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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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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媚很敬业地给他纠正了读音,甚至还刻意张大嘴巴,叫他看舌头和上颚的位置。

沈陆嘉又一次不出意外地发撇了音,不过他演技并不高明,从嗓子里漏出一丝笑意,被伍媚听了个清楚。她顿时醒悟过来,恼火地盯住沈陆嘉带笑的眼睛,“沈陆嘉,你捉弄我?!”

沈陆嘉赶紧垂眉敛目,一脸肃然地朝着伍媚,无懈可击地说了一句“je t'aime.”他的声线饱满浑厚,仿佛雍容华贵的大提琴,这句简短的法文又说的情真意切,伍媚居然有种心跳如雷的感觉。老半天才反应过来要和他抬杠:“沈陆嘉,你哄女人的本事是一日千里啊,真是失敬失敬。”

沈陆嘉早已经知道伍媚极擅口是心非,当下只不以为意地一笑,将她的肩膀往自己这边紧了紧。

“我的,母亲,你觉得她怎么样?”伍媚有些犹疑地问出了这个问题。

沈陆嘉实话实说:“她蒙着面纱,我没法看清她的五官,不过感觉应该很美。”

伍媚点点头,脸上浮现出一种陷入回忆时邈远的神情,“我从没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女人。有一年平安夜的时候她去花市买圣诞红,结果最后一盆刚好被前面的客人挑走了,那个卖花的男人居然直接将整个摊子丢在一边,去追最后一个买圣诞红的客人,强硬地把钱退给对方,把那盆花要回来,送给了她。”

见沈陆嘉脸上流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伍媚有些自嘲地笑了笑:“是不是很像传奇小说里的桥段?但事实上这种事情对我母亲来讲,简直再寻常不过了,任何女人和她站在一起,都会自动沦为丫鬟。我大学里的一位追求者曾经捧着一大束红玫瑰摸上我家家门,结果那天是我母亲开的门,下面我想你可以猜到发生了什么。”

“他把玫瑰送给了你母亲?”

伍媚点头,“对,一见钟情。不止这样,那家伙甚至每天都捧着一束玫瑰到我们家门前报道,整整一个月。”

沈陆嘉摇摇头道:“也就坚持了一个月而已。”

伍媚大笑起来,别有深意地看着沈陆嘉:“你可知道他为什么会退却?”

沈陆嘉还是摇头。

“因为第三十天的早上他夜不归宿的父亲走出了我家大门。”伍媚笑得有几分没心没肺的味道,“当然,我可以证明,他那倒霉的父亲只是恰好在我家喝多了,在地板上躺了一夜而已。因为他不过是法国里昂信贷银行的一个小干部而已,还不够资格睡沙发。”

沈陆嘉不由想起昨晚听见的那些关于她们母女二人不堪的闲言是非。或许不完全是空穴来风。不过那又怎么样,他爱的是她,无论她的母亲有多少入幕之宾,无论她耳濡目染了什么,她都是他今生唯一想娶的女人。

扳过伍媚的肩膀,沈陆嘉正色道:“我还是觉得什么年纪就该有什么年纪的样子,你的母亲,说实话,我老觉得她像一个雪团做的假人。而且我并不是只认皮相的人。”

伍媚笑起来:“你误会她了,因为任何表情都会牵动皮肤从而产生皱纹,所以她才始终都木着一张脸。”

沈陆嘉不由失笑,“你母亲很厉害。”停顿了一下,他又问:“阮沅不是阮咸的妹妹吗?昨晚她好像没有来?是不是她对你母亲有看法?”

伍媚心道,秦亦峥是顾倾城的独子,阮沅又深爱秦亦峥,未来的婆婆摇身变为自己的继母,这么尴尬的场面自然是避犹不及。不过这些关窍显然不能告诉沈陆嘉,于是伍媚便一面随口敷衍道:“她有采访,没能赶回来。” 一面有些无聊地用脚趾在沈陆嘉的小腿上画圆。

沈陆嘉则握着她的手,闭目宁神,享受着这对他而言,既稀罕又奢侈的温馨时光。

这份静谧是被顾倾城的一通电话打断的。电话那头顾倾城言简意赅地要伍媚回家一趟。沈陆嘉只得勉为其难地放人。

伍媚套上了那件被她撕坏下摆的礼服裙便去了卫生间。刷牙过后,她拧开冷水,用双手捧住,泼到脸上,然后对着镜子凝望自己。不出意外的,她在镜子里也看见了沈陆嘉。他站在门边,正含笑望着她。伍媚却故意偏过头不去看他。

沈陆嘉看着她用一把猪鬃发梳梳理她的那一头乌发,然后用发带将头发绑成一个利落的马尾。

总而言之,她的一切动作在他眼里,都是美丽而可爱的,沈陆嘉忽然无比期盼日后的每一天都能像现在一样,可以这样看着她。像一个丈夫看妻子那样看着她。即使生活是一个走向死亡的漫长过程,他也希望这个过程里始终有她,一直有她,也只有她。

大概是想得太入神,直到伍媚走出卫生间时顺手弹了他一脸水珠,沈陆嘉才被凉意一激,回过神来。

“呆头鹅。”伍媚娇嗔地骂了一句。

沈陆嘉一把扯住她的胳膊,将她拽进怀里问道:“我今天中午的机票回蔺川,你什么时候回去?”

“明天下午吧。”伍媚想了想。

“嗯,早点回来。我在蔺川等你。”

“好。”

两个人又缠绵了半天,沈陆嘉才依依不舍地放伍媚离开。哪怕她出了酒店大门,他依然站在房间的窗户后面,注视着她袅娜的背影消失在的士的车门后。

伍媚到家时,顾倾城正坐在三角钢琴后弹巴赫的《哥德堡变奏曲》。她垂手站在钢琴旁边,安静地等她弹完。

随着尾音的滑落,顾倾城合上琴盖,转脸看向这个捡来的“女儿”,淡漠地开了口:“昨晚你和那个年轻男人一起过夜?”

伍媚脑海里闪过一些香艳的片段,含糊地应了一声。

“他叫什么?”

“沈陆嘉,一家上市金融公司的总裁。”

姓沈?顾倾城心头有某种不妙的联想,但是她面上仍是淡淡的。将墨绿色的天鹅绒防尘罩缓缓抖开,顾倾城旁敲侧击地问道:“他家里是做什么的?”

“他父亲和他母亲很早就离婚了,他爷爷过去是北方军区的司令员,不过前一阵子去世了。”

顾倾城白玉一般的手指不禁捏紧了天鹅绒,原本竖立着的天鹅绒绒毛立时被压折了腰。半晌,她才从琴凳上起了身,轻飘飘地撂下一句——“你自己把握好尺度,不要一头陷下去。”当然,也不要毁了他。这句话在顾倾城的嘴边滚了几滚,终究还是被她咽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反复地删除重写,因为很容易按照惯性想当然地写下去,乍一看没什么问题,但却背离了人物的性格。所以必须反复思考,不能因为主人公关系显著推进后就男主言行就突破尺度,变的不正经。因为沈陆嘉的举止言行永远会保留在一个界限之内,这让无下限的作者无比蛋疼。。。

举个例子给大家看下——比如在伍媚说出“哄女人的本领一日千里”之后,如果是苏书记,一定是笑着说“确实是一日千里”,在日上加个重音,而莫傅司绝对会身体力行“二日万里”,只有沈陆嘉不会将“日”理解成动词。。。这一章字不多,却是最难写的一章,真是写的我各种想shi。。。

☆、44黑夜的奴仆

沈陆嘉回到沈宅时已经是夜幕沉沉。

明阳山上到处灯光点点,沈陆嘉知道那是别的军方大佬的家宅,唯独沈宅,此刻只有极淡薄的白光从客厅和二楼母亲的卧室射出来,犹如没有神主牌的游魂野鬼。不过隔了几日,他拖着行李箱站在铁门外看向那幢小楼,居然觉得有几分陌生。推开其中一扇铁门,门轴处大概上了锈,铁门发出钝重的声响,仿佛一只得了肺炎的老狗。沈陆嘉忍不住蹙眉,以前是不会这样的,因为每周勤务兵都会给门轴上油。有短促的喵呜声响起,想必是这刺耳的声音惊动了蛰伏在花丛里野猫,果不其然,一道敏捷的黑影直贴着阶旁草蹿走了,猫儿笔直竖着的尾巴仿佛敲在沈陆嘉心头的感叹号。

他重重叹息了一声,紧走几步,上了檐廊。客厅的门虚掩着,他推了门,日光灯下,张妈正在打盹,听到动静,她一下子便醒了,但沙发上的毛线团却骨碌滚下来,一直滚到沈陆嘉脚下。

弯腰捡起线团,递到张妈手里,沈陆嘉才发现她正在织一件小衣服。

见沈陆嘉注视着这件小衣服,张妈脸上忍不住浮现出了笑意:“我媳妇有了,他们年轻人现在哪里会织毛衣,趁着孩子还没出世,我就帮他们织几件线衣,外头买的孩子穿了,身上容易冒疹子。”

“恭喜。”沈陆嘉笑了笑,眼光却还忍不住停在那件和他手掌差不多大小的婴儿衣服上,忍不住感慨道:“我小时候穿的线衣也是您织的,一眨眼,您孙子都要出世了。”

“是啊,我还记得你这么一点高的时候。”张妈笑着比了个高度,“岁月不饶人呐,你说我怎么能不老。”唏嘘了一阵儿,她又叹息道,“沈家人丁单薄,你的婚事也没几个人操心,陆嘉,你也该自己上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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