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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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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记载为真,我们可以大胆猜测一下,为何原本的一百卷文集,后来变成了李三的二十卷,呵呵。

[R9]《新唐书》就有记载:邪人秽夫,争候门下,肆相狎昵。

[R10]出自《新唐书??王琚传》

[R11]B站UP主“胥渡吧”唐朝群聊番外4视频下的评论一个叫“青衿笑笑生”的用户所写。已获得使用授权。

[R12]《旧唐书??卷七十四列传第二十四》:初,湜与张说有隙,说时为中书令,议者以为说构陷之。

[R13]《资治通鉴》记载:(开元九年)著作郎吴兢撰则天实录,言宋璟激张说仗证魏元忠事。说修史见之,知兢所为,谬曰:“刘五殊不相借!”(知几第五,唐人多以第相呼。)兢起对曰:“此乃兢所为,史草具在,不可仗明公枉怨死者。”同僚皆失色。其后说yīn祈兢改数字,兢终不许,曰:“若徇公请,则此史不为直笔,何以取信於后!”

[R14]《新唐书??吴兢传》:久之,(吴兢)坐书事不当,贬荆州司马,以史草自随。萧嵩领国史,奏遣使者就兢取书,得六十馀篇。

三藐三大佬曾写:吴兢自开元十四年公开披露私撰国史,并请求朝廷派楷书手缮写之后,私撰之史就成公开之史,私室之贬斥就变成公开之揭露。不久,开元十七年,吴兢“坐书事不当,贬荆州司马”。究竟吴兢因记述何事而闯下大祸,今天已无从知晓。但从逐吴兢出史馆,将他由京官贬为地方小官来看,处分是严重的。所谓“书事不当”,即“书”了“不当“书”之“事”,换言之,记载了权势者不愿被如此记载的事。

[R15]《授萧嵩集贤院学士修国史制》:明乎国史,所以宏阐大猷;观乎人文,所以化成天下……兵部尚书兼中书令萧嵩,自天生德,惟国之桢,孝友温仁,禀於性与……可兼集贤院学士知院事兼修国史,馀并如故,主者施行。

[R16]我查找了一下论文,发现714年和764年都有史书记载的流星雨,但是时间都不合适,没办法套用。就只能随便写了……

[R17]其实比较学术的说法是死三次,不过这里没必要赘述,就补充一下:一,生理死亡,即心跳呼吸停止;二,社会死亡,不是你想的那个,是举办葬礼之后,所有人都认可了这个死亡;三,世界上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也生理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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