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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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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清歌正要顶回去,啪的一声,右脸开始*辣地疼痛起来。她的耳边似乎有嗡嗡声在响,在这嗡嗡声中,她听到了中气十足的男声。

“也不看这里是什么地方,就敢撒泼!你什么时候才能有点长进?这些年得到的教训还不够吗?”江枫一抬手,又是一巴掌打了下去。

所有人都怔住了。江乔急急往人群中心挤去,慌慌张张叫道:“爸,够了!清歌做错什么了吗?”

阮清歌扯起一抹笑,可笑意还没到达眼底,就生生被截断了,这让她的笑容看起来有点阴森可怕。“我做的最错的事情就是作为江枫的女儿出生。江枫,我会记住这两巴掌的!你和乔龄欠妈和外公的,迟早有一天,我会一样一样地收回来!”

阮清歌转过身,迈大步往前走去。腿却被桌脚绊住,她一个趔趄,摔倒的同时把桌布拽了下来。一阵噼里啪啦过后,香槟和糕点倒的她全身都是。

阮清歌狼狈不堪地爬了起来,心中已是无边无际的悲凉。真是可笑,像她这种连走路这么简单的事都做不了的废人,又有什么底气说出刚才的话?

这时,一只熨烫的手拽住她的手腕,牵着她飞快地往出口走去。

“……是总监吗?”阮清歌被拖着、走得太急太快了,仓促间掉了右脚的单鞋。脚下的大理石光滑冰凉,一阵寒意透过她的脚掌涌了上来,冷得她全身陡然一颤。

指间毫无预兆的一空,阮清歌心里一个咯噔,稍稍探出手去,却只能触到一团空气。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她赖以生存的方向感统统失灵,她毫无办法地、无能为力地、深深地跌入那片黑暗中。

脚踝突然被人握着,那只熨烫的手抓起她的右脚。

阮清歌心跳骤停,挣扎了一下,就任由着这只手的主人替她穿上鞋子。贴在自己冰凉脚踝的,是一抹久违了的温暖。他的手,很暖很暖,几乎驱散了她身上全部的寒意。

黑色外套披到她的肩上,与此同时,宁南星清润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清歌,我和锦言带你回家。”

“南星——”郑忆慈欲言又止,儿子表现得真够绅士,真替自己长脸。

“阿锦!”严芸气结。不过是一个员工,犯得着堂堂一个总监蹲下身给她穿鞋吗?

**

一路上,阮清歌低着头,一个字都没说。到家门口时,她用干哑的嗓音道了声谢,裹紧外套走了进去。

车子离开郊区,返回慈善竞选的举办会场。

温锦言沉默了许久,终于开口询问开车的倪好:“你以前说的那件轰动全镇的丑闻到底是什么?”

“阮小姐二十岁的时候,嫁给了宋国伟的儿子宋瑾。噢,他的母亲就是刚才那位大嗓门的大妈。”倪好撇撇嘴,表达了自己的不屑,继续说,“可是第二天,宋瑾就说她被别人玷~污了,可阮小姐坚持那个男人就是宋瑾。两家僵持不下。没多久,阮小姐发现自己怀孕了。生下小萝卜头后,就做了dna鉴定。结果不是宋瑾的孩子。青湖镇是民风保守的小镇,人言可畏。阮小姐带着生父不详的儿子无法生存下去,就和她母亲一起离开了家乡。”

难怪那时在派出所,当他提到阮承光的爸爸,阮清歌会露出厌恶憎恨的表情。在她的新婚之夜强占了双目失明的她,毁了她的清白,毁了她的婚姻,甚至还给了她一个来历不明的私生子。温锦言想,如果自己是阮清歌的话,一定恨不得杀死那个男人吧。

阮承光的亲生父亲说不定还没死,只是在阮清歌心目中,他最好已经下了地狱。

“如果我是阮小姐,我应该会把那个孩子送掉吧。我挺佩服她的,她让我知道了母爱的伟大。”倪好由衷地感叹道。

温锦言重重地叹了口气,用余光瞄了下身边的宁南星。他的神情极为肃然,双目更是沉痛。真是……烂好人!

等他们回到会场时,郑忆慈正满面春风地发表她的当选宣言:“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带领大家一如既往地做好慈善,为这个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严芸皮笑肉不笑地鼓掌,对着儿子低声埋怨道:“郑忆慈大比分胜出。阿锦,你怎么就没有想到让那个瞎子帮我做呢?”她在心里嘀咕着:唉,同样都是生儿子,为什么郑忆慈儿子的情商会比我的儿子高那么一大截?

温锦言揉了揉眉心,劝道:“妈,会长由谁做有区别吗?重要的是慈善本身。”

严芸又气鼓鼓地吐苦水:“郑忆慈有神帮手,而我只有猪队友。那个宋太太,当场撕逼的嘴脸太掉格了。一个女人的名誉太重要了,唉,那个瞎子……所有人都知道宋太太是我的麻将团,这下脸都丢大了。”

“我不是早叫你跟她友尽吗?”温锦言心中一股郁气无处可发,冲着严芸不耐烦地说,“还有,不要老是瞎子瞎子的叫,多伤人啊,人家是视觉障碍者!”

严芸吓了一跳,摸了摸儿子的额头,又捏了捏儿子的双颊,一脸惊恐地问:“阿锦啊,你怎么那么关心那个瞎——视觉障碍者?你千万不要告诉妈,你看上她了?妈的心脏很脆弱,禁不起你这么惊吓。”

“你瞎说什么呢?”温锦言拿开她的手,心烦意乱地吹了吹额前的碎发。

离开会场时,江枫叫住他,想和他聊两句,温锦言斜睨他一眼,然后双手插袋,视若无睹地从他身边走过。

哼!

打女人,还是女儿的男人,应该直接下地狱!

**

“咳咳——”

阮承光的咳嗽声在狭小的石屋回荡,格外的沉闷。

阮清歌听到儿子一阵紧似一阵的咳嗽声,匆匆洗好澡,走进卧室。“承光,怎么样?”她摸到儿子的额头,烫得吓人。

承光是早产儿,从小就抵抗力弱,每到季节更换的时候,总会感冒。

“吃过药了吗?”阮清歌拿着湿毛巾敷在他的额头上,琢磨着要是明早还没好转的话,就带承光去医院。

“外婆喂我吃药了。”阮承光费劲地睁开沉重的眼皮,疑惑地问,“清歌,你的脸怎么这么红?”

阮清歌连忙捂着右脸颊,“……我涂了胭脂,还没洗掉。”

“哦——”阮承光捂着胸口,又开始猛烈地咳嗽起来。

阮清歌爬上床,把他抱在怀里,拍着他的背,好让他舒服点。如果不是当初怀着承光时不小心摔了一跤,承光就不会提早一个月来到这个世界。想到这,阮清歌心中愧责极了。

半夜,阮承光听到了压抑的啜泣声,抬起小手,摸到了湿润的液体,焦急地问:“清歌,你怎么哭了?”

“没事,妈妈就是有点累。”阮清歌拿下他的小手,放回被窝里,“承光,快睡吧。”

第二天一早,阮清歌醒来,侧过身要去查看儿子的病情,只摸到了一团被子。

阮蓉把家里找了个遍,都没找到阮承光。正要出去找他,在餐桌上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阮承光用稚嫩的字体歪歪扭扭地写着——

妈妈,wàipo,我走了。不yong来zhǎo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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