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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县衙来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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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无奇一边剥着玉米粒,一边思考着那么小小的一粒玉米,却能迸出那么大的一朵花来,他觉得它是有巨大的能量的……啊呸!

一边思考着调查前身死亡真相的事儿。

要坐实沈蛟凶手的身份,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进行验证,一是动机,二是手段。

杀人的动机,无外乎复仇、谋财什么的,但李无奇与沈蛟素来交好,在此之前,两人从未有过过节;至于谋财,李无奇是泥牛镇最穷的,抢他不如去抢王大娘。

那就只剩四,可如果是清除障碍,李无奇究竟挡了沈蛟的哪条路呢?

回想那一句:“好诗,但不该由你写出来。”

难道是因为嫉妒?嫉妒李无奇在那首诗中所展露出的才华,已经超越了自己?

他本是小镇上备受尊敬的沈蛟先生,如今却出了一个乳臭未干的李无奇来挑战他这个唯一的权威?

对,就是这样!

李无奇感觉自己找到了正确答案。

那么,进入下一个问题,他是如何做到的?

表面上看,前身是病死的。

但从症状显现到病入膏肓直至身亡,三天时间也太短了,这种效果更像是……中毒!没错,自己当时确在沈蛟住处喝了一杯热茶!

因为那首诗,沈蛟感受到了威胁,甚至不惜下毒谋杀好友,以保全自己的地位!

一片豁然开朗!

玉米正好剥完。

他将玉米粒放在水中浸洗,然后拿出青椒、红椒切成细丁。

热油,放入青红椒粒,浅炒几下,放入肉末。

炒至肉末泛白,放入玉米粒,大火爆炒一刻有余。

放葱花、盐、醋、少许糖。

出锅。

玉米粒晶莹剔透,酸甜可口,开胃下饭。

动机与手段都已明了,现在只差证据了!

可,这个世界毕竟不同于前世,所谓证据,真的重要么?

李无奇的目的不是审判,而是复仇。

只要能确认沈蛟即真凶,那便有足够的理由要他的命。

可是当然不行,毕竟这一切都只是他的猜想,就算把握达到九成,也还有一成错杀无辜的可能。

只是今后,一定要小心防范,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留半碗饭菜在李无心门口。

次日,李无奇来到胡记肉铺。

胡屠户吩咐道:“小家伙,解猪已难不住你了,明日早起一个时辰,去石牛镇大屠场等俺,俺教你杀猪!”

李无奇应了一声。

泥牛镇是个小镇,坐落山林盆地,生存着百余户人家,人口不足五百。

隔壁石牛镇则是个人口数千的大镇,是附近数十个大小乡镇的商业枢纽,设有足够供销整个长宁县域的畜牧场与屠宰场。

胡屠户每日所售猪肉,也是他亲自去石牛大屠场买猪杀了,然后差人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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