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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王爷的小妾(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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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很平常的午后,与这个冬天的其他午后没有什么分别。窗外阳光灿烂,看上去很温暖。可是沈梦遥知道,那不是窗外的阳光温暖,而是中控室里的暖气和空调给了她这种错觉。她打了一个哈欠,伸伸懒腰,将自己面前的作台收拾了一下,又从手袋里拿出一小袋洗干净的葡萄,准备吃点儿水果。

在这个化工厂才工作了不到两年时间,沈梦遥原本白皙粉嫩的脸庞已经出现了黄褐斑,不光是她,这里的每个女孩儿都有,更不用说那些年纪很大的女人了。所以,她们每天都要吃水果喝牛服用天然维生素,以减缓衰老的速度。男人们则是喝牛、喝绿茶,以保持还算充沛的力,在这家规模很大的化工厂里谋一份薪水,养家糊口。

沈梦遥一面看着电脑屏幕上面显示的画面,一面有一下没一下地拈起葡萄放进嘴里,酸酸甜甜的,味道还不错。

忽然,旁边的小杨皱了皱鼻子:“什么味儿呀?”

大家警惕起来。事实上,在这样一个地方上班,她们每时每刻都是警惕的。要是他们那已经被各种化工原料和催化剂刺激得失去了正常嗅觉的鼻子都能闻到异常气味,那么,这就意味着,很可能是哪里泄漏了。

沈梦遥也使劲儿吸了一下鼻子:“好像是有什么东西泄漏了!”

一句话,将所有的人都吓了一大跳,同时大家心里祈祷着,千万不要出事啊。

老李提起他那个硕大的管钳,一面往外走一面说:“没事儿,我出去看看。”

老李在这里工作快三十年了,很有经验,听他说“没事儿”,大家的心暂时放了下来。

透过明净的玻璃窗,沈梦遥和她的同事们亲眼看见,已经走到一台压缩机跟前的老李被一道突如其来的火墙所阻隔,大家居然看不见他,只看见了那一堵恐怖、巨大的火墙。

来不及让中控室的人们发出尖叫,那面火墙以排山倒海之势朝着中控室的方向呼啸而来。沈梦遥的脑海里刚刚出现一个字:逃,就被一声巨响震得失去了全部的判断力,然后,她只觉得一团大火球笼罩住了她的全身,让她无法呼吸,无法挣扎。

绝望与朦胧中,她只看见,同事们也都变成了大火球,徒劳地试图冲破火球的笼罩,冲出控制室。

然后,沈梦遥看见屋顶塌了下来,一大块碎裂的预制板砸在了她的头上。

她失去了知觉,任由肆虐的火龙吞没她娇小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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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周国一座豪华气派的大宅子里,福王刘铮正站在自己房间中央,四五个丫鬟一起忙乎着给他穿衣服。

今年二十二岁的刘铮是大周国皇帝最小的一个弟弟,与皇帝刘铉一样,都是太后所生。刘铮从小不求上进,文不成武不就,与他的大哥刘铉简直不像是同胞兄弟。去年刘铉即位后,给这个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弟弟封了一个“福王”,意思是他是有福之人,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心,只管好自己就行了。因为太后偏疼小儿子,所以刘铉给母亲一个面子,又赏给刘铮一座豪华府邸,就是福王府。

刘铮长得倒是不错,白白净净,玉树临风,一双眼睛总是笑眯眯的,而且还很有些小聪明,可惜都没有用在正地方。所以,先皇对这个小儿子很是头痛,但同时也很放心。因为这个小儿子没什么政治抱负,所以,也就不会和那几个嫔妃所生的皇子一样,和他的大哥抢夺皇位。

说起大周国先皇的其他几个儿子,那可个个都是英似的人物,文治武功,都不在刘铉之下。当然这也难怪,作为皇子,他们从小所生长的环境、所受的教育,都是百姓人家的孩子所不可能得到的。因此,这几个皇子对嫡长子刘铉做了皇帝是口服心不服,而且总是谋算着要弄出点儿事儿来。

刘铮跟他们不一样。刘铮是个名副其实的闲散王爷,吃穿不愁,生活极其奢华,太后因为偏疼这个小儿子,还时常拿自己的体己贴补他一些,因此,这位福王整日里不是饮酒赏花,就是对月抒怀。而且他除了一位王妃之外,还有多名小妾,个个都是美若天仙。这位王爷估计也是太闲了,无聊的时候,竟然会给自己喜欢的女子画眉。

这个时候,刘铮看着忙忙碌碌的丫鬟们,颇有些不耐烦地催促道:“快点儿快点儿,可别耽误了二哥的寿宴。真是的,一个个手脚这么慢。”

逐鹿王刘钫今天刚好年满三十,因为是个整日子,所以大摆筵席招待宾客。刘铮作为他的弟弟,当然是在邀请之列。

丫鬟们加快了手底下的速度,敢怒不敢言。一个个心里想着,王爷啊,不是我们手脚慢,而是您老人家自己起床起晚了。

终于,刘铮的衣服穿好了,回头又吩咐管家老田:“田叔,礼物都备好了吗?”

老田紧忙答话:“回王爷,都按照你的吩咐,准备好了。马也备好了,随意都可以出发。”

田管家是以前太后娘家的一个家丁,对待太后忠心耿耿,所以刘铉刘铮兄弟两个对他都有几分敬重。

听了田管家的话,刘铮满意地点点头:“嗯,那就走吧。”

一只脚刚刚跨出门槛,忽然一个家丁慌慌张张地跑进来,一面跑一面最里头喊着:“不好啦王爷!不好啦出事儿啦!”

差点儿和刘铮撞个满怀。

刘铮立刻开骂:“死奴才,瞎了你的狗眼了?这么莽莽撞撞的。”刘铮对待女下人,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很有些耐心,可是对待男下人,就十分不客气了。

那个家丁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弯着腰气喘吁吁地说:“王爷……不好啦,沈姑娘跳水了。”

所有的人都吃了一惊。

刘铮皱着眉头想了片刻,终于想起来了:“就是那个沈梦遥吗?”

家定点头:“就是她。”

田管家急忙接话道:“今儿一大清早我还看见她来着,怎么这会儿就跳水了!”

刘铮不屑地哼了一声:“一准是还为了前天那枝簪子跟我怄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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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前天刘铮到里看望自己的母亲李太后,太后刚好在整理首饰簪环,准备拿一些赏给刘铉的嫔妃们,因为她的首饰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很多首饰的样式颜色过于鲜亮,她觉得不适合自己佩戴,毕竟,已经是老年人了。刚好,刘铮来问安,看见一枚黄水晶的簪子晶莹透亮,煞是可爱,就跟母亲要了来。不过到底要赏给王妃还是哪个侍妾,抑或只是赏给一个丫鬟,他还没有想好。

中午陪着母亲用了午膳,回到自己的福王府。一进门,侍妾沈梦遥正在院子里踢毽子玩儿,看见他,自然是要上来施礼问安的。问安的时候,看见了他手里的黄水晶簪子,当时也很喜欢,就请求刘铮将这簪子给她。刘铮因为这簪子也不是十分名贵,就答应了。

其实,刘铮对沈梦遥不是十分喜欢。因为他总觉得,这个女子不太会来事儿,斗大的字识不了一箩筐,有点儿大大咧咧的,不像自己的其他女人一样温柔和顺,像清澈的流水一般让他赏心悦目。有的时候,他甚至后悔将这个女人领进了门,因此,常常对她没有好声气。好在沈梦遥天生乐观,也不计较。

当下,沈梦遥见刘铮答应了自己的请求,十分高兴,就强拉着刘铮,要他到自己的暖房里去,欣赏她新栽的杜鹃花。沈梦遥虽然不懂琴棋书画,养花却是一把好手。当初,刘铮就是因为在一个农家小院里看见了人面桃花相映红的沈梦遥,以为她既然有桃花一般娇艳的容颜,那么一定是位蕙质兰心的轻灵女子,于是当场求婚,让那个花农将独养女儿嫁给了他做妾。花农沈伯心花怒放,因为赔钱货终于能换来一大笔聘礼了。

可是让刘铮没有想到的是,美丽的沈梦遥姑娘一点儿也不温柔,反而颇有几分犷。说话的声音本来挺好听,可偏偏要声大嗓的,就好像福王府里的人全都是聋子。还有,她不识字,刘铮反正闲来无事,想教她读书认字,学些皇家的规矩,以免万一将来带出去惹人笑话,可是沈梦遥偏偏不领这个情,一看到书本就推说头痛。而且她的吃相也很不雅,吃得多就算了,人家胃口好么,嫉妒也嫉妒不来。可是在饭桌上,她总是不顾一切地和人家抢菜,其实也没人和她抢,其他女子的吃相都很斯文,吃的东西是少得不能再少了,本不可能和她抢,可她就是那个习惯。为了抢菜,经常弄得满桌子滴满了菜汁汤水,气得王妃再也不和她同桌吃饭了。王妃是大家闺秀,哪里见过这种吃饭的阵势?

渐渐的,刘铮原本心里仅存的、认为沈梦遥淳朴可爱不加雕琢的一点点好印象也荡然无存,剩下的,就只是厌恶了。沈梦遥心眼不多,似乎没什么知觉,看见大家都不理睬自己,只好在自己的院子里种花种草,聊以自慰。

再说前天,沈梦遥高兴之余邀请刘铮去看自己栽培的杜鹃花,刘铮那天心情好,也没拒绝,就跟着去了。谁想到走在半路上,又碰见了另一名侍妾白玉燕。白玉燕看见沈梦遥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挽着王爷的胳膊招摇过市,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抢了两步走到他们面前,就想挖苦沈梦遥两句。

可是还没等她开口,就看见了刘铮手里的黄水晶簪子。

她误会了,以为这枚簪子是刘铮特意为沈梦遥买来的,更加生气,使劲儿忍住,笑问道:“王爷,这枚簪子真漂亮啊!是新买来的吗?”

刘铮看了一眼手里的簪子,说:“不是买的,是刚才去里跟母后要来的。”

沈梦遥早就看见了白玉燕的不怀好意,抢先说道:“这枝簪子王爷已经给我了!”

白玉燕转了转眼珠,对刘铮撒娇道:“王爷——妾身新做了一件鹅黄色的长裙,但是缺一件与之相配的首饰,这枝黄色的簪子倒是刚好啊,不如王爷赏给了我吧。”

沈梦遥再没有心眼儿,也不能忍受这样再明显不过的挑衅,当即表示反对:“不行啊王爷,你刚才已经答应给我了,不能出尔反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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