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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治鹅口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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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陆正琦的印象里, 林菀不是个跋扈的人。最早认识的时候,她还是个羞涩腼腆的女孩子。就算他拒绝承认娃娃亲, 她也只会更加努力讨好他。

都说她是十里八乡最俊俏的一朵花, 对他又痴情, 一定是个好媳妇。可他不能勉强自己接受一段封建包办婚姻, 更不想娶一个不爱读书、没有文化的女孩子,哪怕她相貌非常出众。

虽然江映月长得没有林菀那么漂亮, 但是她热爱学习有理想有追求,自信而又优雅一下子就吸引他的注意力。林菀知道他喜欢江映月以后,突然就变得不讲理起来, 追着他要个说法, 甚至还让周自强带她去找江映月的麻烦。

着实不讲道理。

可他印象里的林菀怎么也不可能抽他一马鞭之后骑马绝尘而去。

她怎么会真打他?她怎么会骑马?她怎么变得这样果断干脆, 毫不拖泥带水, 还那样飒爽, 像是一个新时代女性?

这不可能是他认识的林菀。

不对,她不可能突然变好,只会更加跋扈粗野, 所以刚才张口就骂, 抬手就打。毕竟她只读了初小,学习也不好, 脑子里没什么文化, 要想自我提升是不可能的。

陆正琦觉得自己判断不会错,现在的林菀只会更加粗野,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乡野泼妇。否则她为什么嫁给三哥?分明就是因为自己不肯娶她, 她便故意如此。他不能让她祸害三哥,三哥已经够不容易的,他必须阻止她。

他满脑子都是林菀怎么回事,甚至没注意到她怀里还有个孩子。自以为想通了,他背着书包迈开大步坚定地往家走去。

有小孩子看到他,立刻喊:“高中回来啦!”

陆正琦从小俊秀聪明,后来以他们县第一名成绩考上市里高中,是大湾村的骄傲,大家都叫他高中,就和称呼过去的秀才一样。

“他还敢回来?不怕林大夫打死他?”

他们都觉得林菀现在可厉害,当大夫、当家,陆家老太太那么厉害都不敢打她呢。

陆正琦虽然觉得自己为爱出走没错,可被他们这样喊还是很窘迫,赶紧一路疾行回家,走到门口正好碰到陆正霆出来。

“三哥!”陆正琦赶紧迎上去,伸手就要从轮椅侧袋里掏纸笔。

陆正霆抬手挡住他,抬眼看着他,目光冷淡。

陆正琦心里满满的都是内疚,一边说一边去掏纸笔,“三哥,都是我连累你。你放心,我回来就是解救你的。我不会让她……”他的手伸过去才发现侧袋被陆正霆摁住,他愣了一下,“三哥?”

陆正霆垂眼看着侧袋,最近这里成了林菀在他私人领域的专属位置,本子上几乎都是她的字,还有她写给她的纸条。

他意识到最近对林菀有一种陌生而强烈的感情——想独占她。好在他自制力强,能够克制自己,但是在他的领域里,下意识就给她一个独占他的机会。他不想别人掺乎进来,尤其陆正琦。

“这里面都是你嫂子的东西,不要乱动。”陆正霆开了口,声音冷沉沉的没一丝热情。

陆正琦不敢置信地看着他,“嫂子?三哥,你是认真的吗?”

三哥居然承认林菀是他媳妇儿?

可她不会喜欢三哥的,肯定只是利用他报复自己。如果这样,对三哥太不公平了。

陆正霆的声音冷冰冰的,却含着警告,“林菀现在是你嫂子,你要尊重她,不许在她面前放肆。”

最好离她远点!

陆正琦急得还要说什么,陆正霆却没理睬他,顾自驱动轮椅走了。

一副无比嫌弃不想看到他的样子。

陆正琦:“……”

三哥不对劲,难道……他真的喜欢上林菀了?

可林菀?

他想起刚才那一鞭子,她可真没留情啊,如果说一个人对你有多爱就对你有多恨,那……

“三哥,我不会让人伤害你的。”他大声说。

他知道三哥听不见,他是对自己说的。

他怕林菀别有所图,可林菀却还觉得渣男回来定没好事呢。

一路上她忍不住骂了好几句,最后还教导孩子,“男人对感情要干脆利索,不喜欢就果断拒绝,不要优柔寡断。陆正琦就是个大渣男。”

小明光坐在她怀里,小手扶着马鞍,不说话却用力抿着小嘴,好看的眉头也紧皱着。

骂了一会儿林菀痛快了,其实她对陆正琦没什么感觉,不过是有感而发。

这男人既然是男主,那本性没问题,但是他有个最大的缺点,就是在感情上优柔寡断又有点冲动。

按照剧情,他本来不想娶原主,但是原主以死相逼,给他和江映月制造矛盾。江映月就故意和一直暗恋她的高晋暧昧,说要一起下乡插队,逼着陆正琦分手。陆正琦几次找她都吃闭门羹,后来还看到她和高晋在一起,一气之下他就回家结婚。但是结婚那天,又有同学来找他,说江映月根本没和高晋一起,她生病了。陆正琦一听,便丢下原主又跑回市里找江映月。

原主对他由爱生恨,闹着嫁给陆正霆,然后开始各种作妖之路。

她捡到小明光以后,就给江映月去信,附上照片说是她和陆正琦生的儿子。江映月和陆正琦又起矛盾,再加上高晋那个男配助攻,陆正琦和江映月的关系再度陷入泥淖中。

陆正琦就决定回家找林菀说清楚,让她不要再缠着自己,更不要伤害三哥,同时需要解决工作问题。他虽然成绩好,可没有关系和后台,要么去支援边疆生产,要么回乡种地。

他原本想和江映月一起去边疆,结果一气之下就回老家。

回来后他先是劝原主不要伤害三哥,原主却和他大闹,甚至赌气要和陆正霆做真夫妻,却被陆正霆拒绝。

原主觉得自己被所有人嫌弃,生无可恋,她就跟陆正琦说了绝情的话,然后跑去跳河寻死。

陆正琦把她救上来,看着她从一个天真烂漫的俊俏少女变成怨天怨地的怨妇,突然对她产生了同情。他反省自己,是他让她那么苦,被村人讥笑,还要被陆老太各种刁难磋磨。

他开始同情她,忍不住帮助她,让她不要再做体力劳动,让陆老太不要再磋磨她。

原主本来对他由爱生恨,见他顽石一块绝情无意,打算一死了断的,谁知道又因为他的同情帮助再度生爱,结果更加纠缠不清。

再加上小明光懂事,虽然不说话却很聪慧,也得陆正琦喜欢,哪怕江映月写信来,他都没有立刻离开。

结果原主自作聪明,又给江映月写信逼着她跟陆正琦分手,却刺激得江映月主动下乡插队来找陆正琦。

那时候陆正琦已经用陆正霆的关系,成为公社干部。然后江映月下乡,发挥聪明才智,与陆正琦互相配合带领社员们创业。70年两人被举荐一起去读工农兵大学,回乡以后直接升到县里当了干部。

如果这样也挺好,可这毕竟是一个狗血言情文,事业只是为了抬高他们的身份,让他们去更大的领域里虐恋情深。

林菀扯了扯唇角,这一世自己没告诉江映月小明光的事儿,他们不应该为此吵架,那他为什么滚回来?

所以把男女主感情危机全怪在恶毒女配身上是不对的,自己什么都没做。

她希望陆正琦赶紧滚蛋,江映月也不要来这里下乡。你是女主,你去哪里都能大放异彩的,没必要来大湾村。

林菀带着小明光到林家的时候,林母正忙着收草药。因为有钱赚,村里孩子们都踊跃来交,已经堆了好几个小山包。

林母现在不上班,在家照顾俩儿子,既不会让儿子受伤,还能给林菀收草药,虽然忙碌却不像下地那么累。

看到林菀骑马过来,林母和孩子们都惊呆了。

“可了不得,闺女你怎么还骑上马了?”林母赶紧帮着把小明光抱下来,孩子们也纷纷过来招呼。

林菀跃下马,笑道:“这是退役军马,通人性得很,一点都不用担心。”她把马拴在一边的树桩上,然后帮林母给孩子们付钱。

林母告诉她,林父去了市医院,昨天有一封电报回来报平安。

林菀跟俩哥哥问好,大哥林峻依然不爱说话,但是眼神却在林菀和小明光身上转,看得出很高兴。

二哥林岫则开心地喊小明光过去玩儿,给小明光一个泥做的小猪。小猪是他不发作的时候在院子里用水和泥捏的,做了好些,晒干的时候大部分毁了,只有这一个好的。

小明光立刻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只小猪。

林菀问林母这几天林大伯家有没有使坏之类的。

林母:“老三吊着胳膊,亲事都吹了。他们没敢往这里来,强子让人格外注意着呢。”

林菀放了心,周自强是好人,她会找机会报答的。

聊了一会儿,林菀让小明光在家里玩儿,她出去转转。周自强去了公社不在家,她就去大队,碰到林会计就打个招呼,然后又去医务室。

她既然决定给娘家撑腰,自然不是只说嘴,也不会全靠陆正霆。陆正霆帮她打开了局面,剩下的她要自己来。她现在是大夫,有系统这个金手指帮衬,自然要从这方面入手。

林家沟医务室的村医叫周朝生,他和原主很不对盘。

因为原主之前走周队长的关系跟他学当大夫,可她资质很一般,又不勤能补拙,最后没学到什么本领还赚了周朝生几箩筐的嘲讽。因为这,原主跟周自强抱怨学医太难不肯再学,所以前几天林菀跟周自强说自己学医他还诧异呢。

在林菀看来,周朝生这个人本事和自我评价严重脱节。明明只是赤脚大夫的医术水平,却以大村医自居,吹嘘祖传医术,钻研二十多年,医术高明得很。

周朝生看到她来,有些阴阳怪气的,“哟,林大夫回娘家啊。”

大夫俩字咬得特别重,他知道林菀收草药的事儿,觉得她装模作样哄骗人。

林菀并不恼,毕竟周朝生嘲笑的是学不会东西的她,现在她认真好学自然不会任嘲。

这会儿医务室也没人来看病,周朝生闲着没事就对着林菀开启嘲讽模式,“听说你在大湾村当大夫?走了谁的后门?你这会儿收些野草,花的谁的钱?啧啧,还……”

“周大夫,你吃酸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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