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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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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前,晴光还兴致勃勃地说,她在城墙上刻了自己的名字,就在城门东侧的某块砖上,作为她来过这里的记号。她希望有朝一日故地重游的时候,还能看到那两个字迎接自己。

“我想四处走一走,看看外面是什么样子。”

“可有些人,还没看到什么是幸福就已经死了……”

原来属于她的,也不过是短短数年而已。

那个姑娘已经不在了,她刻下的名字还在吗?书怀沿着城墙向东走,寻找那块石砖,终于他指尖微顿,一个浅淡的、苦涩的表情在脸上漾开。

他眼前是歪歪斜斜的两个小字,稚嫩有如孩童。

----晴光。

“我听孟礼说过,他对晴光是一见钟情。”墨昀提起此事,没头没脑地问道,“他在说谎吗?”

“他倒也有能耐,能把见色起意说得如此冠冕堂皇,见色起意和一见钟情,分明是有区别的。”书怀已经懒得去斥责孟礼,“见色起意爱的是脸,一见钟情爱的是心。”

孟礼爱的是一张脸,因此他不在乎那张脸的主人是谁,但凡是这个模样的,都能被他喜欢。至于那面容的主人,是晴光还是桃花娘娘,是画中仙子还是杀人树妖,对他而言又有何意义?横竖都是这张面孔招他爱怜。

而一见钟情就不同了,相遇时只看一眼就中意他,就算他以后变了模样,也还是觉得他最好。从初见到分别,从年少到白头,从生到死,眼里装着的,永远都只有那么一个人。

“那……该如何分辨,又如何证明?”墨昀不大能理解书怀的意思。

“如何证明……”书怀沉默片刻,才轻声回答,“让时间来证明,让死亡来证明。”

自打树妖被杀,她所带来的阴霾便淡出了视野,现在晴空万里,风光尚好。天气还未开始转凉,书怀思忖片刻,觉得御剑赶路恐怕会被太阳烤熟,但如果要用两只脚来翻山,他这把老骨头绝对会散。

“墨昀,你觉得……”书怀偏过头,去询问小妖王有何高见,结果就在这一瞥之间,他发现后者手中捧着一物,险些被吓得魂飞天外。

“刺啦----”玉盘发出刺耳的声响,仿佛有几个木匠同时抓着锯子正在砍树,书怀连忙扑过去挂在墨昀背后,生怕天界这鬼东西又把自己送到哪根高枝上吊着。然而这回他等了许久,也没等到那天旋地转的感觉,难不成又发生了什么变故?

锯木头的声音响了一会儿,又忽地停了下来,书怀探头去看,发现玉盘上的青色宝石已碎到稀烂。

“……”

穷奢极欲!暴殄天物!令人发指!

虽然那整个大盘子丑得让人头晕目眩,但这颗宝石色泽透亮,是上品中的上品,拆下来能换不少东西,它居然就这么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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