,出去后我问他:你做祛疤吗以后?

做个屁,大男人祛什么疤。

我又讪讪地闭了嘴,跟着他下一楼大厅拿药。

出医院后我们乘地铁回学校。这个钟点地铁里难得不是人挤人,但也没有座位,我跟吴浩宇找了个角落站着,他用左手扶着栏杆,右手自然地垂在身侧。

我靠着车厢墙壁,把他的右手拿起来观察。我以前没注意过,吴浩宇的手确实挺好看的,指头长且直,骨节不大也没变形,但看起来又是有棱角的手,指甲也修剪得干净整齐,唯一美中不足,就是虎口处贴着纱布和胶带,而纱布底下的伤口,以后还不知道会长成什么样的疤。

我正胡思乱想出神,吴浩宇不经意地把手抽了回去,可惜吗?

什么?

留疤。

可惜啊。

怎么个可惜法?

我无言以对,不知道吴浩宇这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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