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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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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陈曦交代什么东西在哪里,陈曦和林景说着话听得很不用心,有时候才答一两声。

那位伯伯和那位阿姨很快就走了,陈曦甚至没有送两位出门去。

林景觉得陈曦作为后辈这样对待长辈太不应该了,但是作为新同学,他又不是个多话的,便也没有对陈曦的这种不应该的行为有什么表示。

林景在之后几乎将高一刚入校开学的时候的事情忘完了,唯一记得就是陈曦那时候对他家亲戚态度不好,为人傲慢。

后来陈曦知道林景对他的第一印象不是他长得很帅,而是很傲慢无礼且被娇宠坏的小孩儿的时候,他真的很郁闷。

陈曦是真的长得很帅,在一众还没有太发育开的高一男生中间个子算很高,长身玉立,已初见模特的宽肩窄腰倒三角身材,喜欢打篮球,而且是打得非常好的前锋,长相阳光而帅气,五官好皮肤也好,没有雀斑或者青春痘什么的,而且,那时候学校并不要求学生每天都要穿校服,只在特殊日子如校运会之类的时候才穿校服,于是,他家境好便总是穿诸如林景听都听没说过的一线品牌的衣服,那时候林景觉得美特斯邦威便是非常好的自己穿不起的牌子了,却不想睡他上铺的陈曦的衣服却是只在大城市才能买到的不会和人撞衫的品牌的衣服,一件衣服的价钱是他一学期的学费加生活费的钱了。有长相身材、爱打篮球又有钱包装自己的陈曦在开学不久就被评为年级草是一定的。

但林景每天都钻在书里,对于这些并不知道也不关心。

寝室另外的四位同学也都是和林景一样的来自农村的苦娃,全是书呆子,大家每天比的都是谁比谁更早起床读早读,晚上谁比谁学习得更久更晚睡。关于陈曦被评为年级草的事情不会关心,大家关心的只有学习成绩。

这样的环境单纯而且上进。

陈曦本不是什么爱学习的人,看他有多么活跃于学校的各种活动就知道了。而且他读初中是在外省读的,回家乡来读高中是因为父亲娶了后妈,他和父亲赌气才来的,他家有钱,他便也不像寝室别的同学一样必须依靠读书来改变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他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让父亲看到自己在学校里受苦而内疚,或者,他是来这里是体验一般人的生活的。

不过,同寝室里的人每天都勤恳地学习,吃饭的时候都还在讨论书本作业,他一个人太另类也不好,便也跟着大家一起学习了,早上和室友一起起床去做早操,然后吃早饭,去教室上早自习,只是当室友在午睡时间在教室看书的时候,他会在寝室睡午觉,下午放学室友在教室做作业的时候,他会去操场打篮球,晚上晚自习下课后在室友们都在教室里上自习上到宿舍熄灯前一段时间时,他会不知道跑到哪里去谈情说爱去了,其他的时间,他倒是一丝不苟坐在教室里学习的。

他们寝室学习最努力的并不是身体差的书呆子林景,而是另一个书呆子胖子吴小刚,晚上寝室熄灯了他都还要打手电筒看一阵英语单词。

在这样的寝室里,陈曦的帅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大家比起看他,还更愿意看英语单词数学公式什么的。

这中勤奋学习的状态不只是陈曦他们这405寝室的状态,是整个学校学生宿舍的状态。

县一中是县里最好的高中,曾经出过省状元的,师资力量强大,管理严格,教学设施也好,于是一般初中的人是很难考上的,每年从县城外的各个镇上初中考进一中的人并不是很多,这些人都是努力学习才得来的进一中的机会,自然非常珍惜,他们学习都很刻苦努力,这些人里面大部分的都是农村出身的,身上有城市里的孩子所没有的那股子对待学习的拼劲和狠劲,为人单纯,在高中里面,他们的成绩一般也会挺好。

而这些住学校宿舍的住读生基本上都是农村娃,所以,他们是这个学校里最勤奋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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