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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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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不好可不是编织的教程有问题,纯粹是因为这姑娘不合适。

劳伦咬了咬下嘴唇,心里头不是很乐意,她就这么一步三回头地走向造纸坊。不过,能和克瑞斯多说几句话,一起坐着聊会天,就够她在同伴面前炫耀好几天了。

人们在地里割麦子,他们打着赤膊,干得热火朝天,嘴里还唱着林旭听不懂的歌。但林旭却能从歌声中感受到他们的快乐,歌声是不分民族和语言的,只要能感受到歌里传达的情绪,就是一首好歌。

女人们两个两个的提着藤条框,上边被好几块麻布盖着,女人站在田边,对正在干活的小队说:“吃饭啦!吃完再干!”

男人们放下自己磨制的弯型石刀,笑嘻嘻地互相推耸着去田坎上。

“今天有汤吗?我想喝上次的蛋花汤。”满脸雀斑的男人咽了口唾沫,自从小麦开始收货之后,他们这些农耕队的人是头一批享受到的,每天都有厨房用鸡油烙的饼子,上头来点兔子肉和一小把冲鼻的菁菜,吃一口再来口汤,简直是人间美味。

女人笑了笑:“有呢,待会儿才提过来,人手不够。你们先吃着。”

男人高兴了,几个人凑在一起拿饼子,另一个小藤筐里放的是兔肉和菁菜,男人们用筷子夹起来,把卷饼拿在手上吃。这种卷饼很厚,有点像烧饼,但好歹还卷的起来,也不会开裂变成两半。因为用鸡油烙的,热乎的时候格外好吃。连林旭自己也已经连吃了三天,现在都还没有腻味。

林旭这会儿又开始畅想大米了,只要有了米,就有了米粉。林旭小时早饭就是靠吃米粉解决的。一块钱一碗,对小孩来说能吃的饱饱的。连吃了几年,却一直没有腻过。

里头有肉臊子,或是小块的牛肉还是肥肠,以及海带丝和一点点虾皮,配着熬煮过的骨头汤。光是闻着,就有一股浓香。再来一碟小笼包。小笼包里头全是肉汁和瘦肉,味道鲜美,皮薄陷大。林旭每次都能把碗给吃干净,一点汤汁都不留。

但随着他的年纪日益增长,这种良心米粉店基本都关门了。现在市面上的人为了省下成本,本来米粉就已经卖到八块一碗了,汤还是用高汤粉兑的。小笼包价格虽然涨的,但是皮是越来越厚。一口咬下去,肉已经没了,就剩半个实心馒头,仔细嚼嚼,也就能咂摸出一丁点肉味。

勇士们正在造房子,木桩已经打进了地基,砖头和水泥也运了过去。也没人做过,大家都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摸着石头过河。春天才过了二分之一,只要材料准备好了,别的也都不是太急。林旭现在倒也不心急了,让勇士们自己尝试,别糟蹋了材料就好。失败是不可能避免的,但是要从失败中吸取教训。

林旭现在完全闲了下来,一切都步入了正规。林旭几乎都找不到事儿来做了。

于是就带着小孩子们开始跑去折腾迪里,林旭希望他们的文字是由他们自己创造的,也不是自己这个外来者赠予。迪里几乎抓掉了自己所有头发,他被这些小崽子烦得几乎崩溃。每天都得带着他们去石壁前,用烧黑的木条在石壁前画上字,枯燥乏味地一遍遍的读,然后让小崽子们挨个上来写。

林旭就在旁边旁听,只有偶尔,迪里身体不舒服或是实在不想上课的时候,他才会接过迪里肩上的责任。给小孩子们讲讲有趣的见闻,说说简单的算数,教教阿拉伯数字。

孩子们脑袋瓜子不算聪明,但至少不笨。

只要林旭多讲几遍,他们也总能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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