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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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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不是因为他贪玩,而是因为他对资本的运控能力。他胆子大,脑子灵活,出手又准,金钱在他手里往往能生成的金钱更多,也因此,后来他们几个全都让他帮忙理财了。

这种金融的头脑其实也是需要靠一点天赋的,不是努力一下就能有先知的能力。阮晋文就是能啊,他的本事别人不说,时少卿是最了解的,他当年在华尔街实习,雷曼兄弟一夜之间倒台,要不是阮晋文恶作剧把他电脑里所有客户的产品估清,给他赌了指数大跌,他后来怎么可能有今天的成绩。

***

吃羊肉配的是黄酒,黄酒后劲大阮晋文接连几杯下去,开始语无伦次。拉着时少卿的手肘就掀袖子。

“你还戴着呢?”嘴上囫囵说着,“你都赚那么多了,怎么还戴着我送的破表。”

时少卿把自己的手往回一抽,翻了袖子下来,仍旧盖住了自己的手腕,在那一个劲的笑。

简白见状凑过去,“呦,你还真戴着?我刚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了呢。”

“晋文不是老说劳力士是硬通货嘛,我戴着防身,还别说,好几次全球股市大起大落,该买的该跑的全被我踏准了。”

“真他妈那么神啊?”这次说话的换成了阮晋文,他给自己夹了片酱牛肉,又给简白和时少卿各自夹了一块,在那随口问一句。

时少卿点了点头,表情挺认真挺严肃。

“那下次我也戴。”

阮晋文曾经在读书时赚的第一桶金就给这两人以及自己各自买了块劳力士,挑的机芯的号还刻意对着他们仨的学号。买的时候也没多想,就是听说过劳力士是硬通货,在亚非拉一些地区知名度远比那些顶级大牌的手表来得高,那些当战地记者的都人手一块用来保命,所以就入手了。

他也不知道打哪听来的,这都能信。另外,他以前年轻时就喜欢当土豪,觉得戴大金链子特牛气,所以买的东西都是和“土豪”沾边的。也不能怪他,这孩子其实家里的教育完全贵族化,他就是叛逆,要和家里对着来。幸好后来正回来了,否则像简白这类讲究品味的也不可能和他成为朋友。

三个人聊到了当年话题还真是有些收不住,也因此一顿饭吃得时间有些长。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又说到了他们阮氏,阮晋文趁着酒劲一个劲的邀请简白来帮自己的忙,这次可能大家聊了过去,有些感慨,简白没有把拒绝的话说死,倒是和他说自己没法全职帮他。

不过也好,只要简白不拒绝,哪怕只是看个报表,阮晋文也能高兴半天。

走得时候因为喝了酒,阮晋文打了电话让家里司机来接人。

简白又在月盛斋打包带走了一份烧羊肉。考虑到自己已经搬去余光那住了,不想让人知道这事,简白和时少卿打了招呼就先离开了。

等阮晋文再过来接人,见着的只有时少卿一个人站在月盛斋那块金字招牌下。

作者有话要说:过渡章,三个人见了面,也回忆了一下以前。阮晋文太能装了,佩服他

写这章的时候突然想起很多年以前去北京,零下十度,和个女朋友在一起,她才分手,有些无聊,跟着我出差,我还有个哥们也在北京出差,我们仨人就约了一起去了天坛还去了前门。我在前门给那女友买了红螺的糖葫芦,那哥们请我们两吃了顿老字号的驴肉火烧,那个时候你们的作者真的是无忧无虑啊。现如今大家各奔东西,各有生活也各有烦恼。好吃的驴肉火烧也都拆得再找不到门面了。想想,一时还挺感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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